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7日下午,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法院对蚌埠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高虎林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公开一审宣判,该案系淮上区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经法院审理后查明,高虎林、尚瑞瑞、刘春喜、王树军、罗孝孝、刘宇豪在本市长期开设赌场的犯罪活动中,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在淮上区小蚌埠镇、吴小街镇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从2018年初起,在淮上区合一冷鲜城、通城国贸、吴大台村等地长期从事开设赌场的犯罪活动,参赌人员数百人,赌资高达百余万元,抽头渔利十余万元。在开设赌场期间,该恶势力犯罪集团还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因琐事随意追逐、殴打他人,为控制犯罪集团成员,高虎林、罗孝孝等人对另外一名成员进行捆绑、殴打,并非法拘禁十余个小时,因收取保护费的问题,高虎林与他人在赌场械斗,将他人左手腕部砍断,致人重伤。

另查明,2016年7、8月份,高虎林与崔伯龙等人在小蚌埠镇徐岗村、八大集村等地开设赌场,以及刘传喜等人为争抢丽景天成小区土方工程,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定,高虎林系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他五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二年三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对本案其他九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蚌埠市淮上区法院认为,本院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本院认定的罪名和量刑建议均予以采信,遂作出上述判决。(安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