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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口中经常说善恶,善恶,那么佛教中的善与恶是指什么呢?这个标准又是给谁制定的?兹从《居士学佛100问》,看到这个答案,回答的非常,故摘录出来与大家分享。
从思想感情来说
贪心、嗔恨心、不分善恶的无明心,我执(我执:又作人执、生执。执著实我之意。盖众生之体,原为五蕴之假和合,若妄执具有主宰作用之实体个我之存在,而产生“我”与“我所”等之妄想分别,即称我执。俱舍论卷二十九,谓我执有五种之失,即:1、起我见及有情见,堕于恶见趣。2、同于诸外道。3、犹如越路而行。4、于空性中,心不悟入,不能净信,不能安住,不得解脱。5、圣法于彼不能清净。小乘将我执视为万恶之本,为一切谬误与烦恼之根源。成唯识论述记卷一本亦载,烦恼障之品类众多,以我执为根,生起诸烦恼;若不执我,则无烦恼。)、法执(法执:即“我执”之对称。又作法我执、法我见。略称法我、假名我。系应破除之两种我执之一。将所有存在“法”之本质认为是固定不变、有实体之物,称为法执;而将人类之本质认为是固定不变、有实体者,则称为我执。以上皆属迷妄之见解)等邪见,嫉妒心、傲慢、自私等属于恶;无贪心、无嗔恨心、无无明邪见、知羞耻心、平等心、慈悲心、自知自律心、尊敬爱护众生心等都属于善心。
从行为方面来讲
杀生、盗窃、淫乱、说谎、挑拨离间、恶言伤人、挑拨是非等违背道德和法律,危害社会和众生的一切行为都属于恶行;不杀生、不偷盗等十善行,遵守道德、法律,做有利于社会安定、繁荣、昌盛、众生幸福快乐的一切行为都属善行。
小乘和大乘佛教在善恶的标准方面有所不同,小乘认为:不伤害别人的行为是善行为;大乘则认为不伤害别人并不等于有利于众生,善的标准应该是有利于众生,使一切众生得到幸福和快乐。
善恶的标准是给自己定的
其实说白了就是五戒十善,只是,现在很多人习惯拿这个标准去量别人,却不知道这些标准只适用于自己,是自己拿来衡量自己的,规范自己的行为的。总是习惯于你犯邪淫了,你会下地狱,你怎么怎么了,会遭什么报应.....等等,本来是一番好意劝善,结果善没劝的成,还让别人生起了烦恼,嗔恨, 这个就不应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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