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男子吴晨光,去年底在家中与妻子争吵时,持菜刀狂劈她头部30多下,后者横死当场。晋城市中院周一(10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审理查明,吴晨光和陈姓女死者在去年4月结婚,双方婚后经常争执及冲突。同年12月3日深夜,两人又因琐事在家中吵架,吴连劈陈某多刀后,又拿起檊面棍、平底镬等追打。
陈某曾试图呼救,却被吴晨光制止,继续遭受虐打。邻居发现后报警求助,救护人员赶到时陈某已因颅脑严重损伤而身亡,吴则逃去无踪。
法官指,吴晨光有寻衅滋事前科,本案犯罪手段极为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予以严惩。他到案后虽如实供述,但不足以获得减刑,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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