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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世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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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读《水浒传》,感觉这是一部草莽英雄的奋斗史,被其中梁山好汉的英雄气概感染着,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大秤分金……啸聚山林,快意恩仇,好不快活!

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觉得这部小说塑造的大多数“梁山好汉”就是一帮反社会的草寇土匪,而整部小说更是一部“黑社会头子”精心演绎的“洗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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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梁山好汉”的饭桌上看,反社会气息十分浓烈,典型的“黑社会”

“梁山好汉”进到饭馆酒肆,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小二,上二斤牛肉,打一壶酒来!”

二斤牛肉,这在今天来说算不得什么,只能说明客官豪爽,但在大宋年间,耕牛是重要的生产工具,依照《大宋律》偷盗耕牛或者私自宰杀耕牛是可以判刑的。

全社会都有基本的公序良俗,都不会去吃牛肉,尤其是普通农夫都是拒绝食用牛肉的,即便是耕牛老死了,都会采取扒皮后掩埋的处理方式(扒皮是为了感谢耕牛一生为主人劳作,下辈子能投胎转世为其他物种)。

但“梁山好汉”们动辄就是“上二斤牛肉”,这是表现自己的与众不同?这是豪爽?还是骨子里透着反社会气息?敢于公然挑衅社会公序良俗的不是黑社会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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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晁盖晁天王智取生辰纲,就是纯粹的拦路抢劫,哪来的“劫富济贫”?

都说晁天王义薄云天英雄盖世,策划并领导了著名的“智取生辰纲”,打的旗号是“劫富济贫”,但成功之后为了躲避官府追查却带着所劫财物上了梁山入伙当土匪,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既然说生辰纲是蔡京等贪官污吏搜刮的民脂民膏,既然宣扬的是“劫富济贫”,那么,就应该把这些不义之财分给那些穷苦百姓啊,怎么都据为己有了呢?要么当成入伙的“见面礼”,要么给泄露官府办案信息的“宋押司”作为贿赂之资,要么就是一起的几个“同伙”挥霍。

最终,火并王伦之后,这些不义之财成了晁盖占山为王的“第一桶金”,然后就有了资本招兵买马,就有了实力打家劫舍,就有了后来梁山的“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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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就是拦路抢劫杀人越货的土匪行径吗?

如果说晁盖所领导的梁山好汉们能拿着这些民脂民膏去推翻腐朽的宋王朝,建立一个相对公平的新王朝,这也就算了。但是,晁盖没有明确的革命目标和主张,只是一味地拿着“替天行道”来继续做着啸聚山林的无本买卖,和官府打了几账,夺去了一些离梁山较近的城市乡村地盘,但仍然缺乏一个明确的革命目标和团队愿景,仅仅是为了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并没有去进行较为务实的治理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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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及时雨宋江就是个玩忽职守知法犯法充当“黑社会”保护伞的下层官吏

梁山的第三代领导人及时雨宋江,落草为寇之前本是县衙的皂隶,也算得上是编外自收自支的“公职人员”了,但这厮喜欢结交江湖人士,对自己的编外身份极度不满,知法犯法,泄露官府机密,玩忽职守,包养情人,草菅人命(杀阎婆惜),这样的人刺配沧州劳动改造也算得上是罪有应得了,应该说是彰显了大宋王朝的法治精神。

就在宋江上山之后,一心想着收买人心,一心想着被朝廷诏安,一心想着拿兄弟们的人血染红自己的顶子,对高俅、蔡京阿谀奉承、摇尾乞怜,完全不顾林冲等众弟兄的情感。为了抬高梁山的身价,居然丧心病狂设计陷害玉麒麟卢俊义。自私自利,唯利是图,毫无道义可言!

人家卢俊义衣食无忧,家庭和睦,与世无争,你却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设计陷害,其心可诛!他对朝廷抱有极大的希望,对当官怀着万分的期望。既然说是朝廷奸臣当道,腐朽堕落,那么为什么不推翻这样的朝廷而要等待甚至上赶着诏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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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宋江为代表的的梁山好汉不过是鸡鸣狗盗之辈,不过是利欲熏心之徒,不过是一群徒有虚名的黑社会!自己犯罪想要逍遥法外,却还想着漂白后谋个“好前程”,真是痴人说梦!

所以说,宋江所谓的兄弟义气,所谓的江湖道义都是假的,在他心里还是向往着能成为统治阶层,然后不受律法制裁,然后一起欺压百姓、鱼肉乡里。

这就像某些黑社会头子,自己打家劫舍、杀人越货积累了大量财富之后,就想着如何入漂白,逃脱法律的制裁,然后登堂入室,然后依然过那种锦衣玉食的生活,继续践踏法律,继续我行我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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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梁山好汉中的大部分人都是背负血案的逃犯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历朝历代,都严厉打击杀人等刑事犯罪,即便是人与人之间有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也必须将案件提交官府或者衙门处理,而不允许自我了断!如果任何人都因为自己有怨气、有冤屈,或者对官府丧失信心就自己手刃仇家,那这个世界是多么恐怖啊?老百姓还能安心生产,平平安安过日子吗?

但是,梁山好汉中,有大批就是身负命案的亡命徒,有的是过失杀人,有的是寻仇杀人,有的是泻私愤,有的是故意杀人,虽然都有着这样那样的理由或者借口,但杀人总归是不对的。就算是杀了一个该杀之人,这也是不允许的,该杀之人更应该交给代表正义的律法来判决,由专门机构去处理和执行。

冤冤相报何时了,今天你为了报仇雪恨杀了他,他的孩子依然想着报“杀父之仇”,再想办法杀了你,你的孩子又去杀那个人……全社会不都得提心吊胆苟且活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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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以自我为中心,依据个人的好恶来判定一个人是否为该杀之人,进而草菅人命的,都是一种典型的黑社会性质!

比如说打虎英雄武松,为兄报仇杀潘金莲,杀西门庆,虽然那两个也不是什么好鸟,但武松已然是阳谷县的刑警队长了,就更应该交给县令去惩处;如果县令不作为,营私舞弊,徇私枉法,那就先去找州府,或者直接找按察使,但武松知法犯法,私设公堂,泻私愤报私仇的做法颇有黑社会习气。

杨志在丢失生辰纲落魄之际,被恶霸牛二挑衅,一气之下一刀结果了那厮。这是不是有点草率呢,就算牛二该死,也不该由杨志来杀吧?

还有鲁智深,打死镇关西,可以说是过失杀人,但既然是大英雄大丈夫,就该敢作敢为,勇敢地去承担责任,但他却遁入空门逃避制裁,当了和尚依然我行我素吃肉喝酒,不守清规戒律,为了替林冲出头,再次杀人,直到落草为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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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开黑店的母夜叉孙二娘,墙上挂着人皮,梁上吊着人腿,而且还是祖传的黑点,这是不是更有黑社会做派呢?人命在她们眼里是什么?如草芥,如蝼蚁,这不是反社会反人类还是什么?就这样的人后来还是梁上第103号好汉,担任梁山驻西山酒店迎宾使兼消息头领。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就不一一列举了。

所以说,宋江担任大头领后的梁山围绕着“诏安”的种种所为,就是一场轰轰烈烈的黑社会漂白史,这样的黑社会团体最终被朝廷派去征方腊最后两败俱伤死伤无数也算是最好的结局了,试想,如果再次让这些人“当官”,谁能按照法度来处理政务?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出来混都是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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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韩世泰,一个在改革开放之初出生的藏族小伙儿,从教十六年,热爱教育,向往着诗和远方,爱好文学,现在兰州新区执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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