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大连一女子朱某因放火罪

被法院判刑

而朱某“放火”的理由

实在是“任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只因她嫌弃楼前堆放的杂物

挡住了自己出门道路

便纵火烧毁杂物

还引燃了一楼住户的阳台

和楼前停放的轿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一把“任性”的火

2018年3月29日凌晨4点,甘井子区红旗派出所辖区内的一栋老楼突发大火,火势凶猛。一楼的一堆杂物被悉数烧毁,一楼住户的阳台被烧,楼前停的一辆车也过火。所幸火势被消防员扑灭。

民警调取监控发现

一名推着手推车经过的女子

在起火时曾在附近转悠

她离开后立即起火

民警随即将其抓获

正是同住这栋居民楼的朱某

监控显示

▲朱某推车走过不久

案发地起火

朱某每天早晨推车外出做小买卖

认为居民堆积在楼前的杂物

挡了自己的路

于是她想到了一个“解决办法”

2018年3月29日凌晨4点多

朱某在大连市甘井子区某门洞的楼前,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故意点燃楼门前的废品,结果将停放在附近的轿车车漆和住户的玻璃烤化。

事发后

朱某赔偿了一楼住户1.1万元

赔偿车主6500元

获得谅解

甘井子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

朱某故意放火焚烧公民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近日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关注掌上大连+ 小程序

每日精彩 不容错过

综合V观大连

免责声明:本平台部分图文来自或改编自互联网,主要目的在于信息分享,让更多人获取所需资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到您的权益或版权请及时告知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