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经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并经市政府七届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将“冯氏川剧盔头传统制作技艺”“遂州江旗袍”“遂都石磨香油”3个项目列入遂宁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现予以公布。

(一)冯氏川剧盔头传统制作技艺

申报地区或单位个人:四川省良好兄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遂州江旗袍

申报地区或单位个人:船山区遂州江旗袍店

(三)遂都石磨香油

申报地区或单位个人:遂宁市万福食品有限公司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

合理利用、传承发展,

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

保护、管理、开发和利用,

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发展。

本台报道

编辑 吴欣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