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纪委监委实名通报2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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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宜黄县纪委监委实名通报了2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问题。

宜黄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办主任郑江鸣督促履职不到位问题。郑江鸣在督促指导江西新悦达能源再生有限公司处理堆存固废整改过程中履职不到位,致使4万余吨固废运至山坳堆填,被中央环保督察组定性为违法倾倒,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1月,县纪委给予郑江鸣党内警告处分。

宜黄县二都镇帘前村支委委员张国荣破坏生态环境问题。2017年7月至8月,张国荣与他人协商在其承包的山场非法采集松脂,毁坏马尾松203株,价值2667.42元。2018年3月21日,县森林公安局给予张国荣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12月8日,二都镇纪委给予张国荣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切实担负起生态环保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强化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生态环保、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释放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宜黄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