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大连一女子朱某因放火罪
被法院判刑
而朱某“放火”的理由
实在是“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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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她嫌弃楼前堆放的杂物
挡住了自己出门道路
便纵火烧毁杂物
还引燃了一楼住户的阳台
和楼前停放的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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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任性”的火
2018年3月29日凌晨4点,甘井子区红旗派出所辖区内的一栋老楼突发大火,火势凶猛。一楼的一堆杂物被悉数烧毁,一楼住户的阳台被烧,楼前停的一辆车也过火。所幸火势被消防员扑灭。
民警调取监控发现
一名推着手推车经过的女子
在起火时曾在附近转悠
她离开后立即起火
民警随即将其抓获
正是同住这栋居民楼的朱某
监控显示
▲朱某推车走过不久
案发地起火
朱某每天早晨推车外出做小买卖
认为居民堆积在楼前的杂物
挡了自己的路
于是她想到了一个“解决办法”
2018年3月29日凌晨4点多
朱某在大连市甘井子区某门洞的楼前,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故意点燃楼门前的废品,结果将停放在附近的轿车车漆和住户的玻璃烤化。
事发后
朱某赔偿了一楼住户1.1万元
赔偿车主6500元
获得谅解
甘井子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
朱某故意放火焚烧公民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近日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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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V观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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