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在明清易代的乱世里,女性无疑是受荼毒最深的群体。易代之际的女性所作诗歌,也是她们绝命、流亡、与亲人生离死别的命运写照。女性绝命诗中,体现了她们对贞节与夫妇感情的看重,一些诗作也表现出“杀身成仁”的情怀,以及对个体悲惨命运的体认。女性流亡诗中,保留了许多旅次艰难的写照,而其对容颜、亲情的感怀,则具有鲜明的女性特质。遭到男性抛弃的女性,她们的诗歌创作中不仅表现了与亲人生离死别的痛苦,更体现了在易代的剧变下,男性往往优先考量尽忠、尽孝,女性只能被动的承担男性“家国”选择的后果以及不得不屈从于男性“名节”的无力命运。但也有一些奇女子在易代浪潮中英勇反抗,在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关键词:女性/绝命诗/流亡诗/生离死别
《礼记·内则》有言:“男不言内,女不言外”,中国女性的传统角色主要存在于家庭,极少与政治发生关联。她们没有士大夫群体那般敏锐的政治嗅觉,捕捉不到易代即将发生的种种端倪,因此当战火蔓延至身边时,她们通常只能被动地卷入,并且被迫由“内”踏人从未涉足过的“外”。从一个相对封闭平静的环境中骤然进入到一个飘摇乱世中,女性的弱势愈加凸显,无措与无助较之男性更甚。明清易代是一个延续了数十年的过程,伴随剧变的则是长久而惨烈的战争。在这一系列变局中,女性是被戕害摧残最严重的群体,她们是男性统领的政权崩塌下的受害者与牺牲品,在乱世中无论选择生或是死都更为挣扎与无奈,可她们仍旧不是被后世诗家或史家关注的重点。
明代中叶以后,女性诗歌创作较之前代更为兴盛,在明清易代之际,也有不少女性用诗歌书写下乱世中的自我命运:有的女性在绝命时如士大夫一般留下了绝命诗;亦有一些女性书写了逃亡、生离和死别的种种遭遇以及女性视角下的情感、心绪。对处于那个不幸时代的女性而言,诗歌大概是仅存于这世间的微弱声音,正如王端淑所言:“兵燹之后,衣冠女湮没于荒烟衰草多矣,非诗能传?”①近年来已有一些学者对这些诗歌进行了研究②,但女性在乱世中的命运与男性相比有何性别上的特点?她们在诗歌中反映出女性在易代乱世中怎样的命运?她们在面对死亡、逃亡、生离死别等等各种无法躲避的命运时是何种心态?此种心态背后的原因何在?这些问题仍然有探究的余地和必要,也正是本文试图深入的问题。
一、女性的自杀及其绝命诗
国变乱世之际,有许多女性不得不选择死亡,并且在赴死时留下了绝命诗。细读这些女性的绝命诗,我们发现它们已不只是表达了传统的忠孝节义,而是更为关注自身,更带有浓厚的女性特质,既有殉节、殉国、殉夫等主题的交织,也反映出女性所独具的细腻情感与复杂心态。
乱世之中,女性更比男性面临了多一重的威胁,即对其身体与人格的侮辱。董家遵曾对历代烈女——即“牺牲生命或遭杀戮以保她底贞洁”的女子,做过数量统计,发现明代的烈女的数量远超于历代③,可以说明明代“殉”这一行为发生的普遍性,这一结果也与当时的民风以及理学教化密不可分。钱南秀认为“自明初开始,明清正史所传‘列女’逐步趋向单一的道德标准,尤重‘节’‘孝’”。“‘烈’从《后汉书》到《晋书》原指妇女为护身、护家或护国而死于抗暴。《元史·列女传》以下,衍变为以死维护贞操的单一涵义”。④在这样的道德诉求下,贞节观念已经在当时的妇女生命中打下了深刻的烙印。在国破家亡之际,女性的生存条件受到了各方面的摧残,其中最令她们无法容忍的便是贞节受到威胁,这种烙印在易代的极端环境下愈发凸显,成为此时女性自杀最重要的原因。
《明季北略》中记述闯军进都城后的种种劣行中,便单列有“奸淫”一条,记述了令人发指的事实:“贼初入城,先拏娼妓小唱,渐及良家女。良子弟脸稍白者,辄为拏去,或哀求还家,仍以贼随之,妇女奸污死者,井洿梁屋皆满。”⑤在这种威胁下,有不少女子早怀死志,宫女魏氏有言:“贼入大内,我辈必遭其污,有志者早为计。”遂投河死,而“顷间,从死者积一二百人”⑥。这些身遭乱世的女子,对自己的命运早有体认,乱军的暴虐行径,无疑更加深了她们对前途命运的恐惧,因此便出现了许多像魏氏那样毅然赴死的女子。她们临终所赋的绝命诗也有遗存,如杜氏妇《绝命诗》:
不忍将身配满奴,亲携酒饭祭亡夫。今朝武定桥头死,留得清风故国都。⑦
据载,“明亡后清兵入燕京,有杜氏妇,夫早死,色美丽,性淑静,不苟言笑,为一兵所见,掳之去,欲污之。妇曰:待我祭亡夫后乃从尔。兵信之,妇携酒饭至武定桥哭奠,赋诗云云。遂跃入河中而死。”⑧杜氏既是孀居之妇,由“性淑静,不苟言笑”来看,大约也是一位服膺于礼教的女子。其绝命诗中虽有“亡夫”“故国都”等数语以抒发其对自我遭际的悲悯,但夫死国亡,杜氏却并未随之殉身,真正迫使她蹈河而死的,正是绝命诗首尾的“不忍将身配满奴”与“留得清风”,也就是不愿受辱、为自全清誉而作出的抉择。
夫妻关系是人伦的组成部分,夫妻之情更是为女子所看重。因此随夫而殉又比守节而死多了一层情感因素。如为朔骑抄掠后自缢的广东女子李氏,其《绝命诗》云:
恨绝当时步不前,追随夫婿越江边。双双共入桃花水,化作鸳鸯亦是仙。⑨
屈大均《广东新语》中说“味其辞,其夫必先自沉者”⑩。可能出于求生的欲望,李氏没有立即追随丈夫自沉,直至再度遇兵时方选择了守节而死。但她没有再哀叹自身“薄命”,而是想到了夫婿,后悔没有与夫婿双双自沉,共化鸳鸯。“桃花水”“鸳鸯”“亦是仙”的词语,使得这样的自杀有了殉情的意味。她不悔不能生,而悔没有一起死,在国破家亡之际,女子死前还惦念着与丈夫的情感,这样的随夫而殉既是守节,亦是殉情。
从一些绝命诗中,可以感受到女性对于易代之际自身可能遭受的命运早有体察,甚至在心理上也早已为死亡做好了准备。钱澄之的妻子方氏在逃亡途中殉节,并留下了绝命诗:
女子生身薄命多,随夫飘荡欲如何?移舟到处惊兵火,死作吴江一叚波。(11)
方氏死前留下的绝命诗是缝于衣物中的,这大约体现了她对可能降临的死亡做出过准备。为了死后为人发现时保全名誉,她还特意提前嘱咐其儿曰:“一旦遇兵即赴水死,毋令人剥衣露体耳。”(12)方氏在乱世中四处漂泊,为生存下去而努力,却也为自杀做好了准备,可以说她是怀抱死志而求生。方氏赴死前曾听说“有里中妇归自贼者”,这些从“贼处”归来的女性都遭逢了乡里“何以不死”的质问,答曰“求死不得耳”,方氏则笑曰:“若不早办死耳,乱离之世,何日非死日?何地非死所!岂有终日办死,而不得死者乎?”(13)据此,不仅可见贞节观念迫使女性不得不死,亦可看到方氏对乱世中自身命运的体悟,在钱澄之自己的记载中,他是从其子敝衣中得到其妻的绝命诗的,其子转达了母亲最后的言语:“异时使汝父知我志耳。”(14)其志便在死而守节。
女性遭逢乱世、流离失所时,贞节成了她们随时会被现实打破的底线,在现实的逼迫下她们早已认清了这一事实,因而即便在乱世中暂时偷生,心内也是仓皇不安的。如浙江镇海人刘氏所言:“生有命,死有命。生兮妾身危,死矣妾心定。”(15)生时惶惶不安,至死方得安宁,却又始终怀抱着求生的欲望,这些洞察命运之悲怆,怀抱死志而求生的女性,是明末乱世造就的特殊悲剧。
大部分女性的临终书写,关注点着落于名节或是与夫婿同生共死的情感,这些也都符合女性本身出于性别差异带来的不同视角,是一种更为私人化的表达。但是随着明清时期女性接受教育愈加广泛,在接受过儒家思想的熏陶之后,面临死节之事时一些女子们也会产生为国捐躯、杀身成仁的想法,她们的死也有着如男子那般忠于国家、不肯投降于外族的忠烈。杜小英的《绝命诗》之十便是这般言辞豪迈:
国史当年强解亲,杀身自古欲成仁。簪缨虽愧奇男子,犹胜王朝共事臣。(16)
诗中表达其求死的决心时,如同那些殉国志士展现了不输于男子的气魄,也饱含对偷生贰臣的谴责之意,计六奇《明季南略》中道“读至卒章‘杀身’‘犹胜’等语,则非闺秀口角,俨与文山争烈矣!”(17)同样能“与文山争烈”的还可举出四川刘氏,她曾写下《题壁十首》:
马革何人能裹尸,四维不振笑男儿。幸存硕果传幽阁,驿使无由到雅黎。
木偶同朝只素餐,人情说到死真难。母牵幼女齐含笑,梅骨稜稜傲雪寒。(18)
诗中同样也对那些尸位素餐的男性臣子进行了严厉的抨击,并认为自己身为女性比这些男儿还要忠烈,殉国而死的壮烈情怀由此可见。
但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上述的女性绝命诗中,表现出了与男性一般甚至犹有过之的忠烈情怀,但其殉身的原因仍有再作讨论的余地。如杜小英之《绝命诗》,只是她十首绝命诗的最后一首,其诗序也自述生平:“余尝读《木兰记》逮《黄崇嘏传》,莫不心讶,以为女子混迹男儿,纵完璧亦藏身危险,切切非之。”(19)其《绝命诗》其一中有“忽听将军搜刮令,教人焉敢惜余生”语,其七中又说“寄语双亲休眷恋,入江犹是女儿身”(20)。可见杜小英虽也有杀身成仁的殉国之心,投江自尽其实也有为了自保完璧之身的考虑在。四川刘氏诗成之时,正是滇南兵乱时,她将七岁幼子托付于家奴后,“欲自缢,闻兵至,急携幼女赴井死”(21),诗中也有“母牵幼女齐含笑”之语。因为听到兵至的消息,便连赴死也惶急仓促,并且托付幼子却携幼女一同赴死,这样的举动也不可不说是出于保护贞节的考量,甚至替自己的幼女也作出了同样的选择。
二、女性诗歌中的流亡叙事
明清易代之际,对于女性来说是一个极尽恐怖与艰难的时期。除了那些慷慨赴死者,自然也有不少女性在乱世中挣扎求生。然而生亦难矣,尤其对于弱质红颜来说,苦苦挣扎中亦能看出时代赋予她们的悲苦命运。
明亡清兴的甲申年间,著名才媛王端淑在这一年的春天与丈夫丁圣肇因小妾反目,她曾作《甲申春,予脱簪珥,为睿子纳姬,暱甚,与予反目》(22)记录了此事,抒发的全是自己的闺怨之情。王端淑作此诗时,与明朝覆灭的“甲申年三月十九日”大概相差不远,但诗中却看不到一丝对国家和自身命运的忧虑。可这一年成为王端淑生命中的转折点,正如其自己所言,“甲申以前民庶丰,忆吾犹在花锦丛”,同年秋天,她的生活就不再只有闺中闲情,而是“仓皇北顾”,所作《苦难行》中反映的都是乱离之世,飘摇风雨:
甲申以前民庶丰,忆吾犹在花锦丛。莺啭帘拢日影横,慵妆倦起香帷中。一自西陵渡兵马,书史飘零千金舍。……此际余心万斛愁,江风刮面马敢哭。半夜江潮若电入,呼儿不醒势偏急。宿在沙滩水汲身,轻纱衣袂层层湿。听传军令束队行,冷露薄身鸡未鸣。是此长随不知止,马嘶疑为画角声。汗下成斑泪如血,苍天困人梁河竭。病质何堪受此情,鞋跟踏绽肌肤裂。定海波涛轰巨雷,贪生至此念己灰。思亲犹在心似焚,愿食锋刃冒死回。步步心惊天将暮,败舟错打姜家渡。行资遇劫食不敷,凄风泣雨悲前路。暗喜生从矢上归,抱赧羞颜何所倚。墙延荒草扉半开,吾姊出家老父死。……(23)
曾经“莺啭帘拢日影横,慵妆倦起香帷中”的精致闺阁生活,被兵乱一朝打散。这首《苦难行》是女性视角中的仓皇乱离,可以看出王端淑对自身的遭遇书写得非常细致:衣袂被水打湿,连鞋跟也踏裂,这样的细节对女诗人来说都是从未遇到的苦难。而江水涨潮时还要担忧自己的孩子,更是王端淑身为人母的心理呈现。亲情对于女性来说较男性更为难以割舍,因而即便步步惊心,她也要冒死归家,但归家后其父王思任已在绍兴城破、清廷招揽之时,入山绝食而死,迎接她的,徒有“吾姊出家老父死”的破败景象,这样的诗作是一个女性对易代中的乱离难以忘怀的记忆。不仅如此,由于其父王思仁号为“孝友文章”,张岱赞其“笔悍而胆怒,眼俊而舌尖”(24),承此渊源,王端淑也颇有才名,且较其他女性亦更有一些“公共意识”,故而在颠沛流离之际往往以屈原、杜甫自况,其诗作也如实揭露了许多现世的惨酷。
还有一些在乱世中苦苦挣扎的普通女子,她们在历史上寂寂无名,唯一留下的记载可能就是被现实逼迫到将要失去性命前所写下的乱离诗,她们的诗作也真实地反映出女性在兵荒马乱中的遭遇,如浙江女子卫琴娘《北固山杨公祠题壁诗·自序》中所写:
妾亦赤诚弱质也,姓卫,小字琴娘。于归三月,忽遘难端。匝地鼓鼙,拥之北上。悲门外即天涯,恸生离更难死别。历吴渡淮,欲死无所。幸而琵琶击碎,得脱虎口潜逃。破面毁形,蒙垢废迹。昼乞穷途,夜伏青草。吞声悲泣,生恐人知。托流水之飘花,以来京口。偶登北固,江山满目,不觉涕泣如狂。忆昔爹妈,空劳魂梦。良人天远,存殁何知?一时顾影自怜,则花容毁于风尘,衣衫全属于泥涂矣!(25)
从自序中看出她与父母、良人皆已失散,身边没有一个保护者,易代时的复杂形势对于这样一位形单影只的女子来说更加严酷,面对着一些男性不会遇到的威胁,她只得“破面毁形”“吞声悲泣”。当看到破碎河山时,她没有男性文人通常会抒发的家国之思,她想起的是自己的父母、爱人。“顾影自怜”时,视线又再度回归自身,自怜容貌已毁,衣衫褴褛,在自身命运与国家命运发生碰撞时,这样的心理活动体现出十分鲜明的女性特色。《自序》前后共出现了两次对容颜的哀叹,而女性更为珍惜的容貌的损毁,大概也更加深了卫琴娘对不幸的感知。
扬州张氏的作品中,也可以看到女性若想在易代环境中生存下去,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其《七言绝句》中写道:
绣鞋脱却换靴,女扮男装实可嗟。跨上玉鞍愁不稳,泪痕多似马蹄沙。(26)
女性遭逢乱世时,通常是从一个相对幽闭的家庭内部的位置——“深闺”被迫进入了一个危险的社会环境,想要在这样的处境下生存,女性必须要做男子装扮,骑马前行,尽量隐藏自己的女性特质。但生存空间的变化发生地如此突然,她不能适应身份的转变,骑马奔逃也是如此的勉强而艰险。长久以来养在深闺中、日日刺绣的传统女性身份,和必须隐藏女性特质、掌握一般男性掌握的技能才能生存下去的社会现实发生了极大的冲突,这种冲突是导致身陷乱离之女性悲惨命运的重要原因。
三、“家国”选择下的生离与死别
女性骤然置身于乱世之中,遭遇的种种悲剧通常来源于保护者的缺失。在战乱之中,女性与父兄、夫婿等男性保护者失散而变得举步维艰,固然是一种悲剧。而易代之时又常发生作为保护者的男性主动抛弃女性之事,这是时代悲剧下发生的人伦惨剧,是明清易代时女性承受的悲上加悲。
易代乱离中,为人妻为人妾者,是首当其冲被抛弃的角色,“倘若为情势所迫必得舍弃,则妻可弃而父母不可弃;甚至妻可弃而兄弟不可弃……若更在妻、妾中选择,自然弃妾更合于礼为之教”(27)。冒辟疆在忆其与董小宛的逃亡生涯时曾说:“余即于是夜一手扶老母,一手曳荆人,两儿又小,季甫生旬日,同其母付一信仆偕行,从庄后竹园深箐中蹒跚出,维时更无能手援姬。余回顾姬曰:‘汝速蹴步,则尾余后,迟不及矣。’”(28)而董小宛似乎也对自己被抛弃的命运做好了心理准备:“姬返舍谓余:当大难时,首急老母,次急荆人、儿子、幼弟为是。彼即颠连不及,死深箐中无憾也。”(29)劫难到来时抛弃女性,对于男性似乎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不会因此而遭受过多道德上的谴责,甚至被认为是深明大义之举。《方以智年谱》中记载其甲申之变时“乘间逃脱,弃妻小于不顾”(30),方以智自己的诗中也侧面证实了这一点,“妻孥跪地泣”“痛哭与我决”,甚至“持刀向心剖”(31),而他逃到南京后,方父却“喜汝怀忠弃妻子,家门无愧对钟山”(32),甚至为其举动感到骄傲。男性在面对国与家的选择中,似乎就应该这样为国奔忙,舍弃小家。
而女性,尤其是身为妻子的年轻女性,本身就处于礼教制度中的次要地位,易代之时,她们对于男性仿佛就更加的无足轻重。数次被抛弃的方以智妻室潘翟,除了接受外也别无他法。她曾作六首《哭夫子》,道尽了为成全夫婿大节而忍受的苦楚:
岁岁望君归故里,哪知跨鹤向云天。伤心抢地惟求死,何日追随到佛前。
回忆分离出世外,吾携稚子返家园。全君名节甘贫苦,无限伤心不敢言。
一别天南逾廿年,思君容貌亦端然。余心实望能挥日,此去光阴再弗还。
展转思思肠寸断,寒帏寂寂泪如泉。望君点醒南柯梦,只恐凡魂命可怜。
伤心一别竟成真,万里还家只苦辛。追忆当年心已碎,还期速度未亡人。
一生大节已完全,两地伤心只问天。无限风波悲不禁,可能相见在重泉。(33)
潘翟在被弃后也曾由浙、闽至粤寻夫,寻到以后随其颠沛流离,赵园探讨过潘氏万里寻夫之事,及方以智出家后潘氏“称未亡人,长斋奉佛”(34)的人生片段,然而她发现有关潘氏生平的记载只是“零碎嵌在其夫的传记材料中”,又指出“方氏固然是人子,也是人夫,后一种角色,在这种叙述中,似乎是无关紧要的”,这一种态度,“更可能出于轻视,或只是作为一种姿态的‘轻视’”。(35)因而潘翟在回忆这样的一生时究竟是何种心绪,又是怎样看待夫婿和自己的命运,就只能从其诗作中推断了。
潘翟在度过了与方以智聚少离多的二十多年后,听闻了方以智客死他乡的消息,仍然是“伤心抢地惟求死”的悲恸情绪,与甲申之变时与方以智分别时的痛苦如出一辙。这二十多年来多是“寒帏寂寂”的凄清寂寞,贫苦无依的艰难支撑,而让她苦苦坚守下去的,是夫婿的名节。当夫婿死去,她也感觉到“一生大节已完全”了,因而只盼望赶紧“追随到佛前”“速度未亡人”,能够与方以智“相见在重泉”。潘翟这一生“上事贞述公,下抚子女,死丧婚嫁之累,一身任之”,为的是“纾文忠公内顾之忧,成其大节”(36),不是为了成全自己节妇的美誉,而是用自己的苦难成全丈夫的名节。易代之时男性需要面临家与国的选择,对于那些选择了“国”的男性来说,作为其附属品的女性,其命运已不能算作一个完整的人的命运,而变成了是男性“名节”的一部分。女性忍受分离的痛苦,经受独身抚养稚子的清贫,常常是为了侧面印证着男性在家国之间的大公无私,反之则可能使男性名节蒙羞,潘翟这样被抛弃的女性只能接受这样的命运,她的伤心“不敢言”,亦言之无用。
士大夫在亡国之际抛家弃妻,被认为是“怀忠”之举,士大夫“死国”者,则更被认为是易代时气节与光辉所在。然而男子的壮烈一死,对于其妻妾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抛弃?祁彪佳在其殉节前的遗言诗中表达:“凡较量于缓急轻重者,未免杂以私意耳”(37),可见对于许多士大夫来说,自尽后妻子如何生存根本不在其考虑范围内,因此事为“私”,殉国时“杂以私意”者,是为正统士大夫所不齿的。因而那些未随男性殉节的女性,其余下人生如何度过,便鲜有人关注。
祁彪佳的日记中不乏其生前与妻子商景兰琴瑟和鸣的深厚情谊,《静志居诗话》中也称“祁、商作配,乡里有金童玉女之目,伉俪相重,未尝有妾媵也。”(38)表明了祁氏夫妇的情深义重。然而祁彪佳自沉殉国时,如此真切的夫妻之情亦被作为私情,不在他的考量之中了。其《遗言》诗中说:
……余家世簪缨,臣节皆罔替。幸不辱祖宗,岂为儿女计。含笑入九泉,浩气留天地。(39)
其妻商景兰则在祁彪佳殉国之日为其作《悼亡》两首,其一曰:
公自垂千古,吾犹恋一生。君臣原大节,儿女亦人情。折槛生前事,遗碑死后名。存亡虽异路,贞白本相成。(40)
平日里如何的伉俪情深,在亡国之际对于祁彪佳这样的节烈之士来说也变得微不足道,危难关头士大夫面临的两难抉择通常是对君、国尽忠和对父母祖宗尽孝的矛盾,而妻室儿女则既非“忠”也非“孝”,似乎是本来就不应提及的群体,甚至不计儿女,不提妻室成为士大夫不杂私情的浩然美名的条件之一。商景兰作为其被抛下的妻室,却坦然接受了这样的安排,并用西汉直臣朱云谏诤“折槛”的典故来毫无保留地褒扬祁彪佳。商景兰本“以名德重一时”(41),是接受了传统儒学教育的才媛,她在国家危难、丈夫殉难时面临着对于女性来说极为痛苦两难抉择:一面是久所服膺的信仰与琴瑟交好的爱侣,一面是含辛哺育无法割舍的儿女。但商景兰的诗中展现的却是一个与丈夫“存亡异路”但“贞白相成”的深明大义的女子,而不是一个在乱世飘摇中骤然丧偶的悲苦妻子,在这生死存亡的关头,她就像士大夫一样不关注女性被抛弃之后可能遭遇的困境,即便她自己就是女性。
可是这突然发生的变故并非没有给她带来创伤,在祁彪佳殉节后的十多年间,她偶尔也有“世上已无京兆尹”(42)、“物在人亡动人愁”(43)这样的诗句,零碎地展露了忠臣遗孀的悲苦命运。商景兰五十岁时,在寿宴上还写下了《五十自叙》:
……九微夺明月,满座皆佳客。颂祝吐奇葩,珠玑已成袭。人生遘欢会,欢会莫此极。我心惨不乐,欲泣不成泣。酸风射眼来,思今倍感昔。两儿长跪请,问母何怆恻。或者儿罪深,孝心不上格。俯首不能言,中怀自筹画。凤凰不得偶,孤鸾久无色。连理一以分,清池难比翼。不见日月颓,山河皆改易。如彼断丝机,终岁不成匹。忍泪语两儿,汝曹非不力。行乐虽及时,避难需俭德。我家忠孝门,举动为世则。行当立清标,繁华非所识。事事法先型,处身如安宅。读书成大儒,我复何促刺。我本松柏姿,甘与岁寒敌。扬名显其亲,此寿同金石。(44)
在觥筹交错、一片欢乐祥和的寿宴之上,商景兰却无法开怀,而她悲伤的原因,正是凤凰失偶,再无人与其比翼。此时距离祁彪佳殉国之时已经过去近十年,然而丧偶之痛却从未减轻。商景兰在祁彪佳亡后创作的不少诗作中,主题仍旧多为吟花咏月,鲜少慨叹自身际遇,这样直白地道出自己悲伤的源头更是极为少见,但“欲泣不成泣”“忍泪”之语,可以看出她即便在这样的自叙诗中都在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更不愿向自己的儿女宣泄,在儿女询问时反而告诫他们要重视自己忠臣之后的身份,并且“举动为世则”“行当立清标”。她对自己也同样有极为严格的约束,秉持着“我本松柏姿,甘与岁寒敌”的信念,即便被抛弃,经历了生离死别的痛苦,也要默默忍受寂寞,压抑悲伤,反而用一种自豪的姿态活下去。
这样的姿态,是商景兰对自己的要求,也是儒家传统对女性的期许和要求,而其诗中种种对儿女和自身的道德规劝,也更像一个士人的道德观念。这无疑与其望族出身,受到过儒家教育相关,也有可能是在伦理系统中,当为纲之“夫”逝去后,为“妻”者对其意志的继承。商景兰第二首《悼亡》诗,虽在开头流露出了“凤凰何处散,琴断楚江声”的丧偶之痛,但很快便开始抒发南明光复大业未成,忠臣却身先殉节的怨念:“自古悲荀息,于今吊屈平。皂囊百岁恨,青简一朝名。碧血终难化,长号拟堕城。”(45)荀息、屈平虽都是以死尽忠的典范,但他们效忠的对象却也皆非良主,用他们来比喻弘光覆灭时以身殉节的祁彪佳,其中暗含了对福王的不满甚至是指责。“皂囊百岁恨,青简一朝名”,皂囊即章奏,两句既是对比——生前有志难伸,死后名垂青史,大概也是因果——正是福王不能纳谏从善,才导致了南明的沦亡。这所有的愤懑、悲戚,终于难以遏抑的喷薄而出——所谓忠臣之血可化碧玉的说法,终究只是幻梦,而丧夫之恸,简直像孟姜女那样足以哭堕长城!祁彪佳临终仍至为念念的“光复或有时,图功审机势”已经不可能实现,然而祁彪佳作为士大夫的政治理想,在商景兰这里能够见到某种继承。不仅如此,祁彪佳在死前留下的《别妻室书》中,更可以说是将自己的意志直接加予了商景兰:
贤妻须万分节哀忍痛……可以区处家事,训侮子孙,不堕祁氏一门。则我虽死犹生矣。……凡事须较前万分省俭,万分朴实,处乱世不得不尔。贤妻闻我自诀,必甚惊忧,虽为我不起,亦是夫则尽忠,妻则尽义,可称双美……切须节哀忍痛,乃为善体我心也。(46)
这番遗言中“万分省俭,万分朴实”的提点,商景兰在多年后仍在践行:“行乐虽及时,避难需俭德”;祁彪佳反复叮嘱的“节哀忍痛”,大概便是商景兰始终小心控制情绪的精神来源。而商氏对子女“我本忠孝门”的教诲和“扬名显亲”的期许,也是对祁彪佳“不堕祁氏一门”期望的继承。
四、国难间女性的抗争
虽然在时代的大环境中,在家国沦丧、战乱四起的易代之际,女性多是被动接受命运的摧残,但其中亦有例外。而这些例外由于其特殊性,往往更为耀眼,更容易被后世诗家、史家所关照。如沈曾植在为钱谦益《投笔集》作跋时曾言:“明季固多奇女子,沈云英、毕著武烈久著闻于世。黔有丁国祥,皖有黄夫人,浙海有阮姑娘,其事其人,皆卓荦可传。而黄、阮皆与柳如是通气声,蒙叟通海,盖若柳主之者。异哉!”(47)女性的奋袂踊跃,正因其稀世,方见称为“异”,这些女性的诗歌遗存,揭示出明清之际女性的另一种声音。
如沈曾植提及的沈云英、毕著,都有身为女子却能率兵杀入敌营中、夺回父亲尸骨之举,后者更是留下《纪事》诗一首,用直白的笔调描述了自己如何杀敌夺尸的过程:“……乘贼不及防,夜进千貔貅。杀贼血漉漉,手握贼人头。贼众自相杀,尸横满坑沟。父体舆榇归,薄葬荒山陬……”(48)这种勇猛与对血腥场景的描述,在女子诗作中可谓绝无仅有。沈德潜述自己曾见毕著诗稿,序言中说其“梨花枪万人无敌,铁胎弓五石能开”(49),这种英雄形象令人称奇。而虽沈德潜记载毕著及其父是抗“流贼”,李岳瑞却考证曰:“父之死实在崇祯十五年。正太宗文皇帝亲统大兵南下时也。著实与我朝兵战。”(50)实际也是在明清易代的冲突之下发生的故事。
毕著留存的另一首诗作,则与《纪事》诗是一副迥然相异的风貌:
席门闲傍水之涯,夫婿安贫不作家。明日断炊何暇问,且携鸦嘴种梅花。(51)
诗中描绘的是与夫婿安贫乐道,悠然自得的隐逸生活,虽少了一些传统女性闺阁诗中常有的脂粉气息,却也“视前诗如出二人”(52),这种一方面书写了不同寻常的疆场生涯,一方面又享受家庭、夫妻生活的女性作家及其诗歌,孙康宜以此诗为例,认为其展现了“晚明女性诗歌时常出现一种全面性的‘男女双性’的风格”,其“个人层面”与“社会国家层面”的交织,“是一首从个人(private)走向公共(public)领域的见证诗歌”(53)。实际上,沈曾植所说“明季固多奇女子”,某种意义上,或亦源自于易代的社会动荡所带来的固化的社会性别的打破,由此,毕著式的英烈女性方能够脱颖而出,为乱世增色。当战乱过后,随着旧有的性别秩序的重建,毕著仍然不得不向传统的女性角色回归:“后来吴中为昆山王圣开室,裙布荆钗,无往时义勇气矣,白首相庄以没。”(54)
与毕著相似的,亦有“于闺媛中堪别树一帜”(55)的刘淑,其事见《南疆绎史摭遗》:‘甲申,闯贼陷京师,帝后殉社稷。淑英闻之,恸哭曰:“先子与王氏皆世禄,吾恨不为男子!然独不能歼此渠凶以报国仇邪?’因散家财募士卒,得千余人,并其僮仆婢媵,部勒之成一旅。”“先子与王氏皆世禄”,即指其父刘铎,天启朝知扬州府事,其夫王蔼,宁夏巡抚王振奇之子。刘淑之所以毅然兴兵,便有其家风、家教的影响:“父刘铎……忤阉死,风节最著,谥忠烈……母氏萧陈其父书自课之,旁及司马兵法、公孙剑术至普门经咒莫不精贯。”(56)
而刘淑在诗中对自身的书写,则多有慷慨义烈之处:
一刀日月磨,石啸光芒吼。舞掷风云生,将吃仇人首。——《舒愤》之一(57)
生平不使剑离身,鬼国仙窝任屈伸。七日病躯来复后,颠狂欲斩佞邪人。——《病沉移楼隔渚二十余日,家母殷殷垂念,因归以慰慈怀》之六(58)
《舒愤》之“一刀日月磨”,正是以天地正气来磨砺刀锋,同时也是磨砺自我。而宝刀舞掷,风云骤生,却是要“将吃仇人首”,其义烈不平之处,与毕著“手握贼人头”几无两致。《病沉》之“生平不使剑离身,鬼国仙窝任屈伸”,其酣畅淋漓、天地独往的气魄,近乎可与盛唐比肩争锋。
张雁《<个山遗集>与晚明文学女性的生活空间》,围绕刘淑及其诗作,特别强调其所揭示的“明清之际女性生活空间的突破”(59)。但是正如刘淑在自解所部时所云“妇言不出于阃,吾以国难蒙耻以至于此”(60),其在公共空间的突破,很大程度上亦可归因于易代之“国难”。而当解兵归隐之后,刘淑实际退出了现世的公共空间,但其后的诗作中,仍饱含着可与士大夫争烈的家国情怀:
故国今何在?相看莫问年。泪尽枫林血,吟余寒谷烟。浮名共疏老,生涯殊倒颠。会得游鱼意,忘机自是仙。——《赠姻嫂邹夫人魏氏四首》(其一)(61)
刘淑诗作多学老杜,此诗首句“故国今何在”,反用老杜“国破山河在”语,“相看莫问年”,则是易代之后,不忍再问纪年,黍离之悲尤多萧索,亦与颔联的“泪血”“寒烟”相衔接。刘淑随之回溯其一生,不由发出“生涯殊倒颠”的喟叹,最终则不得不以忘机禅隐作结。
值明清易代之际,像毕著、刘淑那样,勇于向世间及其命运抗争的女性,也是时代造就的特殊群体。国难的悲剧,既赋予了她们脱颖而出的契机,却无疑也使其人生浸染上悲壮的色彩。
虽然也有一些男性文人为这个时代的女性写下过诗歌,但正如黄宗羲悼念乙酉之际抱儿投水自尽的卓氏时所写:“无数衣冠拜马前,独传闺阁动人怜”(62),站在男性的视角观察节烈女子,大概并非是全然关注女性的命运,而是乱世中女性之死能够更加鲜明地对比出男性觍颜偷生的耻辱,所谓“乙酉之后,海宇版荡,士大夫往往偷生蒙面,而红女田姬乃能骈肩连臂,视死如归”(63)。而对于那些能够上阵杀敌的“奇女子”的歌颂,男性文人们也经常发出“夺得沙场新战骨,果然巾帼胜将军”(64)的感慨,甚至崇祯帝为女将秦良玉作诗时,也说“蜀锦征袍手制成,桃花马上请长缨。世间多少奇男子,谁肯沙场万里行”(65),仍是在用烈女对比男性,隐隐透露出对男性的谴责之意。因而考察易代之际的女性命运,就更需要从女性自身的书写出发,才能得出更加贴近历史面貌的认识。
漆室女曾说:“夫鲁国有患者,君臣父子皆被其辱,祸及众庶,妇人独安所避乎!”(66)明清易代时发生的政治格局的动荡、民族之间的冲突,以及四处点燃的战火,将处于那段时空中的每一个人卷入其中,而女性也无处可避。无论生与死,女性都是这个时代最为无辜却又最易受到伤害的群体。这一时期的女性诗歌用独特的视角记录了这个时代的种种悲剧,也展示了处于这个特殊时期的女性难以逃脱的悲苦命运。
①王端淑编:《名媛诗纬》卷22,清康熙刻本,第10页。
②对女性生而乱离的诗歌研究,有孙康宜《末代才女的“乱离”诗》(《国际汉学》2003年01期,第24页),林佳怡《明末清初女性乱离诗研究》(“国立”中兴大学2008年硕士论文);而明清之际女性的绝命诗亦受到了学者的关注,如方秀洁《明清女性创作绝命诗的文化意义》(《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92—126页),彭国忠《试论清代列女的文学世界——以<清史稿·列女传>为论》(《北京大学学报》2015年第1期),都对当时女性的绝命诗辞及其背后的文化意义进行了探讨。而对于在易代乱世中生存下来成为遗民的女性的研究,有乔玉珏《性别语境下的家国书写——明清之际女遗民创作的精神特质论析》(《文学遗产》2015年第6期),分析了易代女性诗歌中独特的精神内质。
③董家遵:《历代节烈妇女的统计》,高洪兴等编:《妇女风俗考》,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1年版,第579页。
④钱南秀:《“列女”与“贤媛”:中国妇女传记书写的两种传统》,季家珍、胡缨、游鉴明主编:《重读中国女性生命故事》,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72页。
⑤计六奇撰,魏得良、任道斌点校:《明季北略》,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480页。
⑥计六奇:《明季北略》,第459页。
⑦钱仲联主编:《清诗纪事》,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5532页。
⑧钱仲联主编:《清诗纪事》,第15532页。
⑨欧初、王贵忱主编:《屈大均全集》第四册,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41页。
⑩欧初、王贵忱主编:《屈大均全集》第四册,第241页。
(11)钱仲联主编:《清诗纪事》,第15512页。
(12)钱澄之:《先妻方氏行略》,见彭君华校点:《田间文集》,合肥:黄山书社2014年版,第567页。
(13)钱澄之:《田间文集》,第567页。
(14)钱澄之:《田间文集》,第567页。
(15)钱仲联主编:《清诗纪事》,第15530页。
(16)钱仲联主编:《清诗纪事》,第15533页。
(17)计六奇撰,魏得良、任道斌点校:《明季南略》,第446页。
(18)钱仲联主编:《清诗纪事》,第15536页。
(19)钱仲联主编:《清诗纪事》,第15534页。
(20)钱仲联主编:《清诗纪事》,第15533页。
(21)钱仲联主编:《清诗纪事》,第15536页。
(22)王端淑:《吟红集》卷九,第16页,影印清刻本,《清代诗文集汇编》第82册。
(23)王端淑:《吟红集》卷三,第2页。
(24)张岱:《王谑庵先生传》,栾保群点校:《瑯嬛文集》,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149页。
(25)钱仲联主编:《清诗纪事》,第15528页。
(26)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07页。
(27)赵园:《家人父子:由人伦探访明清之际士大夫的生活世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6页。
(28)冒襄:《影梅庵忆语》,长沙:岳麓书社1991年版,第20页。
(29)冒襄:《影梅庵忆语》,第21页。
(30)任道斌:《方以智年谱》,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83年版,第125页。
(31)任道斌:《方以智年谱》,第125页。
(32)任道斌:《方以智年谱》,第128页。
(33)潘翟:《哭夫子》,潘江:《龙眠风雅续集》卷十九,《四库禁毁丛刊》集部第99册,第649页。
(34)钱澄之:《方太史夫人潘太君七十初度序》,《田间文集》,第378页。
(35)赵园:《家人父子:由人伦探访明清之际士大夫的生活世界》,第66页。
(36)《潘翟小传》,《四库禁毁丛刊》集部第99册,第649页。
(37)祁彪佳:《遗言》,《祁彪佳集》,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221页。
(38)朱彝尊:《静志居诗话》,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727页。
(39)《祁彪佳集》,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222页。
(40)商景兰:《商夫人锦囊集》,《祁彪佳集》附编,第260页。
(41)陈维崧:《妇人集》,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9页。
(42)《对镜》其二,《祁彪佳集》,第261页。
(43)《春日寓山观梅》,《祁彪佳集》,第268页。
(44)《祁彪佳集》,第272页。
(45)《祁彪佳集》,第261页。
(46)《祁忠惠集补编·祁忠惠公遗集》,清道光刻本,第5页。
(47)沈曾植:《投笔集跋》,《牧斋杂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955页。
(48)沈德潜:《清诗别裁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1303页。
(49)沈德潜:《清诗别裁集》,第1303页。
(50)李岳瑞:《春冰室野乘》卷下,《近代中国史料丛刊》,台北:文海出版社1967年版,第22页。
(51)毕著:《村居》,《清诗别裁集》,第1303页。
(52)沈德潜:《清诗别裁集》,第1303页。
(53)孙康宜:《末代才女的“乱离诗”》,《国际汉学》2003年第1期,第244页。
(54)沈德潜:《清诗别裁集》,第1303页。
(55)王泗原:《校刻个山集缘起》,王泗原校注:《刘铎刘淑父女诗文》,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84页。
(56)王泗原校注:《刘淑传》,《刘铎刘淑父女诗文》,第382页。
(57)王泗原校注:《刘铎刘淑父女诗文》,第201页。
(58)王泗原校注:《刘铎刘淑父女诗文》,第268页。
(59)张雁:《<个山遗集>与晚明文学女性的生活空间》,《文学评论丛刊》2002年第5卷第2期,第62—75页。
(60)王泗原校注:《刘淑传》,《刘铎刘淑父女诗文》,第383页。
(61)王泗原校注:《刘铎刘淑父女诗文》,第226页。
(62)黄宗羲:《卓烈妇并序》,卓尔堪编:《明遗民诗》,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65页。
(63)潘柽章:《松陵文献》,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10页。
(64)鲁忠:《鉴湖竹枝词》,潘超等编:《中华竹枝词全编》(四),北京:北京出版社2007年版,第843页。
(65)秦良玉史料研究编纂委员会编:《秦良玉史料集成》,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44页。
(66)刘向编:《古列女传》,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88页。
原文出处:《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20165期 第82-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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