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摄影界比较流行街拍,这种拍摄方式可以体现人物的生活化,当然,摄影要在对方许可的情况下进行。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犯后公民有权利主张赔偿。那么,摄影师街拍侵犯肖像权吗?

一、摄影师街拍侵犯肖像权吗?

肖像权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采用摄影术或者造型艺术手段反映自然人包括五官在内的形象的作品。肖像权为人格权之一种,是自然人对于肖像的制作权和标表使用权。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也就是说不以营利为目的,比如新闻报道,是不侵犯肖像权的。但是,如果照片存在暴露他人隐私、捏造不良事实的情况,则可能涉及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的问题。

二、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几种?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1、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2、虽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将权利人肖像进行展示、公开、陈列、复制、散发等行为;

3、超出肖像权人许可范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4、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地域范围内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5、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期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三、侵犯肖像权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赔偿损失。因此,如肖像权受到侵害,公民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置之不理,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无营利目的的侵害肖像权行为,肖像权人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对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行为,肖像权人既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又有权要求侵权人对侵害肖像权所造成的物质上的损失,进行经济损害赔偿。

街拍到底怎么拍才能降低肖像权纠纷风险呢?

快来看看摄影老司机们都是如何处理的!

对策1:征求路人同意

摄影师布兰登·斯坦顿的“人在纽约”摄影项目,以在纽约街头进行采访和街拍为主,记录着纽约人最平常琐碎的日子,被《纽约时报》称为“在纽约的人海里捕捉面孔的渔夫”。项目同名书籍也已经出版。

关于肖像权的问题,他是这样说的:

“许多街头人像摄影都是偷拍的,一开始我也主要是偷拍,因为你很难让人们同意你拍照。慢慢地,我主动接近拍摄对象,征求他们的同意,当然这需要努力与坚持。”

斯坦顿身高1.93米,这样一个大个子举着相机来和陌生人搭讪并能取得后者信任,肯定有自己的过人之处。如果对方身材较小或是坐着,他会蹲下来,避免让对方产生压迫感;他语调亲切欢快,还很会恭维人;偶尔还会从嘴里蹦出几个无伤大雅的脏字儿,让人觉得亲近……大部分人同意让他拍照,还会和他聊一会儿自己的故事。拍完后,斯坦顿会和拍摄对象击掌庆祝,然后一起把照片翻看一遍。被拍的人从中选出自己最喜欢的一张,斯坦顿就把这张放到博客上,并配上他们的故事。

对策2:规避面部

法国摄影师Bruno Quinquet在日本生活期间,以东京上班族为题材进行了一个街头摄影项目的创作。为了避免侵犯日渐被重视的公众肖像权和隐私权,他在拍摄时通常不会把被摄者的脸部清楚地呈现出来。

而且这样的拍摄方法反而让他的照片在众多街头摄影中脱颖而出,忍不住要为机智的摄影师点zan!!

对策3:肖像权使用协议

根据众多老司机的建议,如果你在拍照前确定这张照片今后是要作商业用途的,那么最好与被拍摄者签订肖像权使用协议,这招也是最最保险的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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