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2019年5月28日,一个正常的周二,但是却成了这个孩子在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天。在惠安县第三实验小学门口,一名12岁的小男孩正传过道路上的斑马线去上学,却被突然拐过来的一辆汽车撞倒,闻讯赶来的120医生鉴定,孩子已经没了生命迹象。据路边目击者称:肇事女司机穿着高跟鞋,将油门当成了刹车,撞倒孩子后,直接从孩子肚子上碾了过去。据了解,肇事女司机姓刘,34岁,江西赣州人,目前已被刑事拘留,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跳车。惠安交警队已经安排全县进行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案件分析
看到孩子妈妈趴在孩子身边撕心裂肺的哭喊我的心里非常不是滋味,相信每一个做父母的人都会有同样的感受。孩子谨遵老师和家长的教导,过马路走斑马线,却还是不幸被车撞死身亡。可恨的是,据目击者称,女司机拐弯到斑马线后,虽然车速不快,但是并没有减速等行人通过,反而错把油门当刹车,直接从孩子的肚子上碾了过去。还有目击者称,她还穿的一双高跟鞋。
通过视频,我看了这个路口的设定,虽然有画斑马线及设置减速带,但并没有设置红绿灯,,任何车辆到达这个学校路口时都可以随时驾驶过路口,而车辆刚一转向,车头便直接靠近了斑马线,逼近正在斑马线上的行人,斑马线上如有行人,车辆必须刚一转向就停在路口中央等待行人。这么设定是非常危险的,同样也是不合情理不合法的!因此,惠安市交警队已经参与道路建设的相关部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当然,肇事司机刘某承担主要的责任,有人说,车辆上了保险,撞死了人,交由保险公司赔偿,刘某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这种说法其实是不对的!刘某穿高跟鞋开车并且在斑马线没有减速反而加速行驶,导致了这起交通事故,已经涉嫌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a刑。因此,刘某除承担赔偿责任外,必须同样承担刑事责任。
田大状点评
因为女司机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一茬接着一茬,在追究责任的同时,我们是否因为考虑,为什么还没有搞懂油门还是刹车就通过了驾校的考试?为什么明明规定了不可以穿高跟鞋开车却仍有这么多人不遵守?为什么科目一讲的交通法规没有一个做到?如此开车,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亵渎,更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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