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证监会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
为了配合科创板的顺利推出,完善资本市场机制,规范公募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行为,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指引》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明确公募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基本原则,以及业务参与各方的主体责任。二是明确公募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定义和性质。三是规定具体的产品类型以及投资比例,强化流动性风险的管控,并要求基金管理人加强信用风险与关联交易的管理。四是明确相关的估值核算、信息披露、法律文件等方面的要求。
下一步证监会将加强公募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监管,保护参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募基金行业长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