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净化车管服务环境,强化车管所周边秩序管理,努力营造 “和谐有序、公正公开”的办事环境,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5月30日下发通告,决定从6月1日起对扰乱车管所周边秩序行为进行整治。

通告发布十多天来,车管所周边秩序已明显好转,但仍有部分非法中介对通告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针对这一情况,运城交警支队联合盐湖公安分局组织警力进行专项打击行动。

6月12日早上9点,执法民警着便装先进行侦查,在用视频和照片固定证据后当即采取行动,将多名涉嫌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的非法中介强制带离后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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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告要求,一、车辆需按交通标志、标线行驶,需要停放的车辆,一律停放在停车场内车位上,严禁乱停乱放。通往车管所的道路两边,所有车辆均应遵守标志规定,不得随意停放,违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所有的经营活动必须在道路以外进行,严禁在通向车管所的道路上从事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活动,违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任何人不得在通往车管所的道路上,非法拦车、扒车、招揽生意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违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从事业务代理的工作人员,须经过备案登记,悬挂相关证件,并守法经营,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从事非法代理活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运城公安交警支队提醒广大群众,自觉远离非法中介,同时也将继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尽全力满足广大办事群众的合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