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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地产网讯:7月8日,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发行美元优先票据,建议发行票据的本金额、条款及条件尚未确定。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世茂房地产已委任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中金香港证券、德意志银行、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滙丰、摩根士丹利、渣打银行、SMBC Nikko及瑞银为建议发行票据的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公告披露,票据尚未且将不会根据证券法登记。票据仅会根据证券法S规例于离岸交易中发售或出售,且不得在美国境内发售或出售,惟获豁免遵守证券法登记规定或属不受证券法登记规定规限之交易除外。概无票据将向香港公众人士发售。

世茂房地产表示,拟将建议发行票据所得款项净额用于为其中国境外债务再融资以及作一般企业用途。公司或会因应市况变化而调整上述计划,并因而重新调配所得款项用途。

据悉,世茂房地产已就票据于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及报价向新加坡交易所作出申请。