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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题《误解与和解:花袭人的思想内质与曹雪芹的“不写之写”——兼从《楚辞》少司命女神角度谈花袭人》。
作者徐可,女,1988年生,辽宁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专职组织员,硕士。研究方向:现当代文学,音乐美学。
作者徐凯,男,1984年生,辽宁师范大学图书馆阅读推广部主任,中级馆员,硕士。研究方向:中国古典文献学,阅读推广。
作者
徐可徐凯
摘要
传统的文本解读,对花袭人的思想内质和性格逻辑存在诸多误解。本文在完整释义“袭”“贤”二字源流的基础上,分别从生存论角度、本职视角、家族利益、宝玉利害关系等方面对袭人的思想内质进行探究与揭示,通过《楚辞九歌》中少司命女神这一形象,强化了花袭人贯穿全书的总枢纽作用,并对花袭人的又副册排序、神话背景、文化含义、行为目的加以论证剖析,从而揭秘出曹雪芹留下的艺术空白和创作倾向。
关键词
思想内质 楚辞 花袭人 少司命 贤袭
1 显恩爱“死”得快 袭人其实真不坏
1.1 艺术空白成误解 传统审美终须别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这是曹雪芹在第五回《开生面梦演红楼梦,立新场情传幻境情》(曹雪芹著,王丽文校点.脂砚斋批评本红楼梦[M].长沙:岳麓书社,2006.下同)中在薄命司又副册第二篇里对花袭人配的一首诗,其中还有一幅画“画着一簇鲜花、一床破席”。
袭人乃怡红院第一首席大丫头,深受王夫人提携,也深得贾母信赖,更受宝玉宠爱,在王夫人眼里她是“真真我就不知道你这样好”(第三十四回),在贾母心中是“已将与了宝玉的”(第六回),在宝玉眼中是“更与别个不同”(第六回)。
这样一位“柔媚娇俏”“温柔和顺”之人,在文本中和佚稿里,既没有如愿成为宝玉的姨娘、宝玉的妾,也没有得到一个好的归宿和结果,而是嫁给了当时地位低下的优伶也就是戏子蒋玉菡;而在文本之外,更没有得到太多读者和研究者的认可,给她贴上了“奴才、密探、帮凶、小人”的标签,给她安上了八大罪状:
“1、封建统治阶级的孝子贤孙;2、诬告陷害晴雯,导致晴雯被冤死;3、向王夫人告密宝玉和黛玉关系暧昧;4、在“调包计”里充当帮凶,促成黛玉之死;5、宝玉出走后忘恩负义,嫁给了蒋玉菡,不贞不烈;”[1]“6、引诱、包围、挟制宝玉;7、妒忌四儿服侍宝玉,气量窄;8、对史湘云‘得新厌旧’‘忘恩负义’。”[2]
梁归智先生在《红楼疑案》中“红楼丫头”一章集中梳理了历代研红学者否定花袭人的一些主流观点,发出了“这种认识当然并不符合曹雪芹对花袭人这一人物的美学规定性”[3]之喟叹,为读者们脑海中根深蒂固的“恶则无往不恶,美则无一不美”的传统审美接受安装了“提示符”。
传统解读对花袭人的形象多有误解,这与曹雪芹的“狡狯之笔”和“不写之写”的艺术手段紧密相关。
读《红楼梦》应该对曹雪芹留下的“艺术空白”有较为灵活而清醒的认识,才能不被作者“骗过”,继而与那些年我们“误解”过的曹雪芹“和解”,从中深刻感受曹雪芹前八十回对花袭人思想内质与性格逻辑的安排和设计,最终勾勒出八十回后佚稿中花袭人的“庐山真面”。
1.2 抓住恩爱大细节 高调预示红颜劫
读过《红楼梦》的读者都对这样一些情节印象比较深刻,比如袭人的温柔和顺、贤惠体贴往往体现在一些“彰显恩爱”的动作和语言上,脂批曾透露:袭人最终是嫁给了蒋玉菡,没有跟宝玉在一起,是与宝玉的爱情“未得善终”,这些都是“彰显恩爱”带来的“红颜劫难”,令人唏嘘。
话说二人如此“高调”的表现,非“亢龙有悔”不可,不说路人皆知吧,也足称得上“公开的秘密”,你看晴雯怎说的:“别叫我替你们害臊,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第三十一回)再看林黛玉的“谑语”:“好嫂子(袭人),你告诉我,必定是你们两个拌了嘴,告诉妹妹,替你们和劝和劝。”雪芹这支笔,八面玲珑,声东击西,他说得是鹿,有时真就是马,这就是“用写诗的方法写小说”[4](梁归智《周汝昌的红学遗产》)。
再比如第六回“贾宝玉初试云雨情”中,雪芹写下袭人“遂与宝玉偷试一番,幸得无人撞见。”,撞见确实无人撞见,窥见、探见、听见、觉察见,却真真不是“无人”,否则晴雯是如何说出上面那番话的,况且这次“无人”,哪能每次都“无人”?
所以说,作者之话不能只信“表面文章”,“历史经验”告诉我们:高调彰显的,都未必能长久。
袭人的悲剧结局,即是一例。
1.3 袭为钗副端阳谶 家亡人散各自奔
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日正是端阳佳节”,王夫人治酒席,宴请薛家母女等赏端午,结果由于前番有金钏儿投井之事,“王夫人不自在”,其他人也都懒懒的“无精打采”,“大家坐一会儿就散了”。
此处这一“散”字,引发了诸多情节上的精妙设计,集中展现了本回人物的思想冲突和性格逻辑,隐隐暗含着八十回后人物的必然结局。
曹公用上下文一连串儿跳棋式的“散”字点化读者,千里伏线,此是关键!
且看“大家坐了一坐就散了”——“林黛玉天性喜散不喜聚”——“人有聚就有散,聚时欢喜,则散时岂不冷清?”——“大家无兴散了……倒是宝玉心中闷闷不乐”——“好离好散的倒不好?(晴雯语)”。
从宝玉的“闷闷不乐”,到晴雯的“你不用忙,将来有散的日子”,情绪积累至此,宝玉炸开了锅,引发了袭人错说了“原是我们的不是”“他(晴雯)一个糊涂丫头,你和他分争什么?”等一系列劝解之语,更引发了“撕扇子作千金一笑”之文,以致后文的“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等组合拳式的复杂而有趣的情节,更直指《红楼梦》的第一主题“家亡人散各奔腾”。
表面上“散”是为晴雯与宝玉彰显恩爱“撕扇子作千金一笑”情节铺垫,实际上“散”还为牵引出袭人为宝玉做辩解频频说错话之“恩爱大戏”铺垫,以合与“公子无缘”之结局,还是一个散。袭为钗副,晴为黛影,晴雯之死在这个“散”的笼罩下,直接影射着与黛玉之“散”,巧的是后文来劝袭人和宝玉的恰恰就是黛玉,这种微妙的艺术设计,真个耐人寻味。
另外,袭人之于宝钗的影射更为精妙。据脂批透露,宝钗后文虽嫁给了宝玉,但是宝玉“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也就是说宝玉虽然名义上与宝钗结合,实际上却是心早已“散”,也根本没有与之同房、同床,对其依然保持姐弟关系,而这个微妙的设计恰巧在本回的前端有精妙的设计,即在端阳节这天宴请宝钗来坐席。
为什么偏偏是这天,而且又是明确点出薛宝钗,又出奇地设计成这么个“毫无生气”的端阳节,好好一个端阳被一个“散”字搅得稀碎,这里却大有深意,跟袭人与宝玉的缠绵悱恻形成了强烈的对照和反衬。
因为在八十回后,薛宝钗与贾宝玉成婚就是在端阳节这一天,这么个“散”字当头的端阳节,正好预示着宝钗与宝玉婚姻的“意难平”,在这里,袭为钗副的使命被展现淋漓,而这种对应和对照关系却又是那么的灵活多变,正反相映成趣,我们不妨缕述一下。
袭人与宝玉高调彰显爱与婚后宝钗与宝玉“清汤寡水”形成对比;袭人最后与“公子无缘”与宝钗跟宝玉“举案齐眉”成婚结局形成对比;袭人与宝玉是“未死真散”,而宝钗与宝玉是“真死未散”。
此外,据脂批和探佚逗露,宝钗的结局是“早卒”,就是宝钗虽然后来跟宝玉成婚,宝玉没有与之发生关系,当然也不可能像某些续书所说的由于难产而死等情节,而是早早也“金簪雪里埋”了,袭人之于宝钗是有影射却一点都不胶柱鼓瑟,令人目不暇接。
这就是曹雪芹的“不写之写”带来的艺术张力,他通过袭人这个彰爱之举,用她的“温柔和顺”“恪尽职守”将“散”字诠释得淋漓,将宝钗、黛玉、晴雯和湘云巧妙穿起。
再看后文宝玉说“你死了,我作和尚去”。袭人说:“你老实些罢,何苦来还说这些话”。黛玉说“做两个和尚了。”这一组玩笑话,真个儿被袭人在“彰显恩爱”的过程中牵出了八十回后的“大过节、大关键”(脂砚斋语)。
这里也至少逗露了这样几个情节,第一,林黛玉最后死了,泪尽而亡;第二,宝玉后来撒手人寰,弃宝钗、麝月出家;第三,宝玉不止一次出家,而是两次,据梁归智先生考证,一次是出家为僧,一次是出家为道,而为道之时已经与史湘云结合,或许是一同出家修道。
2 “最爱”通常用暗笔 又副袭人堪第一
有人说从薄命司又副册的判词里来看,曹雪芹把晴雯放在了第一位,而把袭人放在了第二位,是因为曹雪芹较之袭人,更喜欢晴雯,因为晴雯更像林黛玉,与贾宝玉的性格气质更相投,以至于很多人用袭人被放在第二位这一事实来证明,说就是因为曹雪芹想批判她,不喜欢她。事实真的如此吗?
先抛出来一个问题,如果又副册从第二位开始就是曹雪芹要抨击、讨厌的对象,那后面十位该如何“处置”,如何递进式“批判”,后面也应该还有秋纹和麝月等人?那“公然又是一个袭人”的麝月又何来“罪加一等”?而且宝玉又为何最后把麝月这个“更坏”的人留在自己的身边继续“折磨”自己呢?
我想你肯定推断不下去了,因为真相只有一个,曹雪芹不会把自己不喜欢、不同情、不欣赏的闺阁之人放到薄命司里,尽管她们有自己的小性子、小缺点、小固执,但罪不至“恨”,袭人“阴谋论”的观点固然不符合曹雪芹的整体设计。
相反,曹雪芹不但不讨厌袭人,反而更喜欢、更欣赏袭人,甚至比喜欢晴雯还更胜一筹,放在又副册的第二位是曹雪芹的狡狯之笔,是故意为之,这恰恰说明了曹雪芹的用心良苦,把最喜欢的那一个“往后放”,是雪芹的“惯用伎俩”,不信你听,空口无凭。
举例说明:
正册第一,“钗黛合一”被曹公点名居为榜首,前八十回这是绝对的主角,应该是不分伯仲,但此处也分出了亲疏。
诗曰: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显然停机德说的是宝钗,用的是《后汉书 列女传》乐羊子之妻的典故,咏絮才指的是林黛玉,用的是《世说新语》谢道韫“未若柳絮因风起”之典。
到底曹雪芹是更喜欢林黛玉还是薛宝钗,文本可是明确写出,是贾宝玉梦中说的:“什么金玉良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所以更喜黛玉,不言而喻。但你看他先说的是谁,可叹在前,堪怜在后,别说为了平仄押韵才先说“停机”句,区区五言诗,曹公不至于为了格律失了顺序,把“最爱”是放在第二位是曹公有意为之。
或许有人会说,那第三句“林中挂”,可是把林黛玉放前面了,“雪里埋”是第二位,这一句有更重要的作用,“埋”和“挂”都是命断了结之意,因黛玉先亡,宝钗后卒,故第三句黛玉在前。
总之,由正册而推又副册,放在第二位的袭人更受宝玉青睐,而袭为钗副同样适用,在正册里曹公先提的是宝钗而后云黛玉,到了又副册先提晴雯而后点袭人,这样交叉道来,并无模式化、脸谱化痕迹,倘若前面先说宝钗、后面也对应先说袭人,后说的黛玉就对应着晴雯,被人猜得底朝天,那岂是《红楼梦》?
更有趣的是,如果宝玉明言喜黛厌钗,脂批又透露“袭为钗副,晴为黛影”,我们就顺藤摸瓜,宝玉就更喜欢晴雯、也同样像排斥宝钗那样排斥袭人,那岂不成“皮影戏”了?且问那句“宝玉视袭人更与别个不同”岂不成了“自我否定”?宝玉几次给袭人留东西被偷吃动怒,几次要闹得满城风雨为袭人找人看病,几次亲自“服侍”袭人入寝自己寝食难安,等等这一切行为不是证明他更爱袭人吗?这一生这么短,爱之不及,何来恨意?试问全书除黛玉之外,谁人能有此待遇?
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制灯谜贾政悲谶语》,开篇即云“二十一是薛妹妹的生日”,是明写宝钗生日,脂批就云:“最奇者,黛玉乃贾母溺爱之人也,不闻为作生辰;却云特意与宝钗。实非人想得着之文也。此书通部皆此法,瞒过多少见者!余故云:‘不写而写’是也。”[5]这一段文字可以为我们探究曹雪芹艺术空白提供了准绳级方法。
其一,不闻黛玉生辰,却是贾母溺爱之人,“暗笔更爱说”这里成立。较之宝钗,贾母肯定更爱自己的外孙女,毋庸置疑,但却是明写宝钗,后文有侧面描写带出了黛玉的生日。转化到袭人和晴雯身上,就是明写晴雯又“病补雀金裘”、又“呵手绛云轩”、还做《芙蓉女儿诔》,这些都是明写,明写往往次之,暗写或不写才是最爱。
其二,脂砚斋说了,此书通部皆此法。此法是何法,不写而写之法是也。暗笔更爱、明写次之之法也。脂砚强调:并不是只此一处,时有时无,而是通部书皆此法。所以在袭人与晴雯身上依然适用,并且充分发挥“袭为钗副、晴为黛影”之功效,这样一来,更爱袭人之意“跃然纸上”,宝玉对于屈居第二位的晴雯都如此怜爱,对袭人会有“贬”吗?
3 千箴万劝总为和 共生才能嫁宝哥
尽管我们一再强调袭人才是怡红院众丫鬟中的头牌和首席,在四大丫鬟中,排序是袭人、媚人、晴雯、麝月,袭人稳居榜首,因为还没有晴雯什么事儿,后来在行文中暗表了一下媚人死了,彼时才把晴雯提到第二位,四大丫鬟换成了袭人、晴雯、麝月、秋纹。有人仍会疑虑,那文本中的“良宵花解语”“娇嗔箴宝玉”这些总与“宝玉”对立的情节又如何解释呢?究竟曹雪芹有没有含贬损的意思呢?
从生存论的角度来讲,袭人所站的立场必然要与宝玉性格互补,以维护主人的安全与地位,从而实现自己成为姨太的人生目标。
这是那个时代作为“奴婢”的崇高理想,通过自己的努力与争取,从丫鬟到通房大丫鬟到姨太,这是非常合理、合法、合适的人生轨迹,所以袭人看似对立的做法,其实并不势利,也不卑鄙,恰是她寻求生存平衡与成全宝玉幸福所做的能动性的努力。
曹雪芹对于这种努力应无贬低之意,不但不贬低,反而很珍惜,他通过贾宝玉的种种体贴和享受,对这样的行为进行一定限度上的赞赏,尽管与宝玉的“行为偏僻性乖张”格格不入,但贾宝玉也享受着这样的矛盾和纠结。
袭人的这一生存之道,恰恰体现了孔子对于礼的内在规定,用李零的话来说:礼,就是想方设法把不平等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礼就是处理差别的,通过差别,建立秩序,而秩序正好就是儒家讲的“和”。
袭人从自我生存的角度,先让自己不犯错,再努力让主人少出错,不出格,这样才能互利共生,只有生,才有实现梦想的机遇和可能。“生存当然是至关重要的价值……人类所有的历史记载和人类学发现都证明了人类是以群体合作的方式存在,用各种形式的合作来解决现实生活问题,实现各种价值追求。”[6]
所以,从生存与合作这一元价值角度来理解,袭人的行为完全符合她的身份和地位,而且她所具备的德也很配位,她与宝玉的“通房”关系,也可以看作是一种为了达到生存目的、和合共生而进行的一种关系上的合作,人类如果没有生存和合作这两项最基本的行为,就无法获得自由、平等、效率,更无法改革与发展。
“共同狩猎是一种合作;共同参与军事行动消灭其他部落是一种合作。婚姻也是两性之间甚至是部落之间、国家之间的一种合作。财产是所有人和其他非所有人的合作的结果。而和平,则是所有人尊重他人基本权利的合作。”[7]
那么,袭人的“箴”和“劝”,就是寻求主子与奴婢间的一种准婚姻的合作,这样才能避免“树倒猢狲散”“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曹雪芹对于袭人的刻画也“不应有恨”,只有怜惜和心疼。
4 说文解字话贤袭 无凭无据不用提
4.1 一袭求全 字字贴心
接下来,我们做一些文字上的考证,来从袭人的名字中窥探出曹雪芹对其赋予的寓意和精神内涵。
我们从“袭”字入手,看看她究竟是不是“爱偷袭的人”,是“龙衣人”。翻开辞海,第一个意思是“衣物的全套”。《汉书昭帝纪》:“赐衣被一袭。”[7]这里赋予了袭人做事周全之意,第九回《恋风流情友入家塾,起嫌疑顽童闹学堂》,“至是日一早,宝玉起来时,袭人早已把书笔文物包好,收什的停停妥妥”[8]你道此人妥不妥帖,真个像个“全套的衣物”,知冷知热,贴心暖心。
4.2 衣上加衣 锦上添“花”
第二,袭字有“衣上加衣”之意。《礼记内则》:“寒不敢袭。”[9]引申为重叠。赋予了袭人对宝玉倍加关爱、锦上添花之意。也正是这个比宝玉大两岁,渐通人事的通房丫头贴身侍奉,添衣侍寝,才让贾母和王夫人如此放心,才让宝玉过了一段“自是小鬟娇懒惯,拥衾不耐笑言频”的富贵闲人生活。
4.3 因袭周礼 最讲孝悌
袭还有“相因、继承”之意。《史记乐书》:“五帝殊时,不相沿乐;三王异世,不相袭礼。”[10]这个“袭礼”,也正是袭人为人之道的真实写照,袭人袭的是什么礼?固然是儒家所倡导的“仁义礼智”之礼,上文有所简析,这也并不令人感到腐朽和不堪。
纵观《红楼梦》,其实贾宝玉并不是一味反对儒家思想,一味反礼,而相反他却比一般人更知礼、懂礼,他反的只是封建思想中“文死谏,武死战”的“愚忠”“禄蠹”之礼,你看他说过“除《四书》外杜撰的太多,偏只我杜撰不成”,四书他还是很笃信的。而且宝玉骑马行至贾政门前,是下马以示尊敬的。所以对于袭人的儒家之礼,宝玉和曹雪芹是持肯定态度的。
4.4 天地之袭 精为阴阳
袭亦有“和、和合”之意。《淮南子天文》:“天地之袭,精为阴阳。”[11]此袭乃和合之意,阴阳又暗指男女,正合了宝袭二人“云雨情”之义,而“贾母已将自己(袭人)与了宝玉”(第六回《红楼梦》),“写出袭人身份”(脂砚斋语),此等文字与袭人之名之寓意严实合缝,熠熠生辉,不得不赞叹雪芹之妙笔生花,一丝不漏。
4.5 防诬掩袭 尽心卖力
掩袭。谓出其不意地进攻。《左传襄公二十三年》:“齐侯袭莒。”杜预注:“轻行掩其不备曰袭。”[12]袭确实有突袭、夜袭之意。但纵观全文,袭人这种掩袭,当不取攻击别人之意,而正好相反,是防患于未然,早做打算,防止宝玉被侵袭、偷袭之意。有文本为证,且看袭人一番话,尽是恪尽之意,尽是肺腑之言,已经超出了自我生存的界限,从本职出发、从家族出发、从宝玉出发,说下了下面这番话:
袭人连忙回道:“太太别多心!并没有这话。这不过是我的小见识。如今二爷也大了,里头姑娘们也大了;况且,林姑娘、宝姑娘又是两姨姑表姊妹。虽说是姊妹们,到底是男女之分,日夜一处起坐不方便,由不得叫人悬心;便是外人看着,也不像一家子的事。俗语说的:‘没事常思有事’,世上多少无头恼的事,多半因为无心中做出,有心人看见,当作有心事,反说坏了。只是预先不防着,断然不好。二爷素日性格,太太是知道的。他又偏好在我们队里闹。倘若不防,前后错了一点半点,不论真假,人多口杂,那起小人的嘴有什么避讳?心顺了呢,说的比菩萨还好;心不顺,就贬的连畜生不如。
二爷将来倘或有人说好,不过大家直过没事;若要叫人说出一个不好字来,我们不用说粉身碎骨、罪有万重,都是平常小事,但后来二爷一生的声名、品行,岂不完了?二则太太也难见老爷。俗语又说:‘君子防不然’,不如这会子防避的为是,太太事情多,一时固然想不到。我们想不到则可;既想到了,若不回明太太,罪越重了。近来我为这事日夜悬心,又不好说与人,惟有灯知道罢了。” [13]
再看王夫人的反应如何:
王夫人听了这话,如雷轰电掣的一般,正触了金钏儿之事,心内越发感爱袭人不尽,忙笑道:“我的儿,你竟有这个心胸,想的这样周全!我何曾又不想到这里?只是这几次有事就忘了。你今儿这一番话提醒了我,难为你成全我娘儿两个名声体面,真真我竟不知道你这样好。罢了,你且去罢!我自有道理。只是还有一句话:你今日既说了这样的话,我就把他交给你了,好歹留心,保全了他,就是保全了我。我自然不辜负你。”
走笔至此,不必多说,袭人之心之格局和境界昭然若揭,再无假情假意之理,王夫人之感激之认可毋庸赘疑,在家族兴衰和财产继承这么大问题上,在自身利益和母子荣辱这么关键问题中,作为母亲对儿子之事不可能虚伪,不可能敷衍了事。
因此这一番对袭人诸多尽职尽责、高风亮节肺腑之言的肯定,是中肯的,是积极的,是可以代表曹雪芹的创作构思,是深刻体现袭人的思想内质的,袭人真的做到了孔子所说的:“‘陈力就列,不能者止。’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14]
正如袭人上文所说,“我们想不到则可;既想到了,若不回明太太,罪越重了”,如此忧国忧民,替君分忧的贤惠丫鬟,爱之不及,将焉有恨?
4.6 “妾”取心语 袭“及”主题
袭字亦有“窃取”之意。此等窃取,并非贬义,曹公不会让看官抓住一丝“把柄”,把自己精心设计的人物推向绝境,曹公用巧妙的情节为袭人作注。在此处“窃”,又谐音通“妾”,是暗合了袭人的身份。
第三十二回,诉肺腑心迷活宝玉:
“宝玉出了神,见袭人和他说话,并未看出是何人来,便一把拉住,说道:‘好妹妹,我的这心事,从未也不敢说。今儿我大胆说出来,死也甘心!我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了,又不敢告诉人,只好掩着。只等你的病好了,只怕我的病才得好呢。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 [15]
再看袭人作何反应:
“袭人听了这话,唬得魄消魂散,只叫‘神天菩萨,坑死我了’!……这里袭人见他去了,自思方才之言,一定是因黛玉而起;如此看来,将来难免不才之事,令人可惊可畏。想到此间,也不觉怔怔的滴下泪来,心下暗想如何处置方免此丑祸。” [16]
此段袭人之思,用聂绀弩在《略谈红楼梦的几个人物》中对袭人的评价:“袭人,这个通房大丫头,这个时候,忘记了自己的卑贱的身份和微小的力量,以无限悲悯,无限勇力,挺身而出,要把她的宝二爷和林姑娘这对痴男怨女从‘不才之事’和‘丑祸’中抢救出来,多么高贵的灵魂啊!”[17]
这种体味不得不说是有见地的,袭人通过多处“窃取”宝玉之真性情,牵肠挂肚地把宝玉的安危、命运与家族兴衰和爱情遭遇紧密结合,并作为线索人物将宝、钗、黛、湘等人有机贯穿起来,成为了薄命司中承上启下、贯穿始终、悲剧展开的枢纽人物,这一“窃”不要紧,竟牵出了八十回后各女儿的“大关键、大过节”。
梁归智先生在《花袭人的审美内涵和审美接受》一文中有敏锐的洞见:“第三十六回,怡红院开夜宴,众女儿抽花名签,都象征各自的命运归宿,袭人抽的是桃花……杏花陪一杯,坐中同庚者陪一杯,同辰者陪一杯,同姓者陪一杯。而大家算下来,香菱、晴雯、宝钗是同庚,黛玉是同辰,芳官是同姓,刚抽了杏花签的则是探春……宝钗、黛玉是正册之首,香菱是副册之首,晴雯和袭人为又副册冠亚军,而且‘晴为黛影,袭为钗副’,这就把正、副、又副三等册子的领军人物囊括无遗了。还有再加上十二个小戏子里的芳官,说她也姓花,芳官之名其实也是众芳之冠的意思,这等于把三等册子之外的众女儿也包括了。真是寓意深远。”[17]
这也正合了袭字最后一个意思,王逸注,袭,及也。《楚辞九歌少司命》中有:“芳菲菲兮袭予。”此袭,释为触及。芳菲,就是花草,就是花香,合了芳官等十二个小戏子,也合了大观园中的众女儿,是花名签众女儿悲惨命运的隐喻,也正是“飞花逐水流”“沁芳”“花落水流红”之意,总之严实合缝,如千手观音般紧扣《红楼梦》主题。
一个袭字的全部解释都在这里,这些释义并非割裂开来,泾渭分明地存在于袭人的性格里,而是活生生地像一个人,一个动态的流动在袭人的身体和思想中,这些暗藏在古代典籍中和字意里的文化符号,像一张命运的大手,无论读者和袭人如何挣扎、挣脱,也不能跳出如来的掌心。
合上辞海,我久久不能平静,双手合十,那句“芳菲菲兮袭予”,回荡在脑海里,“袭予”不就是惜玉吗?而她如此怜惜着贾宝玉,最终却与“公子无缘”,而宝玉这个绛洞花王,这个护花使者,偏偏就也是葬花人、惜花人,是见证了青春生命香消玉殒的痛心人、悲惨人。
芳菲袭予——花袭予——花袭人,曹雪芹用《楚辞》中这个少司命的典故来高度赞扬了花袭人的高洁之思,也为其不能与宝玉终老打下了深深的伏笔,这个花袭人真非“等闲之辈”(梁归智语),这个典故之寓意,较之《芙蓉女儿诔》,有过之而无不及!
4.7司命女神薄命人 秋兰作引穿全文
《楚辞九歌少司命》:
“秋兰兮麋芜,罗生兮堂下;
绿叶兮素华,芳菲菲兮袭予;
夫人自有兮美子,荪何以兮愁苦?
秋兰兮青青,绿叶兮紫茎;
满堂兮美人,忽独与余兮目成;
入不言兮出不辞,乘回风兮载云旗;
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
荷衣兮蕙带,儵而来兮忽而逝;
夕宿兮帝郊,君谁须兮云之际?
与女游兮九河,冲风至兮水扬波。
与女沐兮咸池,曦女发兮阳之阿;
望美人兮未来,临风怳兮浩歌;
孔盖兮翠旌,登九天兮抚彗星;
竦长剑兮拥幼艾,荪独宜兮为民正。”
“空云似桂如兰”与“秋兰兮麋芜”,都是用来赋予袭人之幽兰气质的。而兰,古人却用以象征生子之祥,那么运用到小说中,当然就契合了袭人之最大愿望,其生存与发展的终极目标——嫁给宝玉,为其生子。而秋兰,就是秋天的兰草,兰是草,袭人是花,特犯不犯,变化多端。话说兰草,“叶茎皆香,秋天开淡紫色小花,香气很浓。”[18]
运用“袭为钗副”法则,又通过袭人之秋兰一笔,牵出“浓香”与宝钗冷香丸之“淡香”进行了一个映衬,而兰字有娶妻生子之意,也就暗含了八十回后宝钗与宝玉成婚的情节。但在雪芹笔下,一切皆不寻常,兰喻生子,而宝钗与宝玉偏未生子,别说未生子,连夫妻之事都未行一寸。
更为巧妙的是,袭人是似桂如秋兰,而“秋兰兮”后面是“麋芜”,我们知道薛宝钗在大观园里住的地方叫“蘅芜苑”,宝钗的名号叫“蘅芜君”,原来袭为钗副是这么来的!妙不孤,还没完,这麋芜又叫蘼芜,“细叶芎藭,叶似芹,丛生,七、八月开白花,根茎可入药,治妇人无子。”[19]
巧妙的是,蘅也是一种草,叫杜蘅,也开紫色小花,根茎亦可入药。杜蘅,蘅芜,都是古书上的香草,与秋兰是形似加神似。秋兰与蘅芜之关系,生动诠释了“袭为钗副”,而这些草皆可入药,都是香草,又为蘅芜君吃冷香丸精彩解读。麋芜可入药,恰有治疗无子的功效,这不就是宝玉与宝钗成婚却无子结局的真实写照吗?
袭人之幽兰线索还在持续,我们再回头看秋兰,秋兰是秋天开花,而宝玉“弃宝钗、麝月”(脂砚斋语)出家之日恰在重阳节(因宝钗《咏菊》诗有“慰语重阳会有期”,《画菊》中有“粘屏聊以慰重阳”,《螃蟹咏》中有“长安涎口盼重阳”,宝钗后来放风筝,风筝是“一连七个大雁”——“九”数少二,暗点九九重阳宝玉出家。)[20]
这“芳菲菲兮袭予”的“秋兰”,以秋字统领全文,通过袭人这个薄命司的总枢纽,牵引出了一桩红学大案,宝玉是重阳出家,当然重阳节是在秋天。
而象征着宝钗结局的“麋芜”,还有另外一层深意,就是上文说的“麋芜”即“蘼芜”,而蘼芜之蘼,乃荼蘼的蘼,开到荼靡花事了,是麝月的占花名,“好歹留着麝月”是袭人语,“弃宝钗、麝月”是在秋天在重阳节,而“秋兰兮蘼芜”正好生动诠释了袭人嫁蒋玉菡之后,只剩宝钗、麝月留与宝玉身边,另古诗中早有“发其阴之蘅蘼”之句,荼蘼与蘅蘼紧密联系,宝钗与麝月共伺宝玉,这都是“秋兰兮蘼芜”的巧妙隐喻。
加之上文已述宝玉和宝钗成婚是在端阳节,有二十八回元春端阳节赐礼为证,分离是在秋天,宝玉第一次出家,这样的情景像极了“少司命”后面那句“悲莫悲兮生别离”(悲伤莫过于活生生的别离)[20]
原来“秋兰”和“蘼芜”都难逃《楚辞》之谶,还有那句“儵而来兮忽而逝”(我突然前来又忽然远离)[21]这不就是袭人的遭遇,宝钗和麝月的遭遇,也是众多红楼女儿、薄命司中、情榜证情中那108位悲剧女性的共同遭遇吗?不就是那块“凡心偶炽”红尘走一遭又回归青埂峰下记录“闺阁之事”的补天顽石的真实写照吗?不就是“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幻灭人生、荒唐一梦的隔世注脚吗?
望美人兮未来,临风怳兮浩歌。(远望美人啊,仍然没有来到,我迎风高唱,恍惚幽怨)[22]在曹雪芹笔下,这群“诗意栖居”的少女们不是没有来过,而是在最美的时候、最应该绽放的时候“忽喇喇似大厦倾”“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而袭人,正像这个“少司命”一样,临风高歌,为宝玉护航,为众女儿祈福。
作为薄命司的枢纽人物,无论是其名字蕴含的寓意,还是身份赋予的使命,其思想内质都在她的见识、眼界、担当和梦想中生动展现,在曹雪芹虚虚实实、若隐若现的高超笔法中绽放异彩。
曹雪芹对花袭人赋予的《楚辞》中少司命这个隐喻,统摄着全文,关乎着故事的任督二脉。周汝昌在《红楼艺术的魅力》中点出了《红楼》文化有三纲:一曰玉,二曰红,三曰情。[23]
而“芳菲菲兮袭予”,正是将这三纲交织成一:袭予乃惜玉也;姓花,说明她本身就是花,而她的花名签桃花正是红色;她的“情切切良宵花解语”是对情的最好解读。薄命司正、副、又副之枢纽,红楼文化三纲之枢纽,宝、黛、钗、湘、麝等众女儿结局命运之枢纽,更是“少司命”主管人间子嗣之神这个大象征的人间投影。
拥有着三王号(绛洞花王、混世魔王、遮天大王)的贾宝玉是饯花人、是惜花人、是葬花人,而拥有《红楼》三纲玉、花、情与一身的少司命神化身的花袭人则正好是惜玉人、陪玉人、护玉人。而少司命正与薄命司相对,薄命司就是薄命女儿集中在一起的点名册,而少司命本身就是一位年轻美貌的女神,因为是主管儿童的,所以称作“少司命”。[24]
袭人就是这样一位美丽女神的化身,与警幻仙姑亦属同宗又各司不同,警幻司的是“人间之风情月债,掌尘世之女怨男痴。”(第五回《红楼梦》),少司命“主人子孙者也”,二者还有着承接、因果关系,值得玩味。
另外,宝玉是在太虚幻境中领授了警幻所传“云雨之情”,而正巧醒来就与少司命女神化身的花袭人“初试云雨情”,一个管牵线,一个管传宗,这种妙笔无痕、不世之作除雪芹外,更有谁人?
5袭人惜玉有七“贤” 宝玉饯花“三纲”前
宝玉与警幻之妹可卿云雨是虚笔,与少司命女神袭人云雨才是实写,是实打实的初试,这里的隐喻和象征就像上文缕述的一样,纵横捭阖,左右逢源。
但雪芹走笔也不是一味地虚陪,诗意写作和艺术空白也恐无人懂得,于是他在回目中高高悬起赐给袭人一个字作为鉴定:贤。
为了避免认知偏差,误解雪芹对袭人的定位,笔者开创了一种识文断字的好方法,即把代表人物性格的字当做一个活的灵魂、当做一个不断变化的整体来看,即将此字的可能寓意全部罗列,人的性格肯定不止一面,处理不同的问题固然展现出不同的思维和气质,但既然是赋予了人物某种特性,就一定不会超出代表个人属性的那个符号,否则猜笨迷,害人害己伤不起。接下来我们操作一下。
翻开辞海,贤字共有七个含义,我们来简单过目,对比分析。
一、才能、德行好。此袭卿真实写照,毋庸赘述。
二、善。袭卿对宝玉无微不至,从家族、从宝玉的角度大公无私,尽职忘我,是上善若袭也。
三、尊崇;器重。《礼记礼运》:“以贤勇知。”此可为袭人之敢于向王夫人直谏又巧妙聪慧一面作注。
四、多;胜。此意足可证明袭人付出多、想得多,周到体贴,也是宝玉在第六回中所感——自此视袭人更与别个不同。此处脂批四字:伏下晴雯。正有后文晴雯撕扇子一回,吃醋说宝玉与袭人过度亲密,自己早就看不下去之意,此处已经点明,袭卿排在晴雯之前。当然,文本后又跟了一句“袭人侍宝玉更为尽职。”也足见宝玉对袭人偏爱有加,再无他话。
五、通“艰”。艰苦;劳。《孟子万章上》:“此莫非王事,我独贤劳也。”王念孙《广雅疏证》卷一下:“贤亦劳也。”贤劳,犹言劬劳。”后称劳于公事为“贤劳”。有赞誉之意。此又是袭人真实写照一例,毋庸置疑。而赞誉之意,合雪芹之思,那些刨根问底、引诗谤袭之辈当别至此绕过,方为正解!
六、对人的敬称。如:贤弟;贤妻。合袭人之品行。
七、车毂内端用以贯穿车轴的大孔。郑玄注:“贤,大穿也。”此解甚妙。上文可知,袭人即是穿起正册、副册、又副册和芳官等十二个戏子等众女儿的灵魂人物,又是从端午到重阳八十回后宝、黛、钗、湘、麝等与宝玉紧密相关女儿们的结局走向和重大事件的枢纽关键,更是集玉、花、人文化三纲于一体与宝玉这个饯花人遥遥相对的“中枢神经”,袭人之角色、之地位、之作用非同一般,始终贯穿,到八十回后佚稿中依然有袭人和蒋玉菡结合后救助、服侍宝玉和宝钗等情节,可见贤者大穿也之解,此言不虚!
综合上述可知,袭人之思想全从雪芹春秋之笔法显出,袭人七面玲珑,面面俱善,是女神,是线索,是关键,是奉献,是万艳同悲中坚持到谢幕的薄命女贤。她同宝玉一样,是见证者,也是剧中人,如果说麝月是另一面风月宝鉴的话,袭人就是陪石兄红尘作伴的永生花,花落人断肠……
一言蔽之,走笔至此,想问你还在误解花袭人吗?该和解时就和解,在曹雪芹笔下,有一种“障眼法”,叫“不写之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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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9][20][21][22][24] 屈原《九歌六少司命》译文注释赏析[EB/OL].[2018-11-6].http://www.docin.com/p-433720130.html.
[23] 周汝昌.红楼艺术的魅力[M].北京:作家出版社,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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