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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老赖”扎堆失信?前有我们高唱着“我们不一样”的歌手大壮,后有号称《变形记》中变形最成功的男孩易虎臣。如今网红主播“刘一手”(原名丁大元),因欠款两千多万也被列为“老赖”。
法院喊话:“刘一手别留一手,忙着直播也别忘了还钱!”并且北京市三中院通过抖音的方式,发布其被列为失信执行人的消息。
案件回顾:
签了协议,却去竞争对手处直播
据悉,丁大元欠款的原因是其本与“YY直播平台”签约独家直播协议,却违约去了“快手”直播,由此他被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赔偿广州欢聚传媒有限公司(简称欢聚传媒公司)违约金2300余万元。
因违反合同,被判支付2300万违约金
2015年9月18日,欢聚传媒公司与丁大元签订了《经纪协议》,约定丁大元作为该公司旗下艺人承诺全面服从公司的经纪安排,将“YY平台”作为唯一的互联网演绎平台,合作期限为2015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17日。合同签订后,欢聚传媒公司依约授予了丁大元“金牌艺人”资格,并提供了专属资源和服务,丁大元根据经纪安排每月在“YY平台”上获得丰厚的表演酬金。
但欢聚传媒公司发现,丁大元自2017年3月开始私下在“快手”直播平台进行互联网直播表演(昵称:刘一手)。该公司认为,丁大元通过在“YY平台”积累的粉丝和直播产生的影响力在“快手”直播平台获得了巨大的收益。其间,欢聚传媒公司对丁大元进行多次劝阻,但收效甚微。后欢聚传媒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出具了《法律函》,但丁大元仍在“快手”平台直播。欢聚传媒公司认为丁大元的行为严重违反双方经纪协议,给该公司“金牌艺人”管理造成极其恶劣影响。
根据二者协议,若丁大元到与“YY平台”相竞争的网络平台从事互联网直播,构成根本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万元,或以履行合约内近12个月获得的月平均平台营收乘以剩余合约月份的总金额,以金额较高的为准。
欢聚传媒公司称,截至2018年5月30日,丁大元在“快手”的粉丝数量达到1487万人,损失和不良影响在持续扩大。
双方和解不成,裁决结果在京执行
双方当事人曾于2018年7月7日提交庭外和解申请。因案情复杂,该案曾被延期至2019年2月20日审理。但双方未能达成庭前调解协议,仲裁庭遂予以裁决。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2月19日出具的裁决书显示,仲裁庭裁定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金牌艺人经纪协议》,丁大元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2300万余元,并承担16万余元的部分仲裁费。如逾期支付,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至此,丁大元被列为了失信被执行人。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丁大元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立案时间是2019年4月3日,发布时间为6月11日,执行标的达2337万余元,显示全部未履行。
被限高消费为何还办豪华婚礼
根据公开信息,对于丁大元的限制消费令从4月30日发布,而就在6月13日,丁大元还高调地举办了婚礼,网上还有他在酒店办婚礼的照片和豪华婚车的照片。
律师:若证实违反限高令,可实行拘留等措施
限制高消费令是禁止其和普通生活无关的高消费,丁大元的婚礼是否租赁了高档酒店、租赁豪华跑车,场面多么宏大,是否是他个人高消费还是有好友的帮助,这需要法院去调查。但从正常推理上来看,他在酒店里举办豪华婚礼,明显与限制高消费的限制令相悖。
在被限制高消费的同时他既然能够高调地举办婚礼,应该是没有对法律的尊严和法院出具的限制令以及通知文书产生足够的重视,说明其法律意识淡薄。
在未来的执行财产过程中,如果执行法院能够证明其有能力去执行仲裁裁决,法院可能会加一些处罚措施。比如,如果丁大元违反限制消费令,执行法院有权依据相关法律对他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性措施和罚款。
在合同纠纷期间,刘一手曾扬言:欠钱没有,大不了当“老赖”。现在他真的“如愿”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知道还是像以前一样觉得不当回事吗?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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