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升道路通行效率,有效减少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市交警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决定在新华路与一中前街北侧150米路段、光荣路与清池大道路口两侧,新增两处高清视频取证系统,于6月15日正式启用电子监控抓拍,对违反禁止标线和禁令标志指示的机动车进行电子监控抓拍。违者将被依法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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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以上路段设有禁止标线或禁令标志,实施机动车禁止停车(临时停车)管理措施,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及工程抢险等机动车除外。敬请广大市民密切配合,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交通秩序。(沧州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