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湖北省“虾稻共作、稻渔种养”适宜区布局规划图。
省农业农村厅近期公布了我省63个“虾稻共作、稻渔种养”适宜区——
武汉市
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
黄石市
阳新县、大冶。
宜昌市
当阳市、枝江。
襄阳市
襄城区、樊城区、襄州区、南漳县、谷城县、老河口市、枣阳市、宜城。
鄂州市
梁子湖区、华容区、鄂城。
荆门市
东宝区、掇刀区、京山市、沙洋县、钟祥市、屈家岭管理区、漳河新。
孝感市
孝南区、孝昌县、大悟县、云梦县、应城市、安陆市、汉川。
荆州市
沙市区、荆州区、公安县、监利县、江陵县、石首市、洪湖市、松滋。
黄冈市
龙感湖管理区、黄州区、团风县、红安县、浠水县、蕲春县、黄梅县、麻城市、武穴。
咸宁市
咸安区、嘉鱼县、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赤壁。
随州市
曾都区、随县、广水市。
仙桃市
潜江市
天门市
湖北省水产局专家解释称,这些地方属于长江流域、汉江流域、江汉平原以及沿河、沿湖、沿库等水资源丰富区域,地势多为平坦,耕地集中连片,土壤类型适宜开展“虾稻共作、稻渔种养”生产。
那你知道虾稻共作可有哪些任务?这几大重要任务就是虾稻共作的任务:
(一)引导规范发展。
1.优化布局。制定阳新县虾稻共作、稻渔种养产业发展布局规划(2018-2020年),科学划定宜养区和非宜养区。以沿河、沿湖、沿库等水资源丰富和土壤类型适宜的地区为稻田综合种养适宜区,重点开发牧羊湖、北煞湖、宝塔湖、八湘湖、四个国有农场所在地的农田;优先开发低湖田、冷浸田、冬闲田,最大限度发挥其效益。到2020年,全县虾稻共作、稻渔种养产业实现区域化、特色化发展,主产带、优势区基本形成,稻田综合种养规模达到8万亩。
2.示范创建。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成或改扩建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百亩示范点30个、千亩示范片8个,积极争取创建国家级稻田综合种养示范县。
3.典型带动。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稻田综合种养示范点、示范片,树立典型以带动示范全县虾稻共作、稻渔种养产业的发展;积极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和建立“企业+合作社+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实现共同致富。
(二)统一技术标准。
1.统一改造标准。由县水产局负责制订稻田综合种养稻田改造统一标准,以指导虾稻共作、稻渔种养产业实践。稻田综合种养单块稻田面积以25-40亩为宜,回型沟开挖面积不超过稻田面积的10%(回型沟规格指导方案:宽4米、深1.5米,回型沟要有平台和子堤),稻田埂不低于3米。
2.统一技术规范。完善技术操作规程,集成田间改造、优良品种、小龙虾(鱼)养殖、水稻栽培、水肥管理、病害防治、秸秆返田、绿色防控等技术,形成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的绿色优质高效生产技术体系。
3.统一监测预警。持续开展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生产区的土壤、水质、病害监测预警,加强指导服务,推动产业可持续发 。
到2020年,全县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的生产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在主产区全面普及;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对生态保护、水体改善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发挥。
(三)加强技术推广。
以现有的农业推广体系为载体,以示范点、示范片为典型技术示范,发挥科技人员作用,开展农业科技下乡、农民专业技术培训与专家巡回指导,实现虾稻共作、稻渔种养产业的标准化生产、规范化操作、市场化管理,以加快标准、规范化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技术到人到户到田。
(四)加快良种培育。
1.选育优良品种。依托省农科院、华中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校,选育生长快、个体大、抗病强的小龙虾良种,研发品质优、抗倒伏、抗病虫的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优质专用稻品种。
2.强化良种供给。在虾稻共作模式的主产区配套建设5个500亩以上小龙虾稻田生态繁育基地,且每年7-9月份从江西鄱阳湖、湖南洞庭湖、网湖、梁子湖等天然水域选育小龙虾优质母本,以更新小龙虾繁育基地60%的亲本,确保小龙虾苗种为优质良种。
(五)促进产业融合。
在扩大稻田小龙虾综合种养的前提下,积极与潜江小龙虾加工企业对接,引进新产品、新工艺,争取建立小龙虾、甲壳素深加工,延伸小龙虾产业链。
积极发展电子商务销售模式,建设“虾---稻”产业大数据中心,构建电商和实体店配套、线上线下联动的现代营销网络。到2020年,全县电子商务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
(六)聚焦品牌打造。质量是企业生存的根本,为了提升产品品质,保证质量安全,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做好生产、销售和投入品记录,并记录归档,为产品可追溯制打好基础。在此基础上,鼓励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注册品牌,形成好的品牌效应。力争2020年,注册“虾稻共作、稻渔种养”产业品牌商品3-5个,并成功申报小龙虾、稻米为“绿色食品”,促进阳新“生态小龙虾”、“生态虾稻米”等优质农产品的供给力进一步提升。
利用好地理优势
布局好咱们的鱼米之乡~
来源 | 湖北日报
编发 | 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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