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一间平房,用自来水勾兑添加剂,再贴上某品牌商标,假冒的甜面酱就这样被“生产”出来。日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静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自2019年1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为谋取利益开始制作假冒的某品牌甜面酱。他先后多次从独流镇某面酱厂购买原料,每次购买三至五桶,前后购买的原料共计2600斤。随后,在其租用的平房内,用事先准备的包装袋、包装箱、灌装机等开始灌装,并在清洗放面酱的桶和灌装机时加入了大量的水和防腐剂。“生产”一批货后,李某就拿去某批发市场卖掉。公安机关在搜查李某家中时发现了其生产的甜面酱总计115箱以及大量包装袋、包装箱等物品。经鉴定,犯罪嫌疑人李某生产的假冒某品牌甜面酱中的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检察官提示:制假售假不仅会损害企业的利益,也会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在危害他人时自己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更要学会甄别,坚决抵制各类假冒伪劣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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