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知书所在的城市不少的小区业主跟物业的关系都变得极度紧张起来,有些是因为停车,有些则是因为用电,更多地则是因为物业费与所提供的物业服务不匹配。所以网上又有不少的人在呼吁:干脆取消物业算了,实现小区自治。
但是,事实上,取消物业真的能够行得通吗?取消物业之后,业主自治真的就能做得更好,不少行业的专家都提出过不同的看法。
最近一段时间,知书所在的小区就由于物业想给大家提供“服务”而大家坚决不同意所造成的矛盾。
物业想把总表换成物业代收的电表和水表。也就是说,原先我们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等工具就可以直接交钱,变成了物业同意批发后再零售给业主,但是事实上呢,业主们也担心由于水电都被物业所控制,后期由于什么矛盾动不动断水断电怎么办?
更可怕的是,用了多少,什么时候交钱,交多少都是物业说了算,那么又有谁能够保障物业不会造假呢?
事实上,在最原始的设计中,是全体业主出钱,然后雇一个物业公司来为广大业主提供服务的。但是由于新小区大多数是开发商自己或者指定的物业,导致的物业就成为了受开发商委托,管理小区的。
从服务到管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有人说了,你们不满意现在的物业你们可以换啊,事实上,很难更换。
因为单个的个人是没有跟物业讨价还价的余地的,这个时候你想要更换物业可以没问题,前提是你先成立业委会,代表业主跟物业谈判协商。
这个时候首先面临的就是人员上和流程上的障碍。首先是人员人数,由于有些小区业主并不会立马居住空置率很高,并不支持,其次是本应该参与其中的街道办由于怕麻烦,并不乐意与支持业主成立业委会。
其次,就是自身管理上的障碍。因为小区的管理跟我们原先农村的管理,依靠的是资历或者说信任。新成立的小区彼此都不熟悉,也很难成立信任感,反而给了有些好吃懒做的业主上下捞钱的机会,导致大多数业委会没有成立,反而内部先刚起来了,最终,不了了之。
但是,据知书了解,其实即使通过业委会废除物业公司之后,就能解决问题吗?根据我们这个城市的经验,很难。
首先,物业的管理看似清闲,其实很是繁琐,这个是广大的业主们很难做到的。
从消防验收到设施维护,包括邻里关系和巡逻,花草养护等等,貌似不难,但是需求却很专业。
其次,业主们自我大理小区,未必有足够的时间和协调能力。
有些人没空,有些人压根不愿意。比如站岗,比如巡逻和值班等等,包括打扫卫生等,没有稳定的监督和考核,人浮于事很容易引起不满,最终矛盾爆发。
在这一点上,相对而言我们的邻居日本做的比较好,因为老年人比较多而且素质较高,所以统一收取费用后,闲来无事的老人们便会通过打扫卫生等等,承担大多数的物业管理工作。
所以,小区的物业会有很多的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来解决这些问题,而不是简单粗暴的废除物业。
在未来,知书认为由于小区越来越多,其实其所承担的职能越来越像农村的行政村职能,当家属院消失以后,以单位为单位的组织小时候,以小区为单位的组织就应该顺势出现。
这个时候,小区的功能就是=上传下达,以及负责管理提供服务,而目前所有的问题都集中在了业委会上。
所以,知书认为,最大的问题就是尽可能快的规范流程,明确业委会的职能和产生条件,同时要求符合条件的小区必须在街道办指导下城里业委会。
这个时候,物业公司也完全不需要开发商指派,而是受市场的认可和选择,所有的物业公司都是单独的法人机构,接受市场的检验,业委会则可以通过内部选举,来独立聘请物业公司。
简化流程,明确物业公司的职责和只职能,同时通过普遍的成立业委会与物业公司达成相互的制衡,才是一切的关键,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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