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都公安交警大队四十八小时破获交通肇事伤人逃逸案

5月30日上午10时许,尧都交警大队收到伤者杜某峰家属的感谢信。信中对尧都交警事故中队民警不分昼夜,忘我工作的工作作风和神速破案表达了深深的谢意,盛赞他们“立法为民璀璨星、执法为公艳阳日”,切实维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事情发生在2019年5月24日上午9时许,受害人兄弟来队报案称:5月23日22时左右,在临响线县底镇东杜村路口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其兄杜某驾驶电动车被一辆小汽车撞伤昏迷数小时,肇事驾驶员驾车逃逸。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发现现场仅有少量的红色车辆碎片,由于事发时间为深夜且路边没有路灯,当事人被撞昏迷,未能获取有价值的证据。

民警立即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根据案发时间段调取了108国道附近路口等监控,结合现场残留物进行比对分析,顺藤摸瓜最终锁定了一辆红色两厢“菲亚特”小型轿车有肇事嫌疑,经查询该车辆所有人为县底翟村的张某。民警顾不上休息,连续作战,于5月27日晚7时许,在张某家中将肇事车辆查获,经勘验该肇事车损坏部位与事故现场遗留散落物基本吻合。但张某外出不在家中,民警与其电话沟通时张某矢口否认,民警讲明了利害关系,在铁的证据面前,张某不得不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并于当晚9时许来事故中队投案自首。

来源:临汾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