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院生效的第387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涉案土地使用权属于孟某某的遗产,并判决该土地的使用权由原告孟某奎与孟某琴共同享有,而被告就涉案房地产与不享有土地使用权的第三人牛某兵签订房屋产权调换协议,明显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019年4月1日法院判决撤销被告xx区住建局与第三人牛某兵签订的编号为2018-3(一期)93、丈量号为9-42的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

【关键词】征收拆迁,补偿协议,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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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只有土地使用权享有人,才有资格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本文通过一司法裁判案例对此加以说明 。资料来源于“孟某奎与xx市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登记管理(房屋登记)一审行政判决书(2018)xxxxx行初xxx号”。

二.基本案情

2018年7月31日山东信源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纳入征收范围涉案房地产出具被征收人为牛某兵的评估报告书。2018年8月3日xx市xx区东城街道办事处仓房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证明涉案房地产归牛某兵所有且产权清晰、四邻无争议、无纠纷。第三人牛某兵也出具了保证书。在此情况下被告xx区住建局与第三人牛某兵签订了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书。

三.裁判结果

法院生效的第387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涉案土地使用权属于孟某某的遗产,并判决该土地的使用权由原告孟某奎与孟某琴共同享有,而被告就涉案房地产与不享有土地使用权的第三人牛某兵签订房屋产权调换协议,明显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019年4月1日法院判决撤销被告xx区住建局与第三人牛某兵签订的编号为2018-3(一期)93、丈量号为9-42的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

四.讨论

(一)原告诉求:原告孟某奎与孟某琴共有涉案土地及房屋。请求法院查明事实,依法确认被告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书无效;判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并与原告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二)答辩意见:涉案房产位于征收范围内, 2018年7月31日x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涉案房产出具了被征收人为牛某兵的评估报告书。2018年8月3日当地社区出具证明,证明涉案房地产归牛某兵所有且产权清晰、四邻无争议、无纠纷等。2018年8月3日牛某兵出具保证书,保证涉案房地产归其本人所有且产权清晰、四邻无争议、无纠纷、无抵押、无查封,否则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同日,牛某兵与我单位签订了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书。

(三)宅基地使用权:涉案宅基地及房屋归孟某某生前所有,孟某琴和原告孟某奎为其两个女儿,孟某琴与牛某海结婚,生育儿子牛某兵即本案第三人。2010年4月,孟某某的两个女儿的各自家庭双方建成两座二层楼房,双方各住一座。2016年4月13日,法院作出的第3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孟某奎对涉案宅基地使用权与被告孟某琴享有共同使用权。

【参考资料】1.征收拆迁:对补偿安置办法的规范性文件有异议,应提出合法性审查。2.即使行政机关对违建采取过一定查处措施 但如果不到位仍构成不完全履行法定职责。3.征收拆迁:建设用地征地补偿费用,不同补偿项目应针对不同的主体。4.征收拆迁:房屋征收决定,应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并且遵守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