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崔崔,雄狐绥绥”——自古以来,对于这首诗的内涵,古今学者都没有什么争议。一致认为这是在讽刺齐襄公与文姜兄妹之间那段血腥的不伦之恋。比如《毛诗序》云:

“《南山》,刺襄公也。鸟兽之行,淫乎其妹,大夫遇是恶,作诗而去之。”

齐襄公和文姜都是齐僖公的孩子。而齐僖公这些“公子(先秦诸侯的子女无论男女皆称公子)”们也几乎个个经历离奇——手足相残、不伦之恋、内讧、谋杀……这些可怕的命运无情降临到了这些“生于深宫”的少男少女身上。而齐襄公和文姜这段疯狂而血腥的爱情抑或只是情欲,也只是当时诸多丑闻中比较著名的一个。

而且齐襄公也绝不像是一个能被情欲冲昏头脑的人,他的精明强悍在当时是有了名的。在经过了齐庄公(齐襄公之祖父)、齐僖公(齐襄公之父)两代齐侯近一个世纪的漫长统治之后,正是从齐襄公开始,一直在积蓄实力的齐国开始在动荡的乱世中崛起。

在历史上,齐襄公充分利用了齐国在经济、军事上的优势,率先以纵横捭阖的手段,削弱了姬姓强国郑、卫、鲁的实力;之后又灭亡了与齐国有“九世之仇”的纪国。奠定了日后齐桓公“兵车之会三,乘车之会六。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霸业之基。但是,据说,齐襄公是一位个性很强势的君侯,而且还有些贪婪和傲慢,绝不是那个时代所推崇的领袖——明智、勇武、谦逊,能够德服人。尤其是他被指控与文姜有着兄妹不伦之恋,并因此杀死了鲁桓公。这一桩离奇的命案让这位大国之君在千秋史笔之下名声扫地,几乎永世不得翻身。

其实,在那个时代,近亲婚恋极为普遍。从埃及到波斯再到诸夏,这种“族内婚”是上层社会一种常见的婚配方式。比如属于东夷系统的商朝就经常实行族内婚,甚至于到了东周,作为商人的嫡系宋国也是族内婚,也就是“三世內娶”。不过,从周礼的角度来看,在那个时代同姓不婚、嫡庶之分的规矩乃是“夷夏”之防在上的根本区别。但就像历史上经常出现的那样,即使在诸夏文明的本阵,始终尽力贯彻周礼治国理想的鲁国及鲁都城内部,“周礼”与“夷礼”、“殷礼”并存的局面也从未消失。鲁城内有“周社”、“毫社”,后者就是殷遗民专门设置的行礼场所。与鲁国为近邻的小邦邾国、大邦齐国等,则保存着大量的“夷礼”,与鲁国独“秉周礼”大相径庭。

也就是说,虽然当时齐国的“金字塔顶端”在后世看起来如此惊悚,但对于当事人来说,他们却可能觉得自己只是按照某传统的方法行事——因为齐国的“礼”从一开始就在很大程度上异于宗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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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姜姓齐侯一族很想兰尼斯特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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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勋卓著,受人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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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悍、富有,堪称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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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却被各种恐怖的丑闻所缠绕。

更何况按照文献记载,在齐国公室中有着近亲婚恋的也绝不止齐襄公一人——他的兄弟,日后那位尊王攘夷、保合诸夏的霸主齐桓公则走的更远。据《荀子·仲尼》写到:

“齐桓,五伯之盛者也。前事则杀兄而争国;内行则姑姊妹之不嫁者七人。闺门之内,般乐奢汰。”

也就是说伟大的齐桓公为了权力杀死自己的兄长;并且不让自己的姑母和姐妹们结婚。不让族中的女性成员结婚,从人之常情来看,这样的一族之长简直愚蠢至极。至于齐桓公是害怕这些姑娘们爱情出问题,还是担心财产被分割,或者是觉得自己的权力受到威胁,这一切就不得而知了。不过在《春秋公羊传注疏·庄公二十年》则有了一种更惊悚但是也更符合“实际”的解释,那就是齐桓公的姑姊妹之不嫁,是和齐襄公与文姜的传闻一样,也是一桩宫廷“丑闻”:

“齐侯亦淫诸姑姊妹,不嫁者七人……”

对此,齐桓公七代之后的齐景公曾经痛苦的问过晏婴:

“吾先君桓公,淫女公子,不嫁者九人,而得为贤君何?”

对此,晏婴做出了十分功利性的解释:

“然则襄公霸诸侯,唯淫妹而已,齐人犹作“南山崔崔”以刺之。桓公小白相淫九人,而齐人不刺之者,盖以功多足以除恶故也。”

也就是说,齐襄公遗臭万年,齐桓公恶行不彰,只是由于后者对历史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如果我们再冷静的再看一下历史,就会发现,也许齐襄公与文姜彼此之间更多是肆无忌惮的权力而非扭曲的欲望。换句话说文姜长期滞留在齐国,扮演着“第一夫人”的角色,其实是要利用自己与齐襄公的关系,是为了借母国的势力遥控政局。而齐襄公也想借此控制住鲁国。

《左传》中有太多关于文姜与齐襄公会面的记载:

“二年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

“五年夏,夫人姜氏如齐师……;”

“七年春,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防……;”

鲁庄公八年,齐襄公为公孙无知所弑,但文姜却依旧没有回鲁国:

“十五年夏,夫人姜氏如齐……;”

“二十年秋,夫人姜氏如莒”;”

如此频繁的来往于齐鲁之间,而且每一次往来都是在不同的地点——有时是前往齐都临淄,有时是边界军营,有时甚至是在齐国那个信不过的盟友,莒国。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大人物,如果总是四处奔波,那这个人(他或她),绝对是带着使命或政治目标。仅此一点就可以得知在鲁桓公遇害之后文姜滞留于齐国的原因实际上是出于政治理由,而绝不是后人所想象的那样简单——仅仅是出于那种可怕的私情。

至于后人相信因为齐襄公和文姜之间的丑闻,以至于在之后的齐国形成了一种离奇的风俗——长女不嫁——就可能是一种“众恶所归”蓄意抹黑。比如《汉书·地理志下》说:

“始桓公兄襄公淫乱,姑姊妹不嫁,于是令国中民家长女不得嫁,名曰'巫儿',为家主祠,嫁者不利其家,民至今以为俗。”

按《汉书》的说法,“巫儿”这种陋习的始作俑者是齐襄公,但这种解释在汉代以前的典籍中我们没有看到相关说法,因此这种说法就值得怀疑。所以就有学者指出陋习其实始于齐桓公,而齐襄公则可能是背了黑锅。因为齐桓公实在是太伟大,太了不起,故后人便将那些令人无法接受的事情便安到了同是和妹妹文姜有私情的齐襄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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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了诸夏、捍卫了文明,却令人一言难尽的霸主齐桓公。

这个观点很合理,因为齐襄公只是与已出嫁之妹文姜淫乱,并没有姑姊妹不嫁的记载。反之齐桓公姑姊妹不嫁的记载却不绝于史。事实上,齐桓公在其兄襄公被杀之后,也与文姜有染.《春秋》庄公十五年载:

"夏,夫人姜氏如齐."

这一条就被“左传癖”杜预注云:

"夫人,文姜,齐桓公姊妹."

《公羊传》徐彦则疏云:

"复与桓公通也."

即认为文姜此时又与她的另一个兄弟桓公私通。

东周至到前汉,齐地一直存在着"妇人首祭"的风俗。班固认为“长女居家不嫁,为家主祠”就是这种信仰的表现。但徐彦在给《公羊传》做疏时提出:

"主妇设祭,礼则有之.何言齐俗者?正以齐俗则令使妇人为首"。

可见周礼以主妇主持祭祀是普遍现象,而齐以长女为家主祠也是古已有之。

正是由于齐地长期以来存在着这种风俗,齐桓公才得以"因俗制礼",借机掩盖了其“淫女公子,不嫁者九人”荒唐之举,并为此寻找到了一个“神圣”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