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推动高考综合改革。
《意见》明确,各地普通高中2022年前全面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减少高中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高一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科。
课程:2022年前全面实施新教材
《意见》提出,课程实施上,各省(区、市)要结合高考综合改革,制定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2022年前全面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并将遴选一批新课程培训基地学校和教材实施示范区示范校。
课程管理方面,学校要合理安排三年各学科课程,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和理化生实验等课程。加强特色课程建设,积极开展校园体育、艺术、阅读、写作、演讲、科技创新等社团活动。
《意见》明确,要严格学分认定管理,对未按课程方案修满相应学分的学生,不得颁发高中毕业证书。
此外《意见》提到,要强化体育锻炼,修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评价办法,使学生掌握1—3项体育技能。
教学:减少高中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
关于教学组织管理,《意见》表示,要依据学科人才培养规律、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学生兴趣特长,因地制宜、有序实施选课走班。开发课程安排信息管理系统,加大对班级编排、学生管理、教师调配、教学设施配置等方面的统筹力度。
同时,高中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更好适应高中学习生活,提高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自主选择能力。
《意见》也提到,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严禁组织有偿补课,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减少高中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加强考试数据分析,引导改进教学。
招考:高一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不超过4科
《意见》还对学业水平考试作出规范。语数外、政史地、理化生等科目合格性考试由省级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技术科目和理化生实验操作纳入省级统一考试。考试应安排在学期末,高一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科。
高校招生录取考试科目则实行选考,考试内容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由省级统一组织实施。
高校招生改革方面,《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招生机制,逐步改变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录取学生的倾向,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意见》称,高等学校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学习基本需要,结合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生选考情况,不断完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6月20日上午,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就《指导意见》内容进行解读。
关于综合素质培养
打造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 强化劳动实践等评价
在构建全面培养体系上,要强化综合素质培养。针对育人的薄弱环节,改进科学文化教育、强化体育锻炼、加强美育工作、重视劳动教育等方面提出了目标措施和要求,着力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同时,拓宽实践渠道,健全社会教育资源有效开发配置的政策体系,因地制宜打造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建设一批稳定的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开展学生志愿服务和实践体验活动。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指导意见》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中国教育报记者 张劲松/摄)
《指导意见》强调,要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从城乡学校实际出发,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和实施办法,强化对学生爱国情怀、遵纪守法、创新思维、体质达标、审美能力、劳动实践等方面的全面评价。
关于新课程和教材
修订了高中语文等学科17个课程标准
《指导意见》提出,结合推进高考综合改革,2022年前全面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完善学校课程管理,加强课程实施监管和学分认定管理,落实好国家课程方案,确保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和理化生实验等课程。
教育部教材局巡视员申继亮结合《指导意见》介绍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新教材修订情况。(中国教育报记者 张劲松/摄)
对此,教育部教材局介绍,2017年,教育部颁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目前已完成新教材的编写修订工作。据介绍,教育部组织专家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进行修订,统编语文、历史、思想政治三科教材,修订其他非统编学科教材。教材优化了课程结构,考虑到高中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及高考要求,在保证共同基础的前提下,适当增加了课程的选择性,为不同发展方向的学生提供有选择的课程。在课程标准上,修订了语文等学科17个课程标准,新研制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3个课程标准,共计20个课程标准,主要新增了学科核心素养和学业质量标准两部分内容。
关于选课走班
推进选课走班减少统考统测
《指导意见》强调,要有序推进选课走班:首先,依据学科人才培养规律、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学生兴趣特长,因地制宜、有序实施选课走班,满足不同学生发展需要;其次,指导学校制订选课走班指南,开发课程安排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资源使用效率。
另外,针对实施选课走班后学生管理难度加大,强化了任课教师责任,充分发挥学生组织自主管理作用,加强走班教学班级管理和集体主义教育。同时要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积极探索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教学方式;优化教学管理,针对一些学校存在的抢赶教学进度、超课标教学、日常测试频繁和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等问题,完善教学管理规范、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组织有偿补课、减少统考统测和日常测试。
关于高考
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录重要参考
在总结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指导意见》分别对加强和改进考试、命题与招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规范学业水平考试,明确省级统一组织实施的合格性考试应安排在学期末,高一年级学生参加合格性考试的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科。高校招生录取所需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选择性考试,由省级统一组织实施。
二是深化考试命题改革。在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份不再制定考试大纲,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命题都要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促进教考有效衔接,防止简单的、片面的考什么就教什么学什么,坚决克服这种倾向。同时从优化考试内容、创新试题形式、科学设置试题难度和加强命题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要求,推动提高命题水平。
三是稳步推进高校招生改革,加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能力建设,根据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学习基本需要,不断完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并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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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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