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任吉军

6月20日,封面新闻记者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获悉,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外地人落户西安满1年才能购房,同时将临潼区纳入住房限购范围。

对于新落户家庭,《通知》明确,从市外迁入户籍的居民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在西安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落户满1年,或在西安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对于非本地户籍家庭,《通知》提出,非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西安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且能够提供5年以上(含5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方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6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5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统计数据显示,新房价格环比涨幅居首的城市是西安,涨幅2%领跑。

西安限购升级,来回顾下成都限购史:

2016年10月1日

以自然人为单位,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特指新房);限购区域包括12区:锦江区、成华区、金牛区、青羊区、武侯区、高新区、天府新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龙泉驿区、郫都区。

2016年11月17日

1、区域为高新区南部园区以及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2、内容:满足以下条件(①+③或②+③)才能在这两个区域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特指新房)

①具有本区域户籍(不可交叉购买);

②其他地区户籍居民,需在本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不可交叉购买);

③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2016年10月1日后没有在12个限购区域购买方商品住房(特指新房)。

2017年3月23日

在之前两次限购的基础上,此次将二手房也纳入限购范围,区域包括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以及锦江区、成华区、金牛区、青羊区、武侯区、郫都区、温江区、双流区、新都区、龙泉驿区、高新区西部园区(简称“11区”)。

内容:以自然人为单位,满足条件的购房者可新购买一套住房。

购房条件(满足①+③或②+③)

①具有本区域户籍;

②在限购区域内稳定就业且在就业单位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含)以上,

③在2016年10月1日后没有在以上限购区域购买方商品住房(特指新房),且在2017年3月23日后没有在以上限购区域购买过二手房。

2018年5月15日(限购升级,号称“史上最严”)

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由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在成都11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在成都的你,买到想要的房子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