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违法建筑,就不得不说到违章建筑,一般违章建筑的范围要比违法建筑宽广,但违章建筑不能全部都把它归纳在违法建筑,有的违章建筑并非是违法建筑,在拆迁安置的时候应当予以补偿。那究竟什么是违章建筑什么是违法建筑呢?下面北京来硕律师就为大家来介绍一下吧!

违章建筑一般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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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主要是以下情况: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违法建筑一般是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一般存在以下情况: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5)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6)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7)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8)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由此来看,违章建筑与违法建筑的主要区别就在于范围不同。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使用了“违法建筑”,显然将违法建筑认定为狭义的违章建筑。那么,对于这种违法违章的建筑是不是随意就能够强制拆除呢?

即便是违法违章建筑也不能说拆就拆,必须要经过法定程序来完成,如果全国各地的建筑都通用够随意拆的,那国家的法律等于形同虚设。

拆迁方应该在拆除违章建筑之前应当做出行政决定、催告、强制执行决定等;

在拆除真违法建筑之前应该要调查询问、现场勘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权力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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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况容易被误认定为违章建筑:

1、招商引资企业,经具有建筑合法性审批权的政府或职能部门同意兴建的建筑,不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

2、我国的《土地管理法》是在1986年6月25日实施的,1982年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在《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废止。1986年《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前建造的农村土地房屋,不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

3、土地总体规划调整前,房屋符合当时的用地规划,并取得符合当时法律规定的相关证照。

符合当时的条件但不符合现在条件的农村土地,也不能随便认定为违章建筑,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只能采取没收而不能采取限期拆除的处理方式。

4、如果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是没有房产证,或者说是没有建筑工程的相关规划手续,也不能认定为违章建筑。

5、2008年以前建造、翻建、扩建的房屋,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及完整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相应的职能职权部门确定的房屋使用权,或乡镇企业一次性买断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通过招拍挂取得的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并且建筑是在2008年之前首次建造或改扩建的。

不过在生活中,很多拆迁方为了能够尽快达到他们的目的,经常以违建的名议强制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一旦他们说你们的房屋是违法建筑或是违章建筑,被拆迁人一定要及时的咨询专业拆迁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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