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余晓玲

又到一年毕业季!东莞市人社局日前整理发布了《东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为东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提供了全方位的政策指引。《清单》共包括就业类、创业类、培训类三部分共12项内容。

在莞就业可享多项补贴

就业类政策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求职创业补贴5项补贴内容。

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政策规定,已落户东莞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的12个月内,在东莞市内中小微企业或村(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实现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可按3000元/人给予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

东莞市内各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应届毕业生、预备技师班应届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年度内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学生、残疾学生和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享受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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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可申请小额创业贷款

毕业生创业的,可申请小额创业贷款,享受创业场地租金补贴、一次性创业资金资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小额创业贷款政策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在莞创业者,在本市范围内创办初创企业(在东莞登记注册3年内)且有具体经营项目,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小额创业贷款,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贷款有效期内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以及已落户东莞创业人员,于2019年及以后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且在劳动年龄内的,正常经营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含6个月),按规定给予创业者一次性创业资助。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

培训可申请自主参训补贴

培训类政策包括青年就业见习训练、创业培训、在校生自主参训培训3项内容。

东莞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经认定成为就业见习单位后,可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及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见习人员属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低保对象或残疾人的,见习期间可获得每月500元的见习人员生活费补贴;见习期满,对见习单位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见习补贴;见习人员见习期满被见习单位留用,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留用补贴。

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及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就读的本市在校生,通过自费参加培训或自学获得本省颁发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自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自主参训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自主参训补贴。

来源|羊城派

责编|李程

实习生|刘晓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