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连开发区住旅馆时通过添加微信“附近的人”,认识了一名好友。小伙史某的噩梦就此开始了——这名“好友”先是给史某发送了一条含有“特殊服务”内容的色情信息,之后以预付服务费、车费、保证金等名义骗了史某1200元。等史某发现自己被骗,又被对方打电话威胁“报警抓你”,甚至要“找上门揍你”等等,敲诈勒索了9100元钱。警方迅速出动,抓获了这名既搞色情信息诈骗、又以恐吓威胁敲诈勒索的犯罪分子宋某。原来宋某还以同样手段敲诈勒索多人。2019年6月,宋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刑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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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某因对方不断以各种名义索要钱财,心生怀疑,便不再支付。宋某此时打电话威胁史某称自己有公安局的朋友,如果不继续转钱就要报警,要让公安局的人到被害人史某所住的酒店找他,以及找人殴打史某等,史某因害怕,又先后向宋某转账人民币9100元。

8月10日晚上,宋某故伎重演。这次受害的是住在开发区蓝领公寓的卢某。卢某选择了400元的“特殊服务”,结果先后被骗“定金”1500元,发现被骗后也遭到宋某敲诈勒索,但卢某未加理会。

宋某还曾以同样手段,在山东烟台敲诈勒索过杜某和祝某。但这两人都在被骗了1000多元“定金”后,对宋某的敲诈勒索不加理睬。

2018年9月27日,宋某在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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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法院审理此案期间,宋某的辩护律师提出,宋某的行为虽然构成敲诈勒索罪,但未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未对人身造成伤害,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家属代为赔偿各被害人的损失,应从轻处罚。

此外,宋某的三次敲诈勒索系未遂,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愿意缴纳罚金,以弥补其行为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损失,依法应从轻处罚。宋某平时表现良好,此次犯罪系初犯,无前科劣迹,妻子刚生孩子不久,不能工作,父母身体有病,宋某是家中唯一的劳动力,请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开发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近日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