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加水即可行驶”的车,是中国本土诺奖级技术?还是又一起“水变油”骗局?现在仍众说纷纭。
5月2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独家获悉,河南省南阳市政府于今年3月向南阳洛特斯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阳洛特斯公司)购买了72辆氢能公交车,总价8000万元。
南阳洛特斯公司是南阳市政府和浙江金华青年汽车集团共同投资80亿元合资组建的客车生产企业。据上游新闻报道,该项目中,“南阳市政府平台出资40亿元”。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发现,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何雅琪正是研制出“水氢发动机”的青年汽车集团董事长庞青年的儿媳妇。
5月23日,《南阳日报》报道称,水氢发动机在河南南阳市正式下线,这意味着,车载水可以实时制取氢气,车辆只需加水即可行驶。
公司负责人庞青年当时宣称,“水氢燃料车的最大秘密,是一种特殊催化剂,在这种特殊催化剂的作用下才能将水转换成氢气。最终实现水氢燃料车不加油,不充电,只加水,续航里程就能超过500公里,轿车可达1000公里的惊人表现。”
根据上游新闻报道,记者获得了一份南阳高新区综合办发布的通知,曝光了青年汽车南阳项目(南阳洛特斯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任务分解表。根据分解,该项目今年产销氢能源大巴2000辆和1万辆物流车,其中南阳政府需协助落实一半订单合同,即氢能源大巴1000辆、氢能源物流车5000辆。以洛特斯卖给南阳市公交总公司新能源大巴一辆120万元计算,至少估价12亿元。
责任单位:招商局、投资公司、经发局、建设环保、国土……这也是当地政府敢于列出任务分解单的底气所在。
天眼查数据显示,青年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月,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庞青年,该公司共有34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最新一次为今年的2月25日,失信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而庞青年名下共有73家公司,其名下公司被法院强制执行56次,行政处罚5次,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74次,158次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涉及的法律诉讼多为买卖合同纠纷。
青年汽车集团曾有骗补前科。2017年2月新能源汽车骗补风波中,工信部网站公布了对7家汽车公司的行政处罚书,青年汽车就是其中之一。其原因是青年汽车2014年销售给上海巴士公交(集团)的245辆新能源汽车,实际安装电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
据华夏时报2017年报道,2010年,青年汽车集团曾在宁夏石嘴山市号称投资267亿、在广袤的贺兰山东部腹地打造西部汽车生产基地。而最终却在一年后将配置的矿产资源,以合作开发的名义对外转让,并签订了数亿元的合同,获得5亿元资金收入。
在政府领导高规格接待的隆重氛围中,庞青年华丽地上演一出“空手套”剧目,以微小的投入,换得了大量土地及众多煤矿资源,后经转手交易,卷走至少8亿资金。
当地官员则只能感叹:“政府遭遇了一场骗局,对手的能力太强,我们感觉受骗,但又无法维权,只有吃哑巴亏。”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庞还青年曾将类似的手法用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2011年,庞青年实际控制的青年汽车,以收购萨博汽车成功并在鄂尔多斯投产为条件,与鄂尔多斯市政府签订协议,投资建厂的同时,由鄂尔多斯市政府配给青年汽车两项分别为6亿吨和7亿吨的煤炭资源。
然而,在收购萨博汽车尚未成功、生产线尚未投产、13亿吨煤炭指标尚未兑现之时,青年汽车即将煤炭指标转手卖予亿佳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佳合公司”),并收取2亿元人民币定金。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截至2019年5月23日,以“青年汽车”为关键词的民事案由多达517件。该公司涉及多起债务纠纷,并被多家公司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
报道来源:澎湃新闻
嘉宾:苏建明律师
全国优秀仲裁员
云南新洋务律师事务所主任
弘:政府投资是否应该有严格的前期论证和监督?
苏建明律师:我们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对于政府投资,呈现出越来越严格的趋势。2004年国务院就已经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的决定》边有明确的规定,完善政府投资体制、规范政府投资为。
政府投资的项般要经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来进评估论证,如果是特别重的项要实专家评议制度,逐步实政府投资的项采取公示,泛听取各的意见。
这是15年前的规定了,从现在媒体曝光的情况来看我不知道南阳市政府是否遵守了这个规定。
接着到了2014年出现了要专家评论、中介机构来评估,也出现了少数的中介机构为了获得项在评估的时候配合了要求评估的委托单位。
2014年,《政府核准投资项管理办法》出台了,《办法》明确规定,评估员或者参与评定专家在编制报告或者是受到委托出具评估报告的过程当中,如果不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要依法追究责任。
2016年国务院63号件《关于加强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国有资产流失的意》把上述出现的问题做了梳理,相关规定是很严厉的。
这个文件有个基本原则,第个基本原则就明确要依法合规,违规必究。合规即凡是法律有规定的,凡是有关政策和规定,政府必须要遵守。如果违法必定要追究责任。
对违反规定的或者是没有正确履职责,造成了国有资产损失,造成些严重不良后果的有关员,要严格投资责任,实重决策终身追究制度。
这个规定很厉害。
如果投资并购没有按照规定开展尽职调查或没有进风险分析存在重疏漏的;
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或者估值违反了相关规定甚于是授意中介机构,指使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
没有按照规定决策的程序来进报批,没有做充分考虑重风险因素,也没有制定风险防范的措施,这些都要追责。
且追责是很严厉的,从具体的经办员到中层的到最决策层等系列人员都要受到追究。
我认为,南阳市政府在执国家的有关投资的规定方面可能有瑕疵,才导致媒体所披露的系列的令匪夷所思的问题。
方弘:像南阳政府的这一举动,我们觉得无法理解。但这并不是孤例。在全国各城市,近些年确实也存在些盲投资的情况,如说建造些政府形象程,投资了个亿、个亿以后,项流产了。这种情况的发生是件规定落实没有到位?还是具体的执机构出现了问题?因为投资政绩程形象、程流产而追责到政府相关领导的案例并不多。
苏建明律师:上述问题存在以下个的原因:
第、过去,法律和法规在这“般追责”追什么?政府投资应该是公益性的投资。例如:学校、医药、铁路等。现在我们看到的多数是些商业的投资,属于企业投资为。
第、政府部门对投资决策不在。投资决策是个商业为,政府是政机关,这很多情况下政府就会产生政绩的冲动。即:“拍脑袋决策”。很多“半拉”程或者腐渣程其实很多情况都是“拍脑袋”决策的。
百姓平常说的“我们一些部叫三拍部,拍脑袋决策、胸脯保证、拍屁股”。那么,拍屁股就说明他(她)还得掉,为什么得掉?因为,我们没有很明确的规范来管理他(她)
71号开始实施的《政府投资条例》即将生效了。政府的投资将受到最明显制约。因为这个追责是常具体,且是常严厉的,也是终身负责制。
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政府投资主要是公益性的投资,对于经营性的投资只有三种情况:
第,直接投资即股权式的投资
第,政府给补贴
第三、贴息贷款。
《政府投资条例》不允许其他式的投资,这就控制了地隐形债务的发。
方弘:作为纳税人,我们大众却很少能够参与到政府投资决策当中?
苏建明律师:法律规定我们百姓有知情权和参与权。但是,有多少有这种能和平来参与?且参与的程序和流程也没有规定。法律也规定重项都要听证,但是听证还是不听证决定权在政府,政府不举行听证,百姓也没办法。所以,具体如何实施也是问题。
弘:政府分担企业订单,合法吗?
苏建明律师:分担有两种解释:
第:按照规定和合同约定,双方或者多方各完成的那部分,这没有太的问题。
第:别的东把它负担给自己过,这也叫分担。
如果南阳市政府的分担指的是后种理解肯定就有问题了。别的义务你拿过来履是要付成本的,是有代价的。即政府代替企业来履义务,这肯定违法了。
所以,南阳市政府如果是代替年汽车集团来履义务,把个实际上落后的企业没有前途的企业通过政府使纳税的钱保留在市场上,我觉得这是对资源的浪费,也是对纳税的钱不负责任的种态度。
弘:庞年劣迹斑斑,为何政府感觉受骗却法维权?
苏建明律师: 关键是我们先看政府是不是受骗?还是故意为之?
对欺骗为,《刑法》有相关的诈骗罪。如果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损失的,就就可以通过公安举报。
如果是在《法总则》或者《合同法》的范围内来看,这种欺诈的合同导致国家利益受到损害的,它是效合同之首。
我跟政府打交道也较多,个别政府官员在决策的时候,可能有点法盲。庞青年可能拿辆车去开动给他们看,政府就相信了。
我认为充其量它属于实验室的实验产品,还没有经过试和中试阶段。如果小试、中试阶段成功了才说明可以批量产。等可以批量产的时候,才能够考虑投资。
南阳政府不懂不要紧,请专业员来论证就可以了。
所以,水氢汽车在技术还有很多瓶颈没有突破。我认为可能南阳政府和南阳的投资平台没有把这个问题搞清楚。
方弘:年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成于2001年1,注册资本1亿元币,法定代表为庞年,该公司共有34次被列为失信被执,最新次为今年的225,失信具体情形为有履能拒不履效法律书确定义务。失信被执为何还可以堂皇之投资公司经营企业?
苏建明律师:按照最法院发布的《关于被执实名单的若规定》,对被执要进行公示。
所以,我不知道南阳政府有没有去验证庞青年以及其控制的青年汽车是否在失信人名单上。如果明知道对方是失信人还要去合作,这就是渎职!
方弘:希望执法部门确实能够把相关的件精神还有法律规定落实到位,也切实能够具体追责到具体的相关负责,这样才可能杜绝类似于这样奇葩事情的发,
我们也期待着71号即将实施的《政府投资条例》会指导相关政府部门科学合法决策!
嘉宾:苏建明律师
全国优秀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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