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特曼诞辰200周年

时至今日, 惠特曼诞辰已200周年,《草叶集》发表也已164周年, 读者不必再把惠特曼奉若神明,只需将他当成一位忙于怀才不遇、恃才傲物的特立独行的诗人。

原文 : 《惠特曼:对抗诗歌传统》

作者 | 广西民族大学 龙靖遥

图片 | 网络

用“美国性”对抗英语诗歌传统

多年以后,当忙于翻译孟子的庞德在比萨简陋的房子里面对着前来逮捕他的宪兵时,他一定会想起年少时揶揄惠特曼的那番话:“他是美国。他的粗鲁是一股极其强烈的恶臭,但他是美国。……他令人厌恶。他是一个非常令人作呕的药丸,但是他完成了他的使命。”在短诗《协定》(A Pact)中,庞德更是将惠特曼直斥为“猪脑子前人”(“a pig-headed father”)。把惠特曼和猪相提并论,庞德倒不是第一个,《草叶集》刚出版时,《伦敦评论》就说,“这是一头猪的自白”。

“意象派”诗人庞德

与美国人认为政府是“一种必要的恶”(a necessary evil)相似,庞德也认为惠特曼这位“前人”是必要的“猪脑子”,必要是因为“他是美国”——惠特曼诗歌中独特的“美国性”迥然异于传统英语诗歌。他的自由诗不拘一格,汪洋恣肆,讴歌自由民主,描绘山川湖泊,赞美普通民众,探讨男女性爱,宣扬同性恋情。现代主义诗人将否定传统当成第一要务,惠特曼在体裁与内容上与传统的决裂使他们如获至宝,通过他们推介,惠特曼从一个饱受冷眼与诟骂的边缘诗人一跃而成了美国诗歌的奠基人。此时他去世已近二十年,英美“意象派”方兴未艾,中国处于五四运动前后,胡适在为白话文呼吁,诗人们奔忙着为新诗探索出路。

不少人认为惠特曼最终受到万人敬仰与爱默生的举荐有关,其实不然。爱默生收到惠特曼送的第一版《草叶集》后给他写信,说他很喜欢《草叶集》,它是“美国迄今做出的最不平凡的一个机智而明睿的贡献”。惠特曼未经爱默生允许,把信公开发表了,在《草叶集》第二版中,他把爱默生的信附在书末,同时加上自己的回信。爱默生大为不快,说早知如此,他会加上一长串“但是”。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爱默生与人合编一本“英语读者所公认和赞赏的杰作”的诗集,选入书中的诗人被分为大小诗人,如朗费罗是大诗人,爱伦·坡是小诗人。惠特曼没能入选,他为此忧愤不已,两度匿名发表抗议文章。爱默生是当时的文坛领袖,他一再呼吁美国人创作出自己的民族文学,然而,在爱默生眼中,惠特曼的诗歌或许带着美国烙印,却不足以代表美国。

爱默生

即使是在推出惠特曼的现代主义诗人眼中,惠特曼的价值也不在于他写得有多好,而在于他用“美国性”来对抗英语诗歌传统。在他们看来,对惠特曼最好的传承就是不要像他那样写诗。是以惠特曼虽名声日隆,模仿他那“不断的涌流”(艾略特语)的诗风的诗人却并不多,洛奇是一个,他不算成功,“垮掉派”诗人金斯堡也是一个,他倒是出尽了风头。

中国新诗的“救世主”

就中国新诗而言,惠特曼是救世主一般的人物。 田汉 1919年发表《平民诗人惠特曼的百年祭》一文,热情洋溢地向国人介绍惠特曼,他认为惠特曼的自由诗为中国的文艺复兴指引了方向,惠特曼自此便在中国“下了根,结了实”( 郁达夫 语)。 郭沫若 在日本与《草叶集》邂逅,自此,“个人的郁积,民族的郁积,在这时找出了喷火口,也找到了喷火的方式”。他翻译惠特曼,还像惠特曼一样写出疾风骤雨般的《女神》和《凤凰涅槃》。 茅盾 主编的《小说月报》和鲁迅主编的《奔流》与《莽原》都译介过《草叶集》。以鲁、郭、茅在中国现当代文学中的崇高地位,惠特曼自然成了外国诗人第一人。他在中国 追随者 众多,除郭沫若外,还有写《大堰河,我的母亲》的 艾青 、写《时间开始了》的 胡风 、写《永远记住你的名字》的 蒲风 ,以及写《生活是多么广阔》的 何其芳 。不胜枚举。

郭沫若

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们借助惠特曼来推进中国新诗,这多少有几分“挟洋自重”。 胡风 曾对鲁迅说,他想译《草叶集》,“翻出来使不断受到攻击的语体无韵的新诗能够得到借鉴,提供新诗人一种加强创造性的精神粮食”。可他没想到“语体无韵的新诗”不仅在中国“不断受到攻击”,在美国亦然。中国的新诗运动虽然在时间上大致和“意象派”同步,诗人们却远离中心,如郭沫若当时在日本,胡适在美国,他们只是间接了解到这场运动的一些情况。他们以为窥一斑而知全豹,却不明白“意象派”在西方只是很小众的诗歌运动,当时写格律诗的要远多于写自由诗的,而且“意象派”推崇的惠特曼长久以来只是个异数。

一位特立独行的诗人

说惠特曼首创了自由诗是经不起推敲的,自由诗无需开创,相反,它只需不开创。自由诗及其理论甚嚣尘上之时,有英国批评家不屑一顾地说,如果说自由诗是一种创新,那么人不穿衣服更是一种创新。艾略特对《草叶集》颇有微词,他认为惠特曼只“间或”是个“散文好手”,他的创新是个伪命题。即便不遵格律、不顾韵脚、不拘长短的诗风也算创新,惠特曼也不是首创者,布莱克就是这么写《四佐亚》的。王佐良先生曾叹道,惠特曼“那滔滔不绝的自由体诗在60年前已经有了开创者”!

惠特曼故居

或有人说惠特曼的自由诗并非不顾韵律,它们有一种“思想韵律”,亦即由重复、对偶和排比构成的平行结构。这说明惠特曼的自由诗其实也不自由。艾略特说,只要你想把诗写好,就没有什么诗是自由的。而以“思想韵律”来布局谋篇,惠特曼也不是首创者。古苏美尔人、阿卡迪亚人、埃及人、闪族人和希伯来人的诗歌格式也不规范,它们也大量使用重复、排比与对偶。李白尤为擅长此法,《将进酒》和《蜀道难》中重复、排比和对偶俯拾即是。

电影《死亡诗社》

还有人说惠特曼打破诗歌藩篱,拓宽题材,这大抵上是没错的。《草叶集》具有高度前瞻性的“政治正确”,这是惠特曼的过人之处。他讴歌民主(几乎每一个国家都以民主自诩),推崇同性恋情(勃莱的“灵性诗”与之呼应),表现性爱(劳伦斯于此心有戚戚),渲染泛灵(生态诗学奉若圭臬)。只是打破禁忌跟胆量和趣味有关,与创造和诗艺无关,我们不能据此就认定惠特曼是个伟大的诗人。一休和尚(聪明的一休)也写淫诗,《金瓶梅》也表现同性恋,但一休不因春宫名世,《金瓶梅》也不以断袖添彩。

时至今日,惠特曼诞辰已200周年,《草叶集》发表也已164周年,读者不必再把惠特曼奉若神明,口吐莲花,也无需把《草叶集》当成《圣经》,字字珠玑。你只需将惠特曼当成一位特立独行的诗人,忙于怀才不遇,忙于恃才傲物,时有佳作,亦见败笔。若你有幸,读到清新隽永如《雨的声音》或慷慨激昂如《船长,我的船长》者,且反复诵读,若你遇上絮叨如《自我之歌》或延宕如《暴风雨的壮丽乐曲》者,你觉得阅读蓦然成了负担,而你碰巧不以研究惠特曼为生,不妨听毛姆的话,行使“跳读”(skip)的权利,一目十行,或数十行。

文章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663期第8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