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13日讯 记者从铁锋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自全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铁锋区人民法院积极投入扫黑除恶工作当中,截至目前,共受理涉黑案件2起,涉恶案件3起,衍生的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4起,9起案件的一审审理均已终结。

2018年9月,铁锋区人民法院对“508”克东崔氏兄弟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进行提前介入。12月5日立案受理,并召开了为期3天的庭前会议,依法进行了证据交换。12月21、22日,铁锋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并于2019年1月28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省里组织的集中宣判,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判处被告人崔甲(化名)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赌博罪等罪名判处被告人崔乙(化名)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判处被告人崔丙(化名)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妨害作证罪等罪名,判处被告人崔丁(化名)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至8年,对其中17人并处罚金,判处罚金共计34.2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8.5万元,对涉案财产予以收缴。一审宣判后,20名涉黑人员均提出上诉,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判。目前,该案正在执行阶段,已执行涉案罚金23万元,违法所得5000元,没收财产73万余元,其余涉案财产正在执行程序中。通过对该案的深挖,铁锋区人民法院发现7条违法违纪线索,已于2019年2月18日移送铁锋区纪检委,并得到克东县监察委的反馈,对部分人员立案处理。同时,向克东县交通局发送司法建议,已得到该部门整改的反馈情况。

2018年11月27日,铁锋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某某涉嫌徇私枉法一案立案审理。被告人李某某原系克东县公安局某大队大队长,该案系克东“508崔氏兄弟涉黑案件”衍生的涉“保护伞”案件。2018年12月14日,铁锋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于2019年2月11日公开宣判,以徇私枉法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3年,对于在该案审理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已向相关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提出上诉,2019年3月2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