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玉是朱元璋后期战功卓著的一员猛将,他还是常遇春的小舅子,常遇春不仅是开国元勋,更是朱元璋的亲家。常遇春的女儿嫁给了朱元璋的儿子朱标,所以蓝玉也算是朱标的舅舅了。这么看来,蓝玉跟朱元璋的关系应该是非常好的,至少是亲戚关系,又是器重的猛将。

蓝玉是安徽定远人,朱元璋是安徽凤阳人,两者都是安徽的也算是个老乡,众所周知朱元璋的成功和他的一众老乡是分不开的。当然除了老乡的身份外,蓝玉还是常遇春的妻弟,用现在话说就是常遇春的小舅子,蓝玉参加起义军的时候就是跟着常遇春混的。

蓝玉领兵打仗确实很有一套,作为明朝的开国名将,在战场上有勇有谋,屡立战功,最出名的就是他北上破元的战役,消灭了元朝最后的反抗力量。但是作为一个将领,他先是在大破北元之后不听从朱元璋的命令,强行占有了元妃。元妃性情刚烈不忍受此大辱后苟活于世,于是在营帐中自尽了。按说蓝玉占有个女人应该不算什么大事,但是这个女人身份不一样啊,她是元朝帝国第17代皇帝的皇后。两国交战还不斩来使呢,蓝玉倒好,直接把人家的皇后睡了,这性质就太恶劣了。再者说,元妃是朱元璋下了命令,三令五申不让动的人,蓝玉明知故犯,完全不把朱元璋放在眼里,怎么能容他?

蓝玉一案,族诛一公、十三侯、二伯,牵连被杀一万五千多人,“元功宿将,相继尽矣。”谋逆之罪一般都是碎剐凌迟处死,念及蓝玉与自己是儿女亲家,朱元璋心一软,宽大处理:碎剐改成剥皮。这样,刽子手把蓝大将军全须全尾整张人皮剥下来,算是留了全尸,并把人皮送往他女儿蜀王妃处“留念”。明末农民军攻破蜀王府,在王府祭堂发现了这件“文物”。

要说蓝玉是否有冤屈,我认为蓝玉的死可以说冤,也可以说不冤。首先,蓝玉飞扬跋扈有余,而说他谋反的罪证不足,其次,这是朱元璋自断臂膀的一次政治洗牌行为,虽说大伤元气,但也为后世之君减除了一帮骄兵悍将,毕竟,对于政权交替之时,能力相比较于忠心,显得那么微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