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认识一天就让上门,暧昧过后女子报警:躺在我床上他强行“越界”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是最基本的交友原则,在交友过程中,我交的是心,不是利益和其他。然而现如今,一些青年男女的交友观却不信这个邪,他们大胆、直接、热情,但恰恰如此,就给自己带了麻烦甚至是威胁到自身安全的严重问题。近日,在山西太原市就发生这样的事,我们一起来看看。

6月19日晚11时,太原市柳巷派出所的报警电话突然响起,一女子在电话中带着哭声向民警报警称,自己在租住的房屋内遭到了一名男子的侵犯。民警接警后立即驱车赶到现场。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出租屋内只有报警人一人独自在家,她气愤的告诉民警,之前侵犯她的男子已经先行离开了。民警勘验了现场,发现报警人的门锁完好,并没有被撬的痕迹,难道是熟人作案?

经过询问得知,实施侵犯的男子是报警人前一天在酒吧认识的,后来就加了这名男子的联系方式,随后两人在网上聊得人很嗨,6月19日傍晚,报警人对男子说自己身体不舒服,男子就说我过来照顾你吧,女子同意了。男子如约来到女子的家中后,给她买药、做饭、端茶送水等,对报警人非常照顾,这让报警人觉得这名男子很正直,在一起打了一会游戏后天色已晚,两人就一起睡下了。

然而一起躺在床上睡下后,男子非要搂着报警人睡,遭拒绝后,男子露出了真面目,秒变“禽兽”,一直不停骚扰报警人,不堪其扰的女子只得挪到床边,男子变本加厉,不但强亲了她,还翻身压在了她身上,开始扒她的衣服,拽她的裤子,还把手伸向了女子的下面,女子强烈反抗,伸手给了他两巴掌,随即挣扎开了报警,男子见状灰溜溜的离开。

从女子的描述中,民警也是服了这名女子,认识才刚刚一天,连男子的具体身份和情况都不清楚,就冒然让男子在晚上来到自己家中,不仅如此,她还让男子留宿,甚至允许他跟自己躺在一张床上,这也太不谨慎了。对于这样的行为,女子如此解释:

“他是我朋友的朋友,前天我跟朋友去夜店玩的时候认识了他,他加了我的联系方式,我也是19号早上才同意的。”

民警:“刚认识,你就敢把他带到家里?”

“因为他是我朋友的朋友,我觉得都是朋友,加之看他年龄小,也不能把我怎么样,没想那么多,一起睡下也没啥,当个好朋友处。”

可是当民警根据相关线索,将涉嫌猥亵他人的男子抓获后却发现,这个在报警人口中年纪尚小,不足以对她安全构成威胁的男子却是一位年满19岁的在校大学生。而说起19号晚上发生的事情,小伙子一脸懊恼。

“你是怎么去她家的?她联系你还是怎么回事?”

男子:“我在网上问她干嘛呢,她说在家,我说我过去找你玩吧,她就给我发了个定位,快过去的时候,她说她胃疼,我给她买了个胃药,然后到家后做饭打游戏,晚上十点多我搂住她,她半推半就,又过了十分钟就想扒她的裤子,她拒绝了,又过了一会,我让她转过来,压在她身上,扒她裤子她生气了,打了我耳光说要报警,我就起身穿上鞋,给她道了个歉就走了。”

男子还告诉民警,从他和报警人最初相识那一刻,报警人就一直不断的对他传递着十分暧昧的信号,导致他产生了错觉,认为报警人愿意跟他交往,在加上,当晚报警人又同意让他留宿家中,于是冲动之下就做出了不理智的行为。

男子说,他俩认识的时候是在酒吧喝酒,感觉报警人很开放,因为当时他在卡座上坐着的,报警人一屁股就坐在了他的身上,正是又了这么个前提,再加之女的能把男的叫到家里,就表明对其有好感或者有意思,但让他没想到了是,自己判断错了。这事发生后,男子很后悔,表示今后再也不会乱来了。

而报警人经过此事,表示今后一定会吸取教训,不会再男的回家了,对于侵犯她的男子她希望民警能把他“关进去”。目前,男子因为猥亵他人已经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对于此事,小编想说,青年男友在交往过程中,最好还是不要玩暧昧,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尤其是一些青年女性切勿给他人造成一种错觉,同时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而对于个别男同胞,小编觉得,男女之间的交往是建立在你情我愿的基础之上的,不能强迫别人,更不能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举动,否则将会触犯法律,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得不偿失。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待此事?你的交友观是怎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