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拜董事长王振华所赐,市值近千亿,每年都能保持30%到50%的营收增长,在三四线城市独占鳌头的房地产企业新城控股,这两天在舆论场上可谓是体会了一把流量的感觉,因为大量点击,公司网站甚至在7月3日被屏蔽两个小时。
当然,这不是王振华第一次犯事了。
2016年春节期间,因常州某领导落马,新城控股董事王振华也曾接受常州市武进区纪委调查,时隔三年,7月3日经上海官方媒体《新民晚报》报道:王振华因猥亵9岁女童,日前已被上海公安刑拘。
三年前王振华被调查结果不了了之,公司股票也于三日后复牌,但这次,王振华及其背后的新城控股恐怕没有那么好运了。
A股提前收盘,港股跌幅达到24%,同时,在7月3日晚上企业公告栏出公司董事长变更的通知。
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警方已基本调查情况,人民日报官微也已报道了此事。正值严打时期,相关证人证据也已经把握,王振华,这次是真的栽了。
但网民们却并没有因此松口气。
比起股票涨停,企业董事长是王振华还是其子王晓松,对于大多数普通民众而言,更多关注的是案件背后牵扯的利益链条。
据媒体报道的信息来看,案件发生的酒店距新城控股总部步行距离不到一千米,王振华时常也会在此办公;同时,案件中的周姓女子是被猥亵女童母亲的朋友,孩子也是周姓女子借口去迪士尼游玩,而从徐州带到上海,她在此事中获利一万元。
种种疑点罗列下来,很难让人不怀疑此次事件也许并不是单独个例,王振华一案背后也许更多的是,一场有组织的,针对儿童的犯罪活动。
还没有有其他的女孩受到伤害?被这样的组织服务的人群还有谁隐藏于黑暗中?
(二)
无可否认,在中国房地产领域,新城控股是最大的一匹黑马,在2014年房地产市场整体呈颓势的情况下,新城进军三四线城市的商业综合体的决策让其业绩一路走高,一直到现在稳居国内房地产企业前十。而在此次事发前,企业的发展态势也是一片向好。
从常州棉纺厂的车间副主任到中国最大的房企之一的掌舵人,王振华平时为人十分低调,常自比骆驼。
“面临复杂的市场形势和不确定性,如同骆驼进入了沙漠,抓住一切机会,做到极致。”而为了让企业高层们都能领会骆驼精神,王振华甚至每年都组织高管团队去西北戈壁滩及沙漠的确耐力徒步。
从常州的两栋住宅楼到如今成为能与“三四线之王”碧桂园分庭抗礼,产业遍布全国,新城控股有如此规模自然是与王振华审时度势的领导密不可分,目前,新城的治理和内部组织都合理且稳固。
但这并不能成为被新城这只“大骆驼”伤害到女孩们的遮羞布。
(三)
令人欣慰的一点是,普陀警方在6月29日接到举报后,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并将其绳之以法。其办案效率与社会公示程度比起前几年无疑是有很大进步了。
可以看到,在儿童性侵上,这次终于不是舆论先发声,成为处理这类事件的主角,法律和正义这次没有迟到。金钱不再是治愈所有丑恶的万能药,可以看到我国的法治体系建设是有成效的。
但不得不承认的是,在防范和惩罚猥亵、性侵儿童,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我们不仅缺乏有效的发现、监督、预警、举报和治理机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性和专门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对猥亵儿童的量刑最多5年,除非在公共场合或聚众才是5年以上。而根据本案,王振华是以手指导致女童阴道损伤,虽然从结果看,这对女童的伤害都是一样的。但在法律上,这却可能会让判刑有所减轻。目前我国法律在性侵犯的认识上观念陈旧、强奸罪的侵害主体和对象规定狭窄,也缺乏被性侵害儿童精神赔偿机制。
那些受到伤害的女孩们,在很长时间里其实都难以得到高效的心理援助。
在我国,大众对于儿童猥亵的普遍关注,以及一些共识的推进,起步得本身就比较晚。放眼世界,目前很多国家都专门针对性侵儿童问题专门立法。例如美国在1996年签署了联邦“梅根法”,要求美国所有州刑满释放的性罪犯都必须到所住各州执法机关登记,执法机关会将性罪犯的资料公之于众;英国2007年出台了“儿童性犯罪者披露计划”,允许警察局、各级地方政府、儿童保护组织、教育机构等共享罪犯的个人信息、职业、家庭住址等;韩国2007年实施电子脚环制度;哈萨克斯坦2016年引入化学阉割制度。
可以说,在这些法律制度下,那些有性侵儿童前科的人,不管他到哪里,都会被注视,“猥亵儿童”将成为他后半生的原罪。不管搬到哪里,他的邻居都会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从而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孩子,提前做好防范。至于那些反复作案的人,则会被从另一种意义上“被没收作案工具”。
愿每个小红帽都可以安全放心地走在阳光灿烂的大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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