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圈地“。所谓”圈地“,就是清政府强占土地,圈起来并作出标记,分给满族诸王、勋臣和八旗兵丁等,以满足满洲贵族对土地的贪欲。
清兵入关后不久,于顺治元年(1644年)十二月颁布”圜地令“,其中说道:对靠近北京地区各州县老百姓的”无主荒田“,以及已经死于战乱的明朝皇亲国戚、达官贵人和各级官员众多的”无主庄田“,进行清查。如果查出土地的主人还活着,或其子弟尚在,就按人口数量给一点土地,其余的田地统统分给南下的诸位王爷、有功之臣和八旗兵丁。还美其名曰:”圈地“的目的并不是看中了这些田地,而是他们这些人南下以后无处安置,不得不作出如此安排。”
圆地令“虽然说是只没收”无主荒田“和明朝统治者的”无主庄田“,但事实上当时这些土地,在李自成进京以后已大部分归当地的农民所有所以,清初政府的”圜地“,实质上就是强夺当地农民的土地。”圈地令“虽然规定只图”近京各州县无主荒地及前明皇室勋戚所遗留庄田“,但实际上很多农民的耕地也被圜进去了,然后再拨绐他们一些离北京很远的”盐碱不毛之地“。
这以后,南下的满族官员和兵丁的人数不断增多,原来仅限于北京周围的所谓”无主田地“,已远远不能满足满族统治者的需要,于是清政府就不论有主还是无主,开始肆意地、大规模地展开”圈地“。而”图地“的范围,也从京畿地区向周圉扩展,其范围东起山海关,西到太行山,南至河间,北达长城。在短短不到3年的时间里,清政府进行了3次大规模的”团地“,据统计,前后共圈占耕地面积达166794万顷,许多州县的70——80%的耕地被圜占去了,残留的只是一些薄碱款收、旱游无常的贫癞土地。
清政府把所围占的土地,按等次分拨给内务府、八旗王公、勋臣贵族、各级官员和八旗兵丁。这其中,内务府是任意挑选的;王公贵族是按爵位的高低分给庄地、园地,此外再按其属下壮丁的数量”计丁授田“;各级官员则分给园地和壮丁地;八旗兵丁只分给壮丁地。这些所圈之地,统称为“旗地”。
在实际的”圈地“过程中,由于满洲货族坚持要所谓”务使满汉界限分明“,于是又执行了满汉土地”互相兑换″的政策。所以,凡“圈地”所到之处,主人立即就被赶走,房屋和田产全部被抢夺一空,这就迫使这些地区的大量农民实际上成为无家可归的流民。整村整庄的汉族人民丧失了田地房屋,离开世代生息的故乡,大批地逃亡转徙。许多人逃往河南等地,更远的则逃往口外。这些逃亡的汉族流民,饥寒交迫,无处栖身,许多人被迫起来反抗。当时在顺天、永平、保定、河间、承德等府圈占土地房屋的地区,无处没有汉族人民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的反抗斗争,但却遭到了清军极其残酷的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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