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宁两地法官团结协作 全国法院是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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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先锋、财产卫士",6月1日,一名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向金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锦旗,表达了对该局审判员马君平、杨天成及法警马超、王笙、李树锴、张洋、关晓军等干警的感激之情。

事情要从5月23日说起,这一天,金凤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来自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指令:岳麓区法院受理的一起执行案件,执行标的出现在金凤区法院辖区,请金凤区法院对岳麓区法院的执行予以协助。接到指令,金凤区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审判员马君平、杨天成带领执行组予以协助。两位法官联系了该案的承办法官——岳麓区法院的赵光艳法官,她当时已经到达银川。赶到金凤区法院后,赵法官向马法官和杨法官详细介绍了案情和执行工作进展。一个小时后,三位法官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决定次日早晨集中行动扣押涉案车辆。

涉案车辆一共有2辆,均为混凝土泵车,总价值四百余万,一辆位于银川市某混凝土公司,另外一辆位于银川市某建筑工地。干警们早晨7点集合,到达混凝土公司后出示证件、扣押裁定等并说明来意。为防止车辆被转移,他们用警车将涉案车辆前后堵住。此时,车辆驾驶员突然情绪激动,堵在泵车前阻止法院扣押车辆。三位法官对其进行了耐心的释法明理,驾驶员仍然拒绝让行,妨碍执行。办案法官随即命令法警将其控制,同时疏散围观人员,成功将扣押车辆护送至高速路口,由岳麓区法院安排干警将车辆驶离。

干警们随后前往另外一辆车辆所在地,此时该泵车正在施工作业。因为该车辆当时正在灌注混凝土,如紧急停止会影响工程质量,造成施工方额外损失。考虑到施工方系本案的案外人,经协商后,法官们允许了该车辆继续作业,但要求其在两个小时内征调其他车辆替换涉案车辆。中午十二点,法官们成功扣押该车辆,将车辆护送至高速入口,由岳麓区法院干警驶离。至此,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协调下、湘、宁两地法官的协作下,5个小时的执行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再次诠释了"全国法院是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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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光艳法官随后给金凤区人民法院送来了感谢信,在感谢信中她这样写到:"5月23日,金凤区法院领导在接受岳麓区法院的协执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此次执行工作做了人员及装备的统一部署,马君平法官、杨天成法官带队出色完成了此次任务。这次执行充分展现了金凤区法院执行干警的敬业精神、为民意识、杠杠的执行力和业务水平。面对抗法者,他们齐心协力采取了有效措施,教育了阻碍执行的相关人员,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充分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早晨七点,他们没有去送孩子上学,没有来得及吃一口早餐,就奔波在了协助执行的路上,在此我们对金凤区法院及参与执行的领导及同事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