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一生有过四段婚姻生活,或者严格来说,他的第一和最后一段比较正式,中间两段只算是同居。

李白的第一和最后一段的对象都是比较有来历的,她们的家庭都相对优渥,家里是出过宰相的,可以说,李白其中的这两段婚姻,是所谓的倒插门女婿。

李白第一次结婚,是在二十七岁的时候,对象是出身名门贵族的许氏,许氏的祖上是个叫许绍的,曾经和唐高祖李渊同过窗,相当不得了。

李白能搭上这样的贵族,是因为一位姓孟的州县官员的搭桥牵线。

不过具体过程文献却是没有详细记载,大概猜测起来,一是可能李白家境也不错,许李联姻,有经济上的好处;二是李白有才,作诗写文章不在话下,而许氏年岁不小等。

从李白方面讲,他因为身份的原因不能通过正规的科举考试进入仕途,所以这也可能是他为了方便进入上流社会,谋取仕途,实现政治抱负的机会。

但从李白的后续情况来看,他的这种想法基本是落了个空的。

这一段婚姻,起初两人相处的还是不错的,前期李白日子过得相当安逸,呼朋唤友地一起赋诗、饮酒,但后期就有点异样了,李白开始频繁外出,不知是为了寻找做官机会,还是夫妻两人的关系有了变化。

李白跟这位许氏大约生活了十年,有一女一儿,女儿名平阳,儿子小名明月奴,后改名为伯禽。这段婚姻结束后,李白带着儿女来到东鲁。

李白的家族大部分定居在山东,这也是后来杜甫等人称李白为山东人的由来,到了山东不久,李白一位名叫李冽的堂弟,帮助李白续娶了一位刘姓女子。

这位刘氏,我们也可以从李白的话语中知道一些性格,她不是一个浪漫的人,对李白的诗歌完全不感兴趣,指责李白只会整天饮酒作诗、高谈阔论,却不懂得挣钱养家,让她无法过上吃香喝辣的生活,很快就对李白感到了不满乃至厌恶。

二人关系,很快就破裂了,以离婚了结。

跟刘氏的这一段婚姻生活,李白无疑是很郁闷的。

他曾在诗中把刘氏比作朱买臣妻子,即“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可以想象,在这次婚姻过程中,李白应该受到了刘氏不少的奚落和痛骂,乃至他心中一度愤愤不平,比如他在诗中写的“鲁人重织作,机杼鸣帘栊”、“举鞭访前途,获笑汶上翁”等都可以看出。

第三段感情,是李白的一个邻家女子,并不是李白的正妻,只能算妾,李白有一首《咏邻女东窗下海石榴》诗,是他对这女子的爱慕之情的表现。

从这首诗看,李白还是挺喜欢这位女子的,之所以不是娶为正室,可能是因为这位邻家女子只是普通民女,按照唐律,属于士大夫阶层的李白不得将其娶为妻子。

也正因为如此普通,所以这位女子连姓氏都没有留下来,最后结局如何,也没有记载,能知道的,是她为李白生了一个儿子,名为颇黎。

李白的最后一任妻子,是前宰相宗楚客的孙女,当时李白差不多五十岁左右。李白曾写了不少给这位妻子的诗歌和书信,如《秋浦寄内》、《自代内赠》、《秋浦感主人寄内》等。

从诗中可以看出,两人的感情还是相当不错的,这最后一任妻子,基本上是跟李白一起白头偕老了,安史之乱时,李白被关进监狱时,妻子还利用其家族关系,设法搭救过。

李白六十一岁那年,曾亲自送妻子去庐山拜访尼姑,两人的兴趣都一样,向往得道成仙,这样的志同道合,能在一起,也算是过得比较和谐的了。

其实以今天的眼光看,嫁给李白这样的男人做妻子,实在是一件不幸的事,他有个广大的理想,却没有门路,整天呼朋唤友,喝酒游玩,家里的事情他也不管,更不会养家,李白的一生,若不是有过人的诗人才华,单从不称职的家庭方面情况来看,估计也是要被喷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