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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查询原始档案资料

一、办理地点

济南市房产交易大厅(经七路88号)二楼查档窗口

二、办理材料

1、产权人为自然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

2、产权人为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产权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受委托人代为办理的:提交双方身份证明原件、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应注明双方姓名、身份号码、委托事项、委托时限、法律义务、委托日期等内容,双方签字)。

4、律师查询:律师调查函原件、律师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立案证明或人民法院的调查令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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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限购资格核查

一、提交材料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现场打印,不需提前准备)。

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

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结婚证,离婚的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调解书等)。

4、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需要提供首页、索引页及户口单页,含未成年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体现的,分别提交)。

二、其他情形

1、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另需满足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连续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要求。(省社保需提供纸质证明,市社保、地税无需提供)。

2、全日制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购房家庭,另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满足自购房之日起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以上的要求。(省社保需提供纸质证明,市社保无需提供)。

3、对引进海内外的高层次人才,另需提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引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驻济部队军人购房家庭另需提供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内容包括:驻济部队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号码、婚姻状况等)。

存量房交易网上签约

一、办理程序

买卖双方持规定材料,到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办理。

二、提交材料

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和不动产权属证书。

三、其他情形

1、 买卖双方涉及单位的,另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等单位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 买卖双方涉及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四、说明事项

1、 买卖双方需本人共同申请办理。

2.、夫妻双方共同参加房改取得不动产权的,出售时需双方共同申请办理。

五、温馨提示

办理存量房交易网上签约业务,买房需先通过限购资格核查,买卖双方应自审核通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存量房网签业务,逾期未办理的,需重新申请限购资格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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