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小编推送了关于《东方厂周边棚户区改造二期二标段国有土地上成套住宅征收与补偿方案》的相关信息,透露了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产权调换房屋价格、新增设预签约条件奖励金额等信息。近日,更加详细的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也发布了!

这或将成为未来通州区国有土地上成套住宅,征收补偿的参考标准。

据悉,此次征收范围为:通州区滨河中路110号院。

接下来,小编跟大家一起梳理下补偿信息(部分)~

房屋货币补偿

第十八条

标准房屋市场价格、标准房屋重置成新价及被征收房屋重置成新价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估价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目前标准房屋市场价格为***元/平方米,最终价格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评估价格与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时评估价格较高值为准。

1.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

被征收房屋总补偿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被征收房屋装修及附属物限额补偿+移机费+停产停业补偿费+搬迁费+预签奖励费+提前搬迁奖励费+燃气安装补助费+放弃产权调换房屋补助费。

2.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

被征收房屋总补偿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被征收房屋装修及附属物限额补偿+移机费+停产停业补偿费+搬迁费+预签奖励费+提前搬迁奖励费+燃气安装补助费。

被征收人的购房差价款=被征收房屋总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购房款。

第十九条

被征收房屋装修及附属物限额补偿按认定的房屋建筑面积1000元/平方米计算。室外太阳能热水器作价在装修及附属物限额补偿中。

被征收人有异议的,可向区征收事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据实评估后报综合问题处理组确定后补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利用住宅房屋从事经营活动,并能提交注册地与被征收房屋一致且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按营业执照办理时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给予800元/平方米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营业执照办理时未登记房屋建筑面积的,按工作小组认定的经营面积给予800元/平方米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第二十三条

临时安置费按认定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100元/平方米/月补偿,低于4500元/月的补足到4500元/月。

选择现房房屋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方式的,发放期限为4个月;选择期房房屋产权调换的,发放期限自搬家交房之日起至入住通知书上标明的办理入住日期止的后4个月,首次临时安置费支付一年,之后按季度发放。

由于被征收人不按时办理收房手续造成逾期办理入住的,临时安置费不再顺延发放。

第二十四条

被征收人在预签约期限内签约的可给予最高20万元的预签奖励费。当签约比例达到80%时,给予签订预签约协议的每户2万元奖励费;当签约比例达到90%时,给予签订预签约协议的每户补足至5万元;当签约比例达到95%时,给予签订预签约协议的每户补足至10万元;当签约比例达到100%时,给予签订预签约协议的每户补足至20万元。

第二十五条

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全额奖励期内签约的,给予每套被征收房屋20万元的提前搬迁奖励费。

自全额奖励期限结束之日起,每逾期一天签约扣减4万元。

第二十六条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给予放弃产权调换房屋补助费,标准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20%。

第二十七条

燃气安装补助费,提供安装票据的按票据中标明的金额给予补助,无法提供安装票据的按每套被征收房屋3100元给予补助。

房屋产权调换

第二十八条

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 , 被征收人原则上可选择一套产权调换房屋。

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在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2倍(含)以内部分房屋价格为17500元/平方米;

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在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2倍至1.5倍(含)部分的房屋价格为28000元/平方米;超出1.5倍部分房屋价格为40000元/平方米。

原则上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含)以下的最大可选择50平方米产权调换房屋;30-40平方米(含)的最大可选择75平方米;40-50平方米(含)的最大可选择90平方米;50-60平方米(含)的最大可选择120平方米;60平方米以上的最大可选择135平方米。

第二十九

期房产权调换房屋规划选址为梨园南街南侧地块,主要集中在安置房西区。主要户型为一居室50平方米、二居室75平方米和90平方米、三居室120平方米和135平方米。 期房产权调换房屋的位置、户型、套数最终以现场公布为准 ;

现房产权调换房屋位于通瑞嘉苑小区,房屋产权性质为商品房,户型为二居室80.38-80.83平方米10套、二居室95.67-96.47平方米10套。

公房的征收与补偿

第三十三条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在预签《征收补偿协议》前与公房承租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房改售房协议》,预签《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后《房改售房协议》自动生效。自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房屋所有权人与公房承租人的公房租赁关系自动终止。

1. 在预签约期限截止前,公房承租人已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所承租公房的,应当与房屋产权单位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房改售房协议》。区征收办与被征收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征收补偿协议》。

2. 在预签约期限截止前,公房承租人未按照房改政策购房的,房屋产权单位可与公房承租人协商一致,达成货币补偿协议;房屋产权单位也可通过向区住保部门趸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方式,以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安置承租人。区征收办只对房屋产权单位进行补偿。

第三十四条

在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房屋产权单位与公房承租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区征收办对房屋产权单位按照重置成新价款进行补偿,对公房承租人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房屋价值补偿总额扣除房屋重置成新价款后的部分进行补偿,区征收办与房屋产权单位和公房承租人分别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在此前透露的基础上,此次又有了更详细的细则,小编这里只是梳理了部分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