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想“进去冷静几天”,温州一名女子醉驾撞上路边石头,主动报警还要求被拘留。

这起“雷人”的醉驾交通事故发生在温州苍南,最终女子“求锤得锤”,因醉驾被警方刑事拘留。

6月11日清晨5时许,温州市苍南县龙港交警队接到报警,一名女子哭着说自己酒驾撞到了石头,地点就在龙港镇长连屋村水闸附近,还要求交警抓她去坐牢。

6点08分,出警民警赶到女子所说的事故现场。

这是水闸附近的一条乡间小路,只能容一辆车通行。报警女子刘某和男友站在一辆白色SUV旁边,车子的左前轮部位有刮擦碰撞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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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坐几个月的牢。”刘某见到交警就语出惊人,且情绪激动。

“撞到哪里了?”交警问。

“我不知道,我只是撞到东西了。”女子带着哭腔,说起话来还有些醉意,“我自己撞的,跟他没关系。”说着,她指了指站在一旁的男友。

之后,民警还没有问话,醉意熏熏的女子就金句频出:“我没有撞到人,我撞到石头了,我心里很烦。”

“我很醉,你们可以测试我的酒精度。”

“我很醉,你们把我抓进去,关我几个月,我不想在外面。”

“反正我很醉,你们抓我进去关我半年好了,你(男友)就满意了。”

交警当场对刘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38mg/100ml,为了进一步确认,又开车带刘某进行血液检测,血检结果为143mg/100ml,事实确凿,刘某属于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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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告知醉驾的严重后果,刘某一下子懵了,得知自己可能要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能考驾照,还将面临刑罚,刘某立即变了口径,坚称自己没有醉驾,撞了石头后才在车内喝了三瓶啤酒。

“你们这么狠,我以为只是拘留几天。”刘某满心“委屈”地控诉。

交警:既然撞了石头后喝的酒,你是怎么开的瓶盖?

刘某说,自己是用牙齿咬开的盖子。

交警:那么瓶子呢?现场这么大,瓶子你能扔在哪里了?

刘某辩解,酒瓶随便扔在了路边。

但是交警在勘察现场时,根本没有发现刘某所谓的酒瓶或者酒瓶盖。面对刘某的转变,交警一一列出证据,在交警逻辑缜密的追问下,刘某无法自圆其说,只能道出了实情。

刘某是一名90后,来自湖北,在温州苍南打工,去年和男友按揭买了辆二手车。刘某说,她当晚和男朋友吵架,因为心情不好,就找朋友喝了几瓶啤酒,为了赌气开车撞向路边的石头。

“是我自己傻,想喝醉报警伤害自己。”刘某说原以为只是被拘留几天,但没想到醉驾的后果这么严重。

6月11日当天,刘某因涉嫌醉酒驾驶已被苍南县公安局予以刑事拘留。

来源:钱江晚报/浙江24小时记者 汪子芳 通讯员 林花花 王田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