劳动合同中工作岗位约定的法律风险防范

《劳动合同法》中变更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岗位,要求必须是劳资双方协商一致,否则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这种情形下,企业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就非常困难,如果遇到该员工确实不适合目前的工作岗位,但又缺乏相应证据时;或者有增添新岗位需要把一部分员工调整过去时,遇到法律障碍。那么,这种情况下,怎样做才能既保障员工利益且企业的正常经营管理又能推进呢?

1、建议将劳动合同和岗位协议分开来管理。企业可以采用岗位聘任制,就是将劳动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期限分别进行规定,合同期限较长,但岗位期限较短,如果需要调整岗位的,在岗位期限到期后重新聘任原岗位或者新的岗位,这样做的好处是,对长期劳动关系下的岗位管理做到了合理的阶段性处理。

2、在岗位协议中对员工岗位职责明确约定。岗位协议中包含:岗位聘用期限、聘用办法、考核标准、聘用标准等细化规定,配之以“岗位说明书”,将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等类别。

3、注重绩效考核、薪资管理与岗位制度的相互配合。岗位聘任制在施行中应当与绩效考核制度、岗位工资制度相结合。比如,可以将固定工资分为多个部分,其中一部分为岗位工资,在此基础上依据绩效表现设定浮动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