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8日11时许,贺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贺兰县运管所工作人员报警称:贺兰县运管所工作人员在贺兰县某街道查出涉嫌非法营运车辆时,司机拒不配合,将工作人员拖倒后逃离现场,造成工作人员身体多处擦伤。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询问报警人,报警人称贺兰县运管所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红色轿车有非法营运行为。接到举报后,贺兰县运管所在贺兰县某街道发现了该车,便让该车停车接受检查,但是司机在将车停下以后,发现是运管所工作人员,拒不配合检查,当工作人员要将其车门拉开时,李某不顾工作人员的安危,加油猛的冲了出去,将工作人员拖倒在地,幸亏后面没有来车,未造成工作人员的二次伤害,经医院检查,运管所工作人员张某全身多处擦伤。
民警根据现场监控、运管所人员提供的车辆牌号,很快就查到了李某,当民警找到李某时,李某在医院接受治疗。原来,李某逃离现场后,结果也因为害怕导致心脏病复发,随后,李某将车开回家中后,自己也到医院检查治疗。
6月29日,在医院治疗之后的李某被民警依法传唤至城关派出所接受询问。通过询问,当日早上,李某驾驶自家轿车行驶至贺兰县某街道时,遇到贺兰县运管所工作人员查车,因当时车中只有自己,李某自认为没有非法营运,拒不配合运管所工作人员的检查,当工作人员试图拉她的车门时,她迅速加油,将车驶离现场,至于是否将工作人员拖倒,她自己因为紧张而没有注意到。后民警将现场的监控视频给李某查看,李某才看到她驾车将运管所工作人员拖倒的事实,承认了自己阻碍贺兰县运管所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6月30日,贺兰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处行政拘留十日,送银川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 石永磊 刘文光
(编辑:小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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