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现在很多城市都禁止摩托车上路,但是在一些小县城还是有大量摩托车行驶在路面上,这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司机驾驶小轿车稍有大意,就可能会和摩托车发生碰撞,引发交通事故 。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书下了,他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我是汽车,他是摩托车,他脚受伤,他住院期间所有的费用7000块钱都是我垫付。出院后,到交警队去调解,交警队叫我出护理费,和这个营养费。但是这个费用保险公司不给报,我没有出,协商不成。现在住院清单都在他那里。我要怎么办?

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吴占或律师解答:

如果协商不成,建议保留帮他垫付费用的凭证,等待对方起诉,并积极应诉。

吴占或律师解析:

汽车和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是需要视情况而定的,因为汽车和摩托车都是机动车,所以在责任的划分上是平等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交通规则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4、因一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5、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6、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