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一孕妇因情绪极端用麻辣烫泼邻桌一岁男童,令人发指!
6月11日,在河南周口项城的一家麻辣烫店内,一名孕妇因情绪问题端起麻辣烫泼向邻桌的孩子,经调查了解后,公安局对这名女子进行了行政处罚。跟小编来了解下事情的来龙去脉吧。
日前,一段视频在朋友圈疯传,画面中,在一家饭店内,一女子从桌上端起碗径直朝门口走去,期间,当该女子走到门口位置时,便顺手将碗里的食物朝正在就餐的一个孩子泼了过去,随后便推门扬长而去。
随后,有知情人向记者透露,该事件发生在6月11日晚上7点钟左右,事发地点为河南周口项城的一家麻辣烫店内,而涉事女子是一名孕妇,而据该店的一段监控显示,该孕妇在店内先是和老公发生过争吵,期间,该孕妇几次朝向一旁就餐的孩子(方向)望去。
据知情人表示,该孕妇之所以做出这种极端行为,疑似因为邻桌的幼童就餐期间用勺子敲桌子,孕妇心情烦躁之余和孩子母亲发生口角,随后该孕妇被丈夫劝离出餐馆,之后她再次返回店内,走向自己起初就餐的桌前,端起一碗麻辣烫朝门口方向径直走过去,期间,当走到孩子(受害人)的餐桌前时将汤饭直接泼向了这名幼童,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灾难,孩子和家属瞬间陷入一片慌乱。
据了解,被麻辣烫泼身的孩子现在还不到一岁,由于汤汁温度过高,导致孩子背部、臀部不同程度烫伤。
6月12日晚,项城市公安局对此事发布通报,以下是通报全文:6月11日18时40分许,违法行为人任某(孕妇,28岁,无业)及其丈夫在正泰路张亮麻辣烫餐馆与杨某乐因杨某乐之女(11个月)用勺子敲桌子发生口角,任某被其丈夫劝离餐馆。18时51分,任某返回将麻辣烫汤汁泼倒在杨某乐和其女儿身上,致其女儿背部、臀部烫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我局于当晚对任某做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因其怀孕依法暂不执行行政拘留。
目前,经当事双方协商,加害方已向受害方先行支付医疗费用,我局已经指派法医对杨某乐母女的伤情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依法作出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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