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经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并经市政府七届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将“冯氏川剧盔头传统制作技艺”“遂州江旗袍”“遂都石磨香油”3个项目列入遂宁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现予以公布。
(一)冯氏川剧盔头传统制作技艺
申报地区或单位个人:四川省良好兄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遂州江旗袍
申报地区或单位个人:船山区遂州江旗袍店
(三)遂都石磨香油
申报地区或单位个人:遂宁市万福食品有限公司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
合理利用、传承发展,
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
保护、管理、开发和利用,
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发展。
本台报道
编辑 吴欣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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