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受贿罪对杭州萧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山城投集团」)原总经理助理兼土地资源开发部经理曹某某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2014年上半年至2018年7月,被告人曹某某在先后担任萧山城投集团资源开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土地资源开发部经理期间,利用其负责集团收储土地出让、高压线迁改工程管理、企业「退二进三」收储补偿工作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钱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40余万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萧山检察(ID:xiaoshanj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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