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上海人被垃圾分类逼疯了,蚌埠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一审

垃圾分类立法,是个趋势。近日“如何进行垃圾分类”显然成了让每个上海市民脑壳疼的的问题,毕竟扔错一次被抓住最高就要罚200块呢!

有没有想过蚌埠要是实行垃圾分类立法,以后蚌埠人见面打招呼是不也得改成“你是什么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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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举例调侃,尤其作为蚌埠人爱吃小龙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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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只龙虾属于湿垃圾,去黄的龙虾头属于干垃圾,龙虾壳属于干垃圾,虾肉和虾黄属于湿垃圾......emmm,没有能整个吃掉的小龙虾吗,一点渣都不剩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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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侃归调侃,话入正题:

作为我市今年立法项目之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起草的《蚌埠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日前已正式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一审,这意味着,生活垃圾管理将实现有法可依。来源:蚌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近年来,我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增长,日均产生生活垃圾已达到1200吨左右,高峰期超过1600吨/日,亟需通过立法规范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资源化利用以及相关管理活动,解决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满足新形势下生活垃圾管理需求。

条例(草案)共有七章四十六条。明确了生活垃圾处置监管各个环节的具体规定。其中,第一章总则从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定义、基本原则、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政府职责、社会参与等10个方面对生活垃圾管理作出相关规定;第二章规划与设施管理,着重从规划编制与实施、设施建设要求、责任人制度、设施保护等方面对生活垃圾管理进行规定;第三章源头减量与投放,则是着眼于减量政策和措施、分类目录制定、分类投放要求、禁止混合投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和职责等方面;第四章收集、运输、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包括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的确定,收集点的设置,收集、运输的要求,收运单位、转运单位、处置单位规范,生活垃圾处置,产业导向,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产品和包装物资利用等进行规定;在第五章中明确了停歇业管理、社会监督和举报、信息公开制度、应急管理制度、智慧平台建设等5个方面的内容,并在第六章中对违法投放、未取得许可行为等问题明确了法律责任。

条例(草案)对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及处置做了较为全面的规范,明确落实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措施,为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法治保障。条例(草案)中明确提出,采取简便易行的方式,居民按照“干、湿”两分类标准投放生活垃圾,根据专业人做专业事的原则,分类服务企业采取二次“四分类”法,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餐厨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干垃圾经分拣后,可回收物进行资源化利用处置;有害垃圾由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其他垃圾通过焚烧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湿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

下一步,起草组将根据草案一审会议要求,对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开展调研论证和意见征求,抓紧修改完善,并适时提交进行二审。(局市容管理科 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