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不满物业收费 损坏车辆道闸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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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本应寻求正当途径,可丰城名仕兰庭小区两男子不满物业收费行为,采取破坏小区车辆识别系统、道闸的过激方式维权。

近日,丰城法院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某、夏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因名仕兰庭小区业主不满物业对地下车库停车收费,2018年10月5日晚上9时许,被告人徐某某、夏某某等小区20多名业主在市政园林大门口集合,一起商量通过推倒小区门口的车辆道闸的方式来维权。商量后,被告人徐某某从车上拿出一把锤子,用雨伞作为遮挡,与被告人夏某某一起将小区北门车辆识别系统、道闸损坏。经鉴定,被毁坏财物价值共计18205元。案发后,被告人徐某某、夏某某家属赔偿物业管理公司经济损失共计18200元,物业管理公司对被告人徐某某、夏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某、夏某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徐某某、夏某某具有坦白情节,且得到了谅解,可以从轻处罚。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他人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丰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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