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3岁已婚男子外遇,与经营面店的38岁越南籍人妻发生婚外情,甚至直接在面店楼上发生关系,人妻事后还主动传LINE及打电话给正宫呛声,气得男子的妻子提告妨害家庭,检方调查后,判决结果也在近日出炉了。
正宫指控,丈夫2013年到2016年间,与越南籍人妻在面店楼上及其他地方多次发生性行为,2016年12月某日,越籍人妻和友人聊到这段不伦恋,友人大吃惊,第一时间立刻告知她这件事,没想到同月26日,越籍人妻竟传LINE向正宫坦承“我与你先生有发生性行为。”、
▼已婚人夫与面店老板娘发生不伦恋。
地检署侦办后,发现正宫在2016年12月26日就知道丈夫和越籍人妻的不伦恋,却迟迟到去(2018)年5月底才提告。检方认为,正宫指控2人妨害家庭属告诉乃论,应该自知悉犯人起6个月内提告,但此案明显已超过6个月。对此,正宫大声喊冤,强调先前没有提出告诉是为了小孩着想,希望检方才法外开恩、稍微通融,虽然检察官表示同情,但最后仍依法处分不起诉。
▼正宫怒告2人妨害家庭,结果出炉。
事实上,外遇事件时有耳闻,台北一名40岁男子开车载一名年约30岁的女子去摩铁,刚好被正宫撞见,事后她调阅监视器,发现2人在车上对话就相当亲密,可以听到女子嗲声嗲气地说都长蜘蛛网了“那你要给我1个礼拜20次吗?”等话,退房后丈夫还说,“我们打死都不能承认发生什么关系。”气得正宫怒告通奸。不过,台北地检署调查,认为此案没有男女性器接合证据,因此处分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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