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肯定是相当严格的,没有个人人事档案,一般是很难认定的,缺少材料的,只有个人想办补齐相关的材料才能认定。下面根据我的经验,做个简要回答。

第一,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主要指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和连续工龄。这个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包括这么几个含义。一是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复员退伍、转业军人被安排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是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三是下乡知识青年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是国有企业录用的人员。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后,用人单位还没有纳入社保缴纳体系,那么在参加社保缴纳之前的工作年限或是连续工龄,应该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这部分人在用人单位还未纳入社保缴费体系之前,因个人原因辞职、离职的,退休时这部分工作年限或是连续工龄,应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需要注意的是在民营机构工作的人员,即使是在未纳入社保缴费体系之前参加工作,但由于不属于国家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是工作年限,不得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第二,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认定?

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在办理退休前,必须要进行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认定的主要依据就是个人人事档案。个人人事档案,是记载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年限的唯一依据,个人辞职、离职时,必须要注意个人档案在哪里,或是转移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保存。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大部分地方都是在办理退休时才开始认定,但是现在部分地方已经开始试行在退休前办理认定,这样的好处,可以给那些个人档案找不到、或是档案资料不齐全的人员,留足查找有关资料的时间。

第三,个人档案找不到或是资料不全的怎么办?

这是个非常棘手的事情,但是由于视同缴费年限涉及到退休工龄的计算,其含金量比实际缴费年限的价值还要高,事关个人权益问题,所以必须要想办法查找。

一是从原单位开始查找。如果原单位已经不存在,可以到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查找;二是到当地档案馆查找。一般单位档案满30年后都会移交当地档案馆保存。主要查找单位档案与自己相关部分,比如招工录用资料、员工花名册、工资表、调整工资,考勤记录表,单位鉴定表等与个人相关的资料;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人民法院认定你提供的事实存在,可凭法院判决书作为认定的依据。

第四,视同缴费年限有什么用处?

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一样,综合计算退休工龄,是计算退休金的重要内容;视同缴费年限在计算缴费指数时,采用最高缴费指数和最低缴费指数来平均,其缴费指数可达到140%左右,在计算退休金还能享受过渡性养老金。

总之,由于视同缴费年限比较重要,是今后办理退休时计算退休金的重要内容。所以对于个人档案或是资料不齐的,一定要想办法根据当地社保部门的审核要求按线索进行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