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2019-05-24

事项内容:张先生反映:他是沁水县嘉峰镇豆庄村村民,村西有个猪场,场主把猪场的粪便等垃圾倒在了村里的小河里,严重污染环境,希望相关部门能调查处理此事。

处理结果:2019-06-14回复:

沁水县政府回复:该问题由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进行了调查落实。

一、基本情况

举报中所反映的养猪场实际名称为沁水县会丰科技养殖有限公司,位于沁水县嘉峰镇豆庄村,年出栏5000头商品猪项目位于沁水县嘉峰镇豆庄村西南750m处灰泉沟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0年9月2日经沁水县环境保护局沁环审(2010)101号批复,2015年12月4日经沁水县环境保护局批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沁环验[2015]10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在接到市长热线转办前,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执法人员已于2019年5月24日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

1、该公司商品猪养殖场2019年3月份停止养殖,现在没有存栏;

2、该公司建有2个养殖废水收集池;

3、5月24日豆庄村村民使用该公司养殖废水进行农田施肥,施肥通过管道将养殖废水引入附近农田,施肥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当导致施入农田的养殖废水发生部分溢流,溢流的养殖废水流入附近未耕种农田,然后流入附近的排洪渠;

4、5月24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止让村民使用养殖废水进行农田施肥,并对施肥农田溢流口进行了封堵,正组织铲车对溢流在未耕种农田的养殖废水进行黄土覆盖,对溢流到排洪渠的养殖废水进行清理并用清水冲洗。

三、检查处理情况

1、要求该公司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

2、对该公司浇灌农田过程中养殖废水溢流问题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已立案查处;

3、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嘉峰中队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督促企业加强环境污染防治。

来源:沁水县人民政府 推荐:通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