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丘大电影陷口碑魔咒|全球第一IP靠萌没能翻天
还记得小时候拿着gameboy打精灵宝可梦的初代黄版,皮卡丘不愿意待在精灵球里,于是一直跟在主人公身后,陪我们挑战道馆、痛击反派,走过一段又一段精彩纷呈的冒险之旅。
现如今,任天堂所创造的精灵宝可梦,已经走过了游戏版本的8个世代,推出了系列电视动画和剧场版电影,并且在衍生周边授权与售卖领域不断发力,逐渐成长为全球第一大IP,也成为我们这一代人当之无愧的童年回忆。
最近,《大侦探皮卡丘》的热映让我们重新将目光投注到了这只黄皮胖老鼠的身上,同时唤醒了不少人童年时代对于宝可梦世界的狂热的追寻和憧憬。
尽管很多“精灵宝可梦”的粉丝愿意心甘情愿地打开钱包前往影院贡献票房,但《大侦探皮卡丘》的口碑却不甚理想。截至今天,其豆瓣评分仅仅只有6.7分,有50.2%的评价者只给出三星评价,甚至有人这样评论:“三星无关剧情,一星给皮神、一星给情怀、一星给特效”。
而《大侦探皮卡丘》的票房成绩也和《复联4》上映时万人空巷的火爆场面完全不同。《大侦探皮卡丘》上映一个月,总票房6.35亿,全球票房为3.9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7亿元),此成绩虽然在游戏改编类型的电影中看似尚可,但依然难以与其“第一IP”的头衔相匹配。作为对照,同档期的《复联4》全球票房突破27亿美金,历史名次坐二望一。随着其他新片上映,《大侦探皮卡丘》的票房成绩开始持续走低,单日票房只有250万左右,其后续发力也显得相对疲乏。
不得不说,“皮卡丘”的发家史是传奇的。这个全球第一大IP让我们不得不好奇,任天堂如何依靠这一只只形态迥异的萌宠,打造了价值900亿美金的“亚洲圈钱天团”?而这个顶级IP在电影市场的收割力如此不足,也不由得让我们思考:《大侦探皮卡丘》除了“萌”之外,是否算得上是一次成功的IP改编?
壹
“全球第一IP”发家史
据维基百科统计的《媒体特许经营产品畅销榜》(List of highest-grossing media franchises)显示,就目前来看,任天堂的“精灵宝可梦”所带动的周边产品销售和衍生授权盈利以900亿美元高居榜首。从吸金能力来说,远远超过了我们熟知的现象级大IP“漫威宇宙”和拥有众多死忠粉的“星球大战”,稳坐第一宝座,是毫无争议的全球最值钱的顶级IP。
价值900亿的“全球第一IP”的诞生并非在一朝一夕之间,事实上,“精灵宝可梦”已经走过了20多年的发展历程。“皮卡丘”这一形象最早诞生于任天堂公司于1996年2月推出的游戏《口袋妖怪》。同年4月,《少年corocoro》杂志上开始连载以宝可梦游戏形象为基础的漫画《口袋妖怪皮皮传》,该漫画将另一个宝可梦皮皮作为主角。1997年,第一部精灵宝可梦动画正式与观众见面,由于之前皮卡丘在游戏中人气较高,所以在本作中取代皮皮荣升主角,并最终成为“精灵宝可梦”这一系列IP的代言人。
“精灵宝可梦”除了在ACG领域(ACG为英文Animation、Comic、Game的缩写,是动画、漫画、游戏的总称)的不断发力,在衍生周边产品售卖的商业模式开发上也锐意进取。1998年4月23日,The Pokémon Center Company成立,负责经营在世界各地经营贩售精灵宝可梦商品的宝可梦中心。据微信公众号“毒眸”统计,在随后的20年中,“精灵宝可梦”的周边衍生品的授权与售卖收入已经高达600亿美元,其“衍生周边”业务一跃成为其系列产品布局中最吸金的一项。截至目前,在全球范围内除了有数千种“精灵宝可梦”正版衍生品外,还有十余家“宝可梦中心”、三十家“宝可梦专卖店”以及若干家区域性网店。
总体来看,作为一个具有超高人气的顶级IP,“精灵宝可梦” 的成功可谓是空前绝后的。这些形态各异的宝可梦形象活跃在游戏、动画、电影、周边等诸多领域,在当今的流行文化中留下了鲜明而独特的记号。
贰
“全球第一IP”修炼法则
①“由“萌文化”催生“萌经济”
“皮卡丘”这一形象的成功与“萌文化”及其背后隐藏的巨大商业价值密切相关。
萌文化源于20世纪80年代日本的御宅文化,人们将讨人喜欢且能够发人们保护欲的对象定义为“萌”,从而为身处三次元的自己塑造一个精神及感情寄托。“萌”作为一种亚文化的典型表征,主要受众是以ACG为娱乐内容的青年亚文化群体。
青年群体作为“网络原住民”,获取信息和渠道的方式多样,对新事物的感知十分敏锐,同时在现实生活中又承受着学习工作的压力。他们一方面敢于接受新事物,另一方面又拒绝成长、渴望“去成熟化”,因此他们热衷萌文化,这是对主流文化的一种颠覆。
青年群体在传播和追捧“萌文化”的过程也是“使用与满足”过程。一方面他们通过“萌文化”为现实生活中的压力找到了解压阀和排气口,另一方面他们也能基于趣缘聚集成一个个“社群”,通过各种媒介渠道交流想法、表达自我,从而获得群体归属感。因此“萌文化”的兴起是当代网民社会心理需求的一种折射。
萌文化”的出现也使得“萌经济”应运而生。抓住了“萌”的属性就等同于抓住人们的眼球,人们的注意力又能转化成一定的经济效益。
英国传播学家麦奎尔认为“受众即市场”。从市场角度出发,受众可以定义为特定的媒体或讯息所指向的、具有特定的社会经济侧面像的,潜在的消费者的集合体。达拉斯·斯麦兹的“受众商品论”也认为,商业大众传播媒介的主要产品是受众的注意力。因此,所有参与“萌文化”的生产者和传播者都有可能成为“萌经济”的消费者。
可以说,任天堂完美地让皮卡丘从“卖萌”到“卖”萌。当我们看到“萌力无限”的皮卡丘说着“皮卡皮卡”时,怎么忍心不去电影院贡献票房呢?
②“ACG+衍生周边”的跨媒介叙事策略
探讨宝可梦系列的顶级IP修炼之旅,不得不提到“跨媒介叙事”。
“跨媒介叙事”这一概念在媒介融合的背景下诞生,最早由亨利·詹金斯在2003年提出,并且在2006年《融合文化:新媒体和旧媒体的冲突地带》中形成了基本的理论框架。“当一个故事被跨媒体叙述时,每一个媒体平台上的故事应当相互独立,但同时又对‘该故事的整体做出自己独一无二的有价值的贡献’,从而创造出一种紧密和互补的娱乐体验。而且更为关键的是,每一个媒体平台在叙述故事时,应当充分发挥和利用自身的媒体特性和优势。”跨媒介叙事其实体现了后现代主义“多元”的精神实质,它并非是内容在各个平台上的简单相加,而是媒介融合的文化转型。
“精灵宝可梦”在ACG领域全面布局,并通过持续的衍生周边开发开启了长达20年的“圈钱之路”,它的传播无疑是通过跨媒介叙事实现的。但是,这些基于不同媒介的叙事也并非“单打独斗”,而是文本互涉。不同系列主角都生活在同一个宏大的世界观里,每个子系列里人物的叙事都与其他子系列有着千丝万缕的微妙联系,但是又是相互独立的故事,吸引受众不断探寻这个庞大的宝可梦世界。
例如宝可梦游戏中耿鬼与尼多力诺在丛林中对战的开头,也成了第一代动画版的训练师对决开场。而《大侦探皮卡丘》一开始出现的可拉可拉,其实也奠定了整部电影寻找生死未卜的亲人的基调,延续了游戏中的相关设定。初回游戏初代的紫苑镇,幽灵可拉可拉怀抱母亲的骨棒啜泣,嘎拉嘎拉的灵体从墓碑上浮现,生与死,只有一只手不可触及的距离。这种亲情的羁绊和整部电影其实存在着互文互通的关系。
叁
聚焦电影:高期待值下的“盛名难副”
《大侦探皮卡丘》是全球首部真人宝可梦电影,由传奇影业、华纳兄弟影片公司联合出品。该片最先于2019年5月3日在日本上映,随后5月10日在北美、中国内地同步上映。在这部电影中,宝可梦们突破了“次元壁”,进入了三次元的现实世界,同主角共同展开寻找父亲、揭开阴谋的冒险之旅。
由于“精灵宝可梦”这一IP在各地都有较为深厚的时间沉淀和人气积累,所以该片在前期宣传上凭借忠实的粉丝群体和巧妙的宣传策略大获成功,赚足了热度和话题,将人们的期待值带到了顶峰。但为何最终还是在电影市场遭遇了滑铁卢?这样的现状不禁让我们思考:游戏改编电影,为何总是难逃“差评魔咒”?
成功的宣传策略:“恶作剧营销”炒热社交话题-
尽管《大侦探皮卡丘》的核心故事内容遭受到不少人的诟病,但它前期的宣发却是一个优秀范例,不仅创意十足,而且迅速炒热了社交话题。
5月7日,Youtube上的一个账号“Inspector Pikachu”上传了一支《大侦探皮卡丘》的完整片源,视频长度长达1小时42分,连电影的配音演员都在评论区中煞有介事地表明:“这可能是来自官方的泄露。”
5月8日,b站的官方账号“哔哩哔哩游戏中心”也对全片进行了发布。在网友们激动地认为可以“白嫖”的时候,点开发现居然是胖胖的皮卡丘跳了101分钟的舞蹈。
尽管“标题党”骗了网友们的点击,但评论和弹幕却一片和谐,大家纷纷表示:“这场面我能看一个小时”。不少网友还积极地转发视频,促成了该宣传片的二次传播,且心甘情愿地加入了忽悠大军:“趁没删抓紧看吧,太精彩了,一定要去影院二刷。”
这种恶搞式营销不仅迅速有效地传播了电影中“绒面”皮卡丘的新形象,提高了受众的接受程度,也迅速聚拢了宝可梦粉丝,吸引了大量的路人关注,在短时间内提高了电影的话题热度和观众的对于电影的期待值。
可以说,《大侦探皮卡丘》的营销不仅仅靠“卖萌”,而是靠“恶作剧式”的创意有效地引爆了社群。
除了线上营销,随着电影热映,在线下其同名主题展、快闪店也相继在各大城市出现,这一举措同样带动了皮卡丘衍生周边产品的销售。线上与线下的宣传策略齐同发力,共同为电影宣传和整个IP形象的传播进行了充分的赋能。
游戏IP电影化的魔咒:叙事方式的隔阂+精神内涵的丧失
①叙事方式:游戏与电影之间存在天然隔阂
游戏在叙事方面的独特优势,在于它能营造更富延展性的表达空间。玩家在融入剧情后可以体会到充分的代入感和交互性,在与npc互动和剧情的发展抉择中完成主动输出,从而获得“沉浸性”体验。
游戏改编成电影后,互动性被扼杀了,只留下游戏中的部分元素和细节,更多展现的是编导团队的价值输出和思维方式。因此电影中所展现的情节或塑造的人物形象,极有可能与受众心中的印象相违背,进而造成受众在情感和价值上的不认同。
电影《大侦探皮卡丘》改编自3DS游戏《名侦探皮卡丘》,但观众只能循着导演的思路去观看一个关于“寻找亲人”的宝可梦故事,曾经驾轻就熟的游戏体验无法在观影过程中得到复现和释放,就难免会引发一定程度上的认知失调。
游戏的“参与性”和电影剧情的“固定化”存在着根深蒂固的矛盾,观众的“昔日情怀”与导演的“价值追求”难以对等,因此游戏改编电影很难不遭受粉丝们的“口诛笔伐”,这就是这类电影摆脱不了“差评魔咒”的深层原因。
②故事内核:“文化工业”驱动下对原作精神内涵的摒弃
审视《大侦探皮卡丘》的故事内核,会发现这无疑是一个“好莱坞”套路下的文化工业流水线产品,它淡化了我们所认同的“宝可梦世界”的精神内涵。
文化工业是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的学者阿多诺等人提出的概念,用以批判资本主义社会下大众文化的商品化及标准化。所谓的标准化指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进行批量的生产和机械复制,缺少独特的内容风格。对于文化工业产品而言,为了生产合格的大众消费品,程式代替了一切,雷同代替了个性。
好莱坞电影的“标准化”实际上体现了文化工业的“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在翻拍电影时,它首先考虑的是如何在一个固定的好莱坞模式中添加故事中原著的情节和元素,而非是保留原著的灵魂和精髓。
对于观众来说,宝可梦更多的是一种情怀和寄托,我们更关注的是在一路探险历程中,人类和宝可梦所结下的深厚的感情羁绊,同时我们期望在电影中实现童年时代收集情怀和冒险欲望的回归。
但纵观《大侦探皮卡丘》,它本质是上是一部标准套路的有关亲情的悬疑片:“男主童年孤独怨恨父亲-父亲失踪-寻找父亲-卷入阴谋-战胜反派-与父亲重归于好”,电影的流程每一步都可以猜到,固定的好莱坞式套路让观众原有的期待没有得到满足,甚至陷入了审美疲劳。
而且更令我们遗憾的是,在这部电影中“宝可梦”的存在实际上被边缘化了。莱姆市中的宝可梦尽管都“萌态可掬”,但它们与人类的关系更像是为人类打工亦或是单纯宠物一样的存在,“并肩战斗的伙伴”这一色彩被大大削弱。
我们期待关于冒险、关于友情、关于羁绊的故事,但电影不过是以宝可梦世界为“背景板”来展开好莱坞故事,电影里的宝可梦更像是一个个可爱外表下没有灵魂的空壳。这就是原作精神内涵的丧失。
不仅仅是《大侦探皮卡丘》,对于其他游戏改编电影,但凡摒弃了游戏原作的精神内涵,电影口碑不佳也就不足为奇了。
肆
展望未来
近年来,中外电影市场都纷纷将目光集中到游戏IP改编电影上,游戏IP电影化备受市场追捧有其合理性。
其一,游戏IP本身具备优质的内容和主题。一个有价值的游戏IP在呈现形式上,往往具备鲜明的文化元素和艺术风格;在故事内核上,通常有着引人入胜的剧情;在世界观上,有着对真善美、亲情、友情、正义等美好事物的向往;在价值观上,能够引起观众的共鸣和认同。这些特质在当今电影市场“剧本荒”的情形下是难能可贵的。
其二,游戏IP背后有强大的粉丝群体拥趸。很多游戏IP作品陪伴了粉丝成长,带有童年记忆,因此不少“游戏粉”会成为IP改编影视作品的免费传播者,这本身是一种“情感众筹”的表现,可以使得电影的宣传造势更加顺利。
但是,两种媒介叙事手段存在的天然隔阂和精神内涵在改编过程中难以坚守,使得游戏IP改编电影总是遭受众多粉丝“糟蹋原作”的非议。
那么我们坚守怎样的原则才能使游戏IP改编成好的电影呢?
首先,游戏IP的电影化要掌控好“玩家信仰”和普通观众需要之间的平衡。
游戏玩家们往往拥护游戏的故事和世界观,前往电影院是“为情怀买单”、“为信仰充值”。而不少没有玩过游戏的普通观众所追求的是宏大的场景、精彩的故事,与原作是否贴合在他们心中并不十分重要。
因此,游戏IP的影视改编要拿捏好两类观众群体之间的平衡点——既要保证游戏的精髓和精神内核,又要在一定程度上进行创新和突破,打造高品质的影视作品,让普通受众看到诚意,让粉丝群体看到新意。
第二,场景体验尽可能还原游戏效果。
这方面最突出的案例是《刺客信条》。该片导演是在最大程度尊重原作的基础上,呈现一个基于游戏元素创作的全新故事。电影中的打斗、特技和跑酷场景都是由演员现场还原的,主角法斯宾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为了拍摄这部电影,每天接受4小时以上的跑酷训练。而游戏中最经典、最能激发情感记忆的动作“信仰之跃”则是回到了真实地点,在无特效加持的情况下,由专业特技演员从38米高台跳下完成的。
这种游戏效果最大程度的还原,既能提高角色的塑造效果,满足观众的观影需求,又极大地激发了粉丝内心深处的情感。
最后,我们也期待未来的技术发展能为游戏IP改编电影赋能。
时下备受关注的VR技术,极有可能成为游戏IP电影化下一波爆发的节点。像上文所论述过的,游戏的独特之处在于互动性和代入感,未来的VR技术与电影的结合或许可以弥合游戏和电影两种媒介的天然隔阂,带来全方位的环境带入和角色互动。
而且,这种基于VR的互动性电影,甚至有机会走向家庭院线,拓宽影片的展示渠道,打通游戏IP向电影产业融合的另一条途径。
回到《大侦探皮卡丘》这部电影上,该片对于游戏IP的开发和改编毫无疑问是存在缺憾的,但以包容的眼光看待这部作品,我们也看到了导演尽力争取普通观众、创新故事架构的有益尝试,我们有理由相信,“宝可梦”在未来的影视IP改编中会有更多的进步空间。
于我而言,作为从小学开始拿着GBA玩精灵宝可梦的人,宝可梦世界给我太多美好的幻想:为了收集一个神兽无数次读档重开,在树上建造属于自己的秘密基地,宝可梦状态虚弱时匆匆奔向精灵中心,坐在乘龙的背上驶向下一个未知的岛屿……
打开GBA、NDS或者是3DS,我们熟悉的世界还在等着我们,我们仍能在那里追逐我们内心深处的梦想。只要我们的梦想不沉睡,宝可梦于我们而言,又怎么可能只是一个IP那么简单。
在情感上,我愿意和《大侦探皮卡丘》握手言和了。
那么,“绒面”的皮卡丘,是你心中的那个宝可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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